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南涧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品牌口号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南涧旅游鲜明的主体宣传形象,准确、形象定位南涧旅游特色,提高南涧旅游的品牌意识和旅游产业的社会认知度,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南涧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品牌口号。
一、征集内容
南涧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品牌口号
二、参赛要求
1.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作品要求
(一)形象标志
1.突出南涧旅游特色,具备强烈的认知感,富有亲和力,富有创意,充分融合南涧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寓意贴切,构图新颖、简洁、醒目,端庄大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2.参选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二)主题品牌口号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2.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地区的旅游主题品牌口号,要充分体现南涧旅游的鲜明特点,主题深刻,富有感染力和感情色彩,简洁明快、易记上口、响亮有力、文字精练,内容限中文(可附外文翻译),字数限制在20个字以内。
四、应征作品评选
(一)评选方式
1.由南涧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品牌口号征集活动组委会邀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交的形象标志创意方案和主题主题品牌口号进行评审。
2.通过媒体将终审采用的形象标志和主题品牌口号创意方案向社会公示。
(二)奖励范围
1.由评委会评出南涧旅游形象标志1个,入围奖4个,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2.由评委会评出南涧旅游主题品牌口号10条,其中一等奖1条,二等奖2条,三等奖3条,入围奖4条,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投稿方式
(一)形象标志
参赛作者将形象标志邮寄或报送至南涧县旅游事业局,并附作者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二)主题品牌口号
参赛作者将主题品牌口号通过邮寄、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至南涧县旅游事业局,并附作者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县城金龙路99号
邮编:675700 电子邮箱:lpj9792 @126.com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821667 联系人:何军臣、李培君
(三)有关投稿事宜
1.形象标志投稿人应按A4纸规格提供书面稿件一式四份(彩色图案和黑白图案各二份),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文本(JPEG格式)。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2.形象标志及主题品牌口号都应附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六、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7月15日(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传真以收到日期为准)。
七、著作权说明
参赛者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所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归南涧县旅游事业局所有。
南涧彝族自治县旅游事业局
二○○九年六月一日
http://nj.dali.gov.cn/DefaultStyle/DefaultStyle_NewPage.aspx?PageId=11844&LibInfoID=546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