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明城市 期待您参与
我市公开征集文明用语和公益广告
为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文明意识,营造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从4月1日至6月30日,市文明办决定开展征集文明用语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活动,活动面向全社会,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形式多种多样
据介绍,此次活动征集内容包括公共场所文明用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主题品牌口号、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创意。
其中,公共场所文明用语包括安全用语、卫生用语、指示用语、提示用语、环保用语、礼仪用语等。征集到的文明用语将用于影剧院、公共汽车、候车室、公共厕所、电梯、花草树木、酒店、会所、广场等地。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创意可以是创意方案,也可以是作品;可以是平面的,也可以是音像的。
内容要求有创意
根据市文明办的要求,此次活动征集的文明用语和公益广告词要求文字表达简洁、优美,富有创意,文明健康;原则上控制在20个字以内,便于传播,易记上口,雅俗共赏,感染力强;寓意深刻、贴近生活。
其次,征集内容还要突出体现文明和谐的江门形象,最好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风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平面设计要求立意好,画面生动,有感染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音像作品要求立意新,表现力强,时长在30秒以内。
最高可奖5000元
为鼓励更多的市民参与,此次活动还设立如下的奖励办法:文明用语每类选2条,每条奖100元;公益广告词选5条,每条奖300元;公益广告设计创意根据来稿情况选1-5条,每条奖500元。
此外,平面公益广告作品根据来稿情况选1-3条,每条奖1000元;电视公益广告作品根据作品质量选1-3条,每条奖5000元;电台公益广告根据作品质量选1-3条,每条奖1000元。 (林育辉)
【相关说明】
一、参投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二、参投作品请自留底稿,承办单位恕不退还,邮寄费等费用自理。
三、入围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将用于制作公共场所标示牌和用于报纸、电视、电台的公益广告。
四、投稿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并注明“征集宣传标语”字样。
五、投稿方式:
1、投稿可寄送:江门市文明办。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61号楼。邮编:529000。联系人:林家杰 李贤芬,电话:0750-3272529,3272521,3353967(传真);
2、电子邮件:发送以“文明用语征集”为主题的邮件到邮箱:jmswmb25@163.com,或通过移动邮箱发送到
15907500000@139.com;3、短信:移动用户将内容发送到10658330833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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