第九届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暨第五届中国国际军民两用技术博览会将于2010年4月8日—11日在重庆南坪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扩大高交会的影响力,丰富展会品牌内涵,促进招展招商工作,经中国重庆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交会组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征集高交会暨军博会吉祥物。具体方案如下:
一、 应征作品内容
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暨中国国际军民两用技术博览会吉祥物设计作品。
二、 应征作品总体要求
(一)吉祥物作品可是动物、人物或其他自创卡通形象。设计造型具有亲和力,便于传播,且寓意健康。作品格式可为JPG格式(72dpi,800px*800px为宜)或已做好的吉祥物成品。
(二)设计具有灵活性和使用性,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特许产品(如T恤、背包、帽子、胸徽、二维或三维动画如电视、因特网、光盘等);必须与第九届高交会暨第五届军博会“军民结合•创新发展”主题相符合。
(三)应征者在提交作品及方案时,应提交一份完整的《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暨中国国际军民两用技术博览会吉祥物征集表》(以下简称《征集表》),以及《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暨中国国际军民两用技术博览会吉祥物征集活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应征者为个人或集体的,应由应征者本人或该集体所有成员签署《承诺书》;应征者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应征者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应为独立创作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如有侵权问题,责任自负。
(二)应征作品或者应用的作品素材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三)应征者对《承诺书》内容不得作任何改动,并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应自作品提交高交会组委会办公室之日起至高交会组委会办公室公示最终确定的吉祥物之日止。
四、应征者资格要求
全社会有能力或有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有资格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五、应征作品评选流程
(一) 征集期(2009年12月8日—31日)
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征集通知;通过BBS方式在各大知名网站(如天涯、新浪等)及校园网站(如北大、清华、复旦、中科大、重大等)的论坛上发布关于征集高交会吉祥物的帖子,在网友间进行消息传播;在新华网重庆频道、华龙网、大渝网、市科委门户网站、高交会网站上发布信息;在QQ群里发布征集信息等,面向国内外广泛征集吉祥物。
(二)评选期(2010年1月4日—10日)
主办单位将聘请美术设计专家和新闻传播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将于2010年1月中旬在媒体上刊发并通知获奖者。
六、入选作品奖励
本次吉祥物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七、入选作品权属及使用
(一)应征者向高交会组委会办公室提交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高交会组委会办公室独家享有,并对获奖作品有展览、出版、用于宣传的权利,不另付费用。
(二)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高交会组委会办公室主张分享其入选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任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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