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江苏省村(居)儿童主任身份形象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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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31 21:00:4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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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儿童主任是村(居)民委员会中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的人员,是党和政府政策的传递者、儿童的守护者。为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广泛宣传儿童主任工作,激发儿童主任身份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进一步提升村(居)儿童主任的影响力和社会知晓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江苏省村(居)儿童主任身份形象标识。
  一、征集范围和时间
  征集范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凡有意愿的单位、团体和个人均可参与。
  征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止(截止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征集要求
  (一)主题特色鲜明。应征作品应结合儿童主任岗位职责特点,反映儿童关爱和保护元素,体现儿童主任是“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扎进泥土的人的精神寓意,展现时代特征、精神风貌、江苏文化特色和深厚底蕴。
  (二)具有较强的辨识度和感染力。应征作品力求构思新颖、创意独特、简明易记、通俗易懂,形式端正庄重,色彩搭配适宜,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视觉感染力。
  (三)适用各类宣传载体的推广运用。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应用性强,适合用于各类常用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材质的制作(印制)需求,适合运动中安全佩戴和长期固定悬挂。
  三、提交作品要求
  应征者可提交多份应征作品,需同时提交应征表、应征作品纸质版本(1份)和电子版本。纸质版本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电子版本应为矢量图,存储为JPEG格式。提交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作品均要求为彩色图案,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应征表、应征作品纸质版本请通过EMS邮寄指定地址,电子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标题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儿童主任身份形象标识设计征集”。
  四、评选方式
  江苏省民政厅将组建专家评审组,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选作品进行集中评审,从中评选出8件入围作品通过“江苏民政”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进行展示,并接受网络投票。综合专家初评和网络投票情况,最终选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择优确定一件为江苏省村(居)儿童主任统一身份形象标识。
  五、奖项及奖金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个,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2000元、1000元;优秀作品5个,分别奖励人民币500元。
  六、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江苏省民政厅所有,未经江苏省民政厅授权,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使用;江苏省民政厅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因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应征者不得自行发布、发表应征作品,不得参加同类性质的作品征集活动。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江苏省民政厅所有。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民政厅。
  七、投稿方式
  联系人:江苏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王雄力
  电话:025-83590472
  邮箱:2489595294@qq.com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77号1502室
  附件:
  江苏省村(居)儿童主任统一标识征集活动应征表.docx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10月13日http://mzt.jiangsu.gov.cn/art/2023/10/13/art_55002_11039324.html?from=single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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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主任是村(居)民委员会中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的人员,是党和政府政策的传递者、儿童的守护者。为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广泛宣传儿童主任工作,激发儿童主任身份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进一步提升村(居)儿童主任的影响力和社会知晓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江苏省村(居)儿童主任身份形象标识。
  一、征集范围和时间
  征集范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凡有意愿的单位、团体和个人均可参与。
  征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止(截止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征集要求
  (一)主题特色鲜明。应征作品应结合儿童主任岗位职责特点,反映儿童关爱和保护元素,体现儿童主任是“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扎进泥土的人的精神寓意,展现时代特征、精神风貌、江苏文化特色和深厚底蕴。
  (二)具有较强的辨识度和感染力。应征作品力求构思新颖、创意独特、简明易记、通俗易懂,形式端正庄重,色彩搭配适宜,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视觉感染力。
  (三)适用各类宣传载体的推广运用。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应用性强,适合用于各类常用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材质的制作(印制)需求,适合运动中安全佩戴和长期固定悬挂。
  三、提交作品要求
  应征者可提交多份应征作品,需同时提交应征表、应征作品纸质版本(1份)和电子版本。纸质版本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电子版本应为矢量图,存储为JPEG格式。提交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作品均要求为彩色图案,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应征表、应征作品纸质版本请通过EMS邮寄指定地址,电子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标题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儿童主任身份形象标识设计征集”。
  四、评选方式
  江苏省民政厅将组建专家评审组,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选作品进行集中评审,从中评选出8件入围作品通过“江苏民政”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进行展示,并接受网络投票。综合专家初评和网络投票情况,最终选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择优确定一件为江苏省村(居)儿童主任统一身份形象标识。
  五、奖项及奖金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个,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2000元、1000元;优秀作品5个,分别奖励人民币500元。
  六、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江苏省民政厅所有,未经江苏省民政厅授权,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使用;江苏省民政厅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因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应征者不得自行发布、发表应征作品,不得参加同类性质的作品征集活动。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江苏省民政厅所有。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民政厅。
  七、投稿方式
  联系人:江苏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王雄力
  电话:025-83590472
  邮箱:2489595294@qq.com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77号1502室
  附件:
  江苏省村(居)儿童主任统一标识征集活动应征表.docx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10月13日http://mzt.jiangsu.gov.cn/art/2023/10/13/art_55002_11039324.html?from=singlemessage


 
征集江苏省村(居)儿童主任身份形象标识

奖项设置:5000

截稿时间:2023-10-28

更新时间:2023-12-31 21:00:4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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