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毕节电视台新形象LOGO标志征集公告 毕节是革命老区,是胡锦涛总书记亲自倡导建立的“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试验区,试验区建
立二十年来,毕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更好地展示毕节地区电视台的崭新风貌,优化毕节电视的品
牌形象,毕节电视台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形象LOGO标志创意方案。
一、 设计要求:
1、寓意深刻,充分体现毕节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突出电视行业特点,符
合电视视觉效果。
2、构图简洁,明快,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和记忆。
3、形象LOGO标志必须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电视衍生品的标志。
4、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义。
5、与其他电视台的形象LOGO标志有明显区别。
二、投稿要求:
1、来稿手工绘制、电脑制作、电子图片不限,长宽统一为10cm×10cm,以A4纸绘制或打印,请填充颜色
,并注明标准色。
2、图标清晰,色彩准确,并附300字以内寓意说明。
3、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邮箱。
4、应征作品请邮寄贵州省毕节市洪南路毕节电视台总编室收,邮编551700,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形象LOGO标志
征集稿件”字样。
5、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三、评选奖励办法:
1、毕节电视台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从中评出6——10件入围作品,并通过网站及多种
媒体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市民及网民评选,最终在综合专家评审组和投票结果的基础上,从入围作品中
评选出三等奖3个(每个奖金500元)、二等奖2个(每个奖金1000元)、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并向
社会公示。
2、应征作品获奖后,本台将正式书面通知,其涉及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毕节电视台,创作者
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3、一般情况下,选用一等奖的设计图稿作本台新形象LOGO标志,也可以由形象LOGO标志评审委员会综合入围奖的设计
图稿制作本台新形象LOGO标志。
四、说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未被最终采用的来稿作者可自行处置。
2、被最终采用的形象LOGO标志,其所有权、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
所有著作权均归毕节地区电视台,由毕节地区电视台按有关法规申报知识产权。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
地方使用。
3、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违宪、违法、违背公序良俗、民族歧视及违背国际公约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
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毕节电视台。
5、征集活动的相关资料,如毕节区情介绍、毕节电视台情况介绍等,可登陆毕节行署门户网站
bijie.gov.cn;毕节电视台网站gzbjtv.com查询。
毕节电视台
http://www.bijie.gov.cn/Html/gggs/100832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