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说乡村”短视频和“我为乡村献首诗”诗歌作品征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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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20 11:26:4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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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进一步宣传展示福建省乡村振兴的新气象新风貌新成效,以文艺的形式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三农”,造福群众,由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主办,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福建省作家协会、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科技文体传媒中心联合承办“主播说乡村”短视频和“我为乡村献首诗”诗歌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发布征集启事如下。
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起止日期: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
主题要求
1.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反映福建乡村振兴新气象新风貌新成效,能够通过“主播说”和“诗歌诵”把各个乡村的特色之美展现出来。
2.  主题突出,情感真挚,创意新颖,制作精美。
3.  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不得出现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内容。
报送要求
(一)短视频报送要求
1. 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本人或团队的原创作品,版权无争议,作者享有署名权,版权归作者所有。举办方无偿拥有参赛作品的传播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等各种形式展播等。作品如涉及侵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如有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参赛、获奖等资格。
2. 参赛作品必须在各级广播电视台或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上播出。
3. 作品格式要求:参赛作者将报名表单和作品视频发送至征稿邮箱:zbsxc123@126.com(“主播说乡村”首字母)。视频统一为MP4格式,时长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内。视频要求没有明显噪点影响图像质量,音频配音清晰,声画对位。若评选过程中出现播放问题,视为弃权。
4.  团体机构和个人均可参赛。
(二)诗歌作品报送要求
1. 围绕“我为乡村献首诗”创作诗歌。具体要求:标题格式为“诗歌名——我为(乡村名)献首诗”,内容为围绕主题要求为福建某个村写的诗歌,体裁须为现代诗,字数在30行以内。文末请附上所写乡村的简介。每人限投一首诗歌。
2. 参评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各种合法权益。所投作品一经选用,即视为投稿人独家、免费、长期授权主办单位行使除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主办单位及其被授权人可对作品作必要修改。
3. 参评作者请在截至日期前将诗歌作品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标题为宋体加粗或方正小标宋二号、正文为仿宋或宋体三号)、《“我为乡村献首诗”作者信息表》(见附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以邮件附件形式打包发送至省作协邮箱:fjszxzw@sina.com(邮件主题请备注:“我为乡村献首诗”诗歌征集活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信息表需填写完整;不接受纸质投稿。
奖项设置及宣传展示
一、 本次活动奖项设置如下:
  1·短视频作品(税前)
一等奖2名,奖金壹万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伍仟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叁仟元+荣誉证书;
提名奖10名,奖金壹仟元+荣誉证书。
  2·诗歌作品(税前)
一等奖2名,奖金叁仟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壹仟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15名,奖金伍佰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二、 经评选、审核后,优秀短视频和诗歌作品将在福建文艺网、福建电视台文体频道、福建广电IPTV、“学习强国”福建学习平台和海博TV “主播说乡村·我为乡村献首诗”专区等媒体平台进行展播。
报名表获取
联系方式
(1)短视频报送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
(2)诗歌报送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0591-83704003。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rel="nofollow">https://mmbiz.qpic.cn/sz_mmbiz_png/BHoFEichLiaX86icCbLZUoyz9xDNwTwXenWEHk3mjgcCXiam1gj8mqcEoEe9dSicGeYw1TgRdrNyFv473UgoicDO3b5g/640?wx_fmt=png&wxfrom=5&wx_lazy=1&wx_co=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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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化产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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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起止日期: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
主题要求
1.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反映福建乡村振兴新气象新风貌新成效,能够通过“主播说”和“诗歌诵”把各个乡村的特色之美展现出来。
2.  主题突出,情感真挚,创意新颖,制作精美。
3.  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不得出现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内容。
报送要求
(一)短视频报送要求
1. 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本人或团队的原创作品,版权无争议,作者享有署名权,版权归作者所有。举办方无偿拥有参赛作品的传播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等各种形式展播等。作品如涉及侵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如有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参赛、获奖等资格。
2. 参赛作品必须在各级广播电视台或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上播出。
3. 作品格式要求:参赛作者将报名表单和作品视频发送至征稿邮箱:zbsxc123@126.com(“主播说乡村”首字母)。视频统一为MP4格式,时长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内。视频要求没有明显噪点影响图像质量,音频配音清晰,声画对位。若评选过程中出现播放问题,视为弃权。
4.  团体机构和个人均可参赛。
(二)诗歌作品报送要求
1. 围绕“我为乡村献首诗”创作诗歌。具体要求:标题格式为“诗歌名——我为(乡村名)献首诗”,内容为围绕主题要求为福建某个村写的诗歌,体裁须为现代诗,字数在30行以内。文末请附上所写乡村的简介。每人限投一首诗歌。
2. 参评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各种合法权益。所投作品一经选用,即视为投稿人独家、免费、长期授权主办单位行使除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主办单位及其被授权人可对作品作必要修改。
3. 参评作者请在截至日期前将诗歌作品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标题为宋体加粗或方正小标宋二号、正文为仿宋或宋体三号)、《“我为乡村献首诗”作者信息表》(见附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以邮件附件形式打包发送至省作协邮箱:fjszxzw@sina.com(邮件主题请备注:“我为乡村献首诗”诗歌征集活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信息表需填写完整;不接受纸质投稿。
奖项设置及宣传展示
一、 本次活动奖项设置如下:
  1·短视频作品(税前)
一等奖2名,奖金壹万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伍仟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叁仟元+荣誉证书;
提名奖10名,奖金壹仟元+荣誉证书。
  2·诗歌作品(税前)
一等奖2名,奖金叁仟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壹仟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15名,奖金伍佰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二、 经评选、审核后,优秀短视频和诗歌作品将在福建文艺网、福建电视台文体频道、福建广电IPTV、“学习强国”福建学习平台和海博TV “主播说乡村·我为乡村献首诗”专区等媒体平台进行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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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短视频报送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
(2)诗歌报送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0591-8370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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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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