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解决农民群众出行、物流配送、寄递服务“最后一公里”和“第一公里”问题,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扩大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营造共同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徽标(Logo)。
一、征集内容
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徽标(Logo)
二、主办单位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三、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接受全国设计师、设计团队和社会公众实名参加。应征作品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提交,如无特别说明,主办方默认提交人为作者,每个设计单位或个人最多可投稿3套设计方案。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止(投稿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
五、设计要求
(一)Logo要重点突出福建特色,包含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三方面内容,体现民生元素、产业元素、生态元素等,蕴含交通服务为民、助力乡村振兴的寓意,做到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具有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辨识度高,便于识记,且易于传播推广。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与再创作。
(二)LOGO设计采用“png/jpg(j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文件大小不低于10M,原则上细节清晰可见,作品附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作者应保留高精度设计原图(如AI、CDR、PSD、300dpi分辨率等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及设计稿原件,以便主办方用于后期宣传使用。
(三)所有设计方案均须在设计式样的左上角注明“徽标征集”字样,在设计式样的右下角适当位置,加注作者简介(作者为个人的,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作者为单位的,需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六、投稿方式
本次徽标征集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请投稿人将作品的电子版及报名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扫描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GJZCC 126.com,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设计方案征集”,邮件主题填写为“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徽标(Logo)”。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91-8707747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七、评选方法及奖励设置
(一)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人员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选出6个入围作品。评选人员有权根据应征作品整体水平决定入围空缺名额。
(二)6个入围作品将在“运管微生活”微信公众号、“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东南网、中国网·海峡频道网站进行网络投票,征集全社会公众意见。本次评选总分为100分,其中评选得分权重为70分,网络投票的得分权重为30分。网络投票得分=作品得票数/所有入围作品总票数×30。评选得分与网络投票得分之和即为该应征作品最终得分。
(三)主办方将与入围作品作者进行充分沟通交流,作者根据主办方意见和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最终根据得分高低评选出优胜奖1名,发放奖金5000元。其他入围作品每幅发放奖金2000元。奖金为税前金额,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投稿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入围作品的作者在领取奖金前需与主办方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最终评选结果将通过“运管微生活”微信公众号、“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东南网、中国网·海峡频道网站等平台公布。
八、征集声明
(一)应征作品须为作者原创设计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并对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或创作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合法权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涉嫌 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应征作品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二)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的、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作品不得参赛。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概不予退还。凡入围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作者的承诺,其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署名权、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传播权等)归主办方永久所有。未经主办方同意,包括作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入围作品。主办方有权对入围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作者的同意。
(四)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本次活动规则,自愿受其约束。对本规则产生的任何疑议及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主办方均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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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报名表
作者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身份证号码 | |
作者单位 |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手机号码 | |
LOGO及创意说明 | (作品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控制在300字以内) |
我已阅读、理解并接受《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徽标(Logo)征集启事》,保证所填事项属实。
签名(手写): 2023,11,25 备注: 1.若作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由作者的监护人在签名栏附签; 2.若作者为单位或机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授权书。 |
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徽标(Logo)征集
承诺书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承诺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徽标(Logo)征集启事》(以下简称“《征集启事》”),谨向主办方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保证本人(本单位)为参加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徽标(Logo)征集启事应征作品(以下简称“应征作品”)的设计人员(设计方),对应征作品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承诺人保证本应征作品为本人(本单位)原创作品,不存在抄袭、仿冒其他作品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承诺人在交付作品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或者挪用该应征作品。若私自挪用或二次出售,一切后果由承诺人承担。
二、承诺人保证,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并不再支付费用。承诺人必须根据主办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完成作品的深化设计,并形成最终方案,中途不得无故退出。承诺人除征集启事中列明的奖金之外,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方式向主办方提出任何其它要求或补偿。
三、如因承诺人违反本承诺,致使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四、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姓名或单位机构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诺人签字(手写/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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