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征集(筹)馆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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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2-16 11:43:1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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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简介
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国家级航海博物馆, 位于上海市南汇区临港新城,将于2009年7月11日“中国航海日”建成并开放。
   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旨在发扬光大“热爱祖国、睦邻友好、科学航海”精神,大力宣传中华民族悠久的航海历史、发达的航海技术和灿烂的航海文化;展示中国航海事业的发展历程及其对世界航海科学发展的贡献;展示中国航海事业的新技术、新成就;构建国际航海交流平台,加强与国际航运界的交往;普及航海知识,培养青少年热爱航海、献身航海事业的兴趣;营造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文化氛围,适应城市文明发展的需要。
   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以“航海”为主线,以“博物”为基础,按门类设五个分馆、十二个展区,并设有球形天象馆、4D电影院和学术报告厅等,以文物实物、实物模拟、图片、文字、多媒体等手段进行展示。主要功能为:文物收藏功能、学术研究功能、社会教育功能、陈列展示功能、其他功能。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宣传和品牌建设,特向社会公开征集馆徽创意方案。详情请登陆www.mmc.gov.cn
二、馆徽设计要求
(一)构思精巧、主题突出,能高度概括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的文化内涵和特色。
(二)图案大方、色彩明快,整体美感强。彩色图案最多不超过3色。
(三)风格、形式不限,但应具有较高的通用性,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可适用于各种载体的宣传。
三、征集方式
(一)截止日期:2008年6月3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邮寄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321号1501室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筹)邮编:200002
(三)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统一为A4纸规格书面稿件,一式二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文件光盘。
2.应征个人或团体在提交作品时需一并提供作品的创意文字说明及应征者简介、姓名(或单位名字)、联系地址、电话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3.投稿信封背面请注明“馆徽征集”字样。
(四)应征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四、评选方式
(一)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筹)将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二)最终评选结果将通过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网站(www.mmc.gov.cn)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五、奖励方法
(一)入选作品奖1名  奖金人民币20000元 (颁发荣誉证书及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纪念证)。
(二)入围作品奖5名  奖金人民币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应征个人或团体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六、声明
(一)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是设计者原创,且之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二)应征作品一经采用,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筹)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方式、时间,届时,将不再支付给创作者除获奖奖金外的任何费用。
   (三)征集结果公示后,未采用的作品应征者可自行处理。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回。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筹)。
http://www.mmc.gov.cn/gb/view.asp?newid=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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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简介
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国家级航海博物馆, 位于上海市南汇区临港新城,将于2009年7月11日“中国航海日”建成并开放。
   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旨在发扬光大“热爱祖国、睦邻友好、科学航海”精神,大力宣传中华民族悠久的航海历史、发达的航海技术和灿烂的航海文化;展示中国航海事业的发展历程及其对世界航海科学发展的贡献;展示中国航海事业的新技术、新成就;构建国际航海交流平台,加强与国际航运界的交往;普及航海知识,培养青少年热爱航海、献身航海事业的兴趣;营造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文化氛围,适应城市文明发展的需要。
   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以“航海”为主线,以“博物”为基础,按门类设五个分馆、十二个展区,并设有球形天象馆、4D电影院和学术报告厅等,以文物实物、实物模拟、图片、文字、多媒体等手段进行展示。主要功能为:文物收藏功能、学术研究功能、社会教育功能、陈列展示功能、其他功能。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宣传和品牌建设,特向社会公开征集馆徽创意方案。详情请登陆www.mmc.gov.cn
二、馆徽设计要求
(一)构思精巧、主题突出,能高度概括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的文化内涵和特色。
(二)图案大方、色彩明快,整体美感强。彩色图案最多不超过3色。
(三)风格、形式不限,但应具有较高的通用性,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可适用于各种载体的宣传。
三、征集方式
(一)截止日期:2008年6月3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邮寄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321号1501室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筹)邮编:200002
(三)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统一为A4纸规格书面稿件,一式二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文件光盘。
2.应征个人或团体在提交作品时需一并提供作品的创意文字说明及应征者简介、姓名(或单位名字)、联系地址、电话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3.投稿信封背面请注明“馆徽征集”字样。
(四)应征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四、评选方式
(一)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筹)将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二)最终评选结果将通过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网站(www.mmc.gov.cn)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五、奖励方法
(一)入选作品奖1名  奖金人民币20000元 (颁发荣誉证书及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纪念证)。
(二)入围作品奖5名  奖金人民币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应征个人或团体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六、声明
(一)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是设计者原创,且之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二)应征作品一经采用,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筹)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方式、时间,届时,将不再支付给创作者除获奖奖金外的任何费用。
   (三)征集结果公示后,未采用的作品应征者可自行处理。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回。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筹)。
http://www.mmc.gov.cn/gb/view.asp?newid=117
 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征集(筹)馆徽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08-06-30

更新时间:2021-02-16 11:43:1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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