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训、校徽、30周年校庆标志征集函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学校占地500余亩,建筑面积22万余平方米,两面临河,环境幽雅,设施完善。学校现设7个分院26个专业,建有近100个实训中心和77个校外实训基地,为社会输送了大量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自1979年建校以来,学校三易校址、六改校名,四度扩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先后两次被教育部等七部委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并被评为优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数控紧缺人才培养基地”。2006年,学校与绍兴市人民政府共建了“绍兴市公共实训基地”,进一步增强了我校服务社会的功能。这些年来,毕业生初次签约率一直在99%以上。
2009年9月,学校将迎来建校30周年华诞。这既是展示我校历史发展成就的重要时机,也是学校迈向新进程开创新辉煌的重要机遇。在迎接建校30周年校庆之际,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和全校师生员工、校友公开征集校训、校徽和30周年校庆标志。征集活动已于2008年6月20日开启,原定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5日,现将截止时间延长至2008年10月31日17时。
学校衷心欢迎和邀请有志于参与我校形象识别系统设计(创作)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应征人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按照规定准备应征方案、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当面提交或者通过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至下述地址。征集活动于2008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17时整截止。
提交(邮递)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火车站北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宣传部
邮政编码:312000
咨询电话:0575-88009040(任老师) 88009041 (陈老师)
传真:0575-88009008
电子邮箱:
zjipcxcb2008@126.com此致。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http://xq30.zjipc.cn/news/News_View.asp?NewsID=112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于2008年10月31日17时整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应征方案的要求
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每一位应征者应提交《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训征集报名表》和《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训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两份文件。
校训要求文字精炼,主题鲜明,富有生气,涵义深远,激励人心,要充分反映我校历史、特色和学校发展目标,要体现时代精神和风貌。文字不超过8个,对校训涵义作相应的文字说明。如有典籍出处请注明。
应征作品应避免与其他各类学校校训雷同,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应征人提交的作品不需向征集方缴纳报名费和参评费。但是,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作品及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六、应征办法
用以下方式投稿均可:
1、挂号邮寄。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火车站北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邮编:312000,收件人:陈老师。
2、直接送交。送交地址:浙江绍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12宣传部办公室。
3、发传真:传真号:0575-88009008
4、网上投稿。E-mail:
zjipcxcb2008@126.com咨询电话:0575-88009040(任老师) 88009041(陈老师)
七、提交作品的处理和作品的知识产权
所有提交至我校党委宣传部的应征作品, 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应征人同意,无论该应征方案是否中选学校校训,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附件二《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训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的相关约定确定。
八、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主办者将通过全校师生投票、学校领导讨论决定入围和中选作品。
主办者拥有决定学校校训的最终权利。
九、奖励
1、对选中作为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训的,奖励人民币500元。
2、对入围评选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训的5件作品,奖励人民币50元。
3、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纳税。
附件一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形象LOGO标志志征集活动报名表》
附件二《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形象LOGO标志志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附件:http://xq30.zjipc.cn/news/edit/UploadFile/20089281781986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