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西昌电视台的时代风采,优化品牌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西昌市电视台新形象LOGO标志”设计图
案。
一、设计要求:
充分体现西昌的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突出电视行业特点,符合电视视觉效果。
形象LOGO标志要求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寓意深刻,富于艺术想象力,富于时代气息,便于
记忆和识别。
形象LOGO标志必须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电视衍生品的标志。
不违背宪法、著作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
义。
二、来稿要求:
应征者(无论个人或单位)须认真填写《西昌市电视台形象LOGO标志设计比赛表》,并签署《西昌市电视台形象LOGO标志征
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连同作品一并提交。相关表格和文书可致电西昌市电视台总编室索取,联系
人:刘建琼,电话
来稿手工绘制、电脑制作、电子图片不限(JPG格式,A4纸张尺寸)。
稿件要简洁大方、整洁清晰、色彩鲜明。
4、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0cm×10cm,以A4纸绘制或打印,请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色。
5、来稿应另附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以A4纸统一打印规格。
三、作品投递:
1、来稿请寄往:
地址:西昌市电视台总编室(收)
邮编:615000
联系人:刘建琼
咨询电话:(0834)3222637
2、来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征集稿件”字样。
报名参与的相关表格及文书在西昌市电视台办公室领取,请认真填写后附带应征作品一并寄出。
四、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6月20日止
五、评选奖励办法:
1、西昌市电视台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审,从中选出3件入围作品,并适时通过多种媒
体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市民评选。最终,在综合专家评审组意见和市民投票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中选作
品,并择时向社会公示。
最终被采用的形象LOGO标志设计者将获得奖金10000元,另2件入围作品设计者可获得2000元的奖励。自行承担应交纳的税款。
3、西昌市电视台向入选前3名的创作设计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说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未被最终采用的来稿作者可自行处置。
2、被最终采用的形象LOGO标志,其所有权、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
所有著作权均归西昌市电视台,由西昌市电视台按有关法规申报知识产权。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
使用。
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违宪、违法、违背公序良俗、民族歧视及违背国际公约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
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西昌市电视台。
承诺人的《西昌市电视台形象LOGO标志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是转让著作权及使用权的书面授权。
征集活动的相关文字或图片资料,如西昌市市情介绍,西昌市电视台情况介绍,可登录西昌市公共信息网查询
西昌市广播电视台: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征集公告下载(含《西昌市电视台形象LOGO标志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西昌市电视台新形象LOGO标志设计比赛表》
http://www.xichang.gov.cn/20080527.dochttp://www.xichang.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4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