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近日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徽标创意方案,徽标将广泛用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内外宣传,以及组织开展的各项法律援助公益活动中。
据介绍,创意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主题突出、创意新颖、特色鲜明、结构简洁、端庄大方、易于识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图案结构便于在全国推广应用、印刷和实物制作。创意方案应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需黑白图案和彩色图案各一份,电脑制作、手绘均可,注明比例和标准色,并附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中标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创意方案。
此次徽标征集截稿日期为2008年11月30日,投稿地址北京市宣武区西便门西里甲16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403室(信封注明“征稿”),电子版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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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将公示并开始使用中标徽标,中标设计者奖励人民币1万元,入围设计者2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据了解,此次活动中入围的创意方案,视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托创作之作品,其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商标权、专利权等相关法律权利皆归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所有。
来源: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