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为了全面提高宣传质量,我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电视台形象LOGO标志(Logo)和新闻片头。具体方案如下:
一、设计要求
(一)、电视台形象LOGO标志
1、形象LOGO标志的形式为平面彩色。
2、图案简洁、明快、易识、含义明确,便于记忆,具有现代感;
3、与其他电视台的形象LOGO标志有明显区别。
(二)、《洪江新闻》片头
1、片头一个,时长15秒,内容提要模板一个,字幕条一个,采访人名字幕条一个,挂角动画角标一个,新闻背景图一个。
2、采用三维动画,片头要大气,有立体感、层次感和通透感。
3、色调蓝色偏暖,音乐有一定的震撼力。
二、投稿要求
应征者(无论个人或单位)须填写完整的《洪江市电视台形象LOGO标志、新闻片头设计比赛表》,并签署《洪江市电视台形象LOGO标志、新闻片头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相关表格和文书可直接在洪江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js.gov.cn/)下载;形象LOGO标志应征作品须打印在A4规格(210*297mm)的纸上,请填充颜色,注明标准色,同时提供形象LOGO标志坐标图和500字以内的形象LOGO标志设计文字说明;入围作品须提供电子文件一份(光盘)。
片头作品需附上姓名、设计说明文字和DVD光碟一份。
三、作品投递
地 址:湖南省洪江市(黔城)广播电视台总编室。
邮 编: 418116,联系电话:07457312313。
电子信箱:hjdst@sina.com
请在投稿信封正面注明“形象LOGO标志应征作品”。
投稿截止日期:2009年9月20日。
四、奖项设置
本次形象LOGO标志征集活动将评出中选作品1件,奖金为人民币2000元;评出入围作品2件,奖金为人民币各1000元;
片头中选作品1套,奖金5000元,入围作品2件,奖金各2000元。
五、评审办法
洪江市广播电视台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洪江市电视台和洪江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并对中选作品择时采用。
六、说明
1、 形象LOGO标志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洪江市广播电视台,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2、 应征参评作品文案一律不退,未中标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3、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洪江市广播电视台。
4、 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
洪江市广播电视台
http://www.hjs.gov.cn/hjzw/GSGG/200908/6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