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为进一步推动节水事业的信息化、现代化的进程,特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天津节水信息网标志,具体事项如下:
一、承办方
本次征集活动由天津市大港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对外发布,天津市大港区节约用水事务管理中心具体承办(以下简称“承办方”),负责征集并开展评选等相关工作。
二、征集对象
全市美术设计、网站创作爱好者,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三、征集要求及说明
1、设计必须为原创作品,并附有简短文字说明,阐述其设计思路,每人限寄作品一到三幅。设计作品为纸质、电子版均可。作品尺幅不限,但纸质作品不小于A4版面,电子版格式为JPG、PSD、PNG均可。作品画面可用素描绘制、色彩绘制、电脑三维制作等。
2、投稿时务必按要求填写作者信息表,并一同与作品寄来。(下载地址:天津大港节水信息网)
3、主办单位对作品拥有展览、编辑、出版之权利,来稿一律不退。
四、投稿方式
1、电子版作品可发送邮件至:
dgshuili@163.com,并在标题前注明“网标投稿”,未注明的将视为放弃参与的权利。
2、纸质作品投稿时,请写清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日后获奖联系。
五、评审
本次评审奉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审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评出优秀作品一名,入围作品十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优秀奖:2000元、入围奖:200元)选用其中优秀作品为天津大港节水信息网站标志,并在网上公示。
六、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09年8月28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相关声明
(一)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承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承办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设计稿件不得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及肖像权等权利,如发生侵犯行为,则由提供设计稿的相关人员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三)设计稿件一经本网站录用所有权归属天津大港节水信息网所有,作者本人无权删改该设计原稿再次进行买卖和转让他人使用。
(四)承办方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天津市大港区节约用水事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