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征集大赛

“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征集大赛

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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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10 16: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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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2023年,南海区围绕“1114”工作体系,按照“三引三管三提升”的基层治理现代化工作思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南海实践。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南海区民政局根据“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理念,联同各区直单位、镇(街道)、村(社区)推出“创熟”系列文章,挖掘“城乡熟人社区”如何搭建平台、创新方式方法、拉近人们距离的故事,齐心协力,创建共商共建共议开放包容的大家庭,赋能南海基层善治。
  01
  活动背景及原因
  海寿村位于九江镇西部,村的大部分面积是江岛,毗邻江门鹤山,与九江外滩隔江相望。海寿村大部分村民居住在海寿岛,岛上风光秀丽、民风纯朴,道路交错、鸡犬相闻,居民以种地、养鱼和外出务工为主。全岛除民居或公共设施配套外,基本上都是农田、鱼塘和滩涂,村内没有工厂,保持着原始生态的田园风光。近年来,海寿岛除结合江岛旅游资源的特点,大力发展集生态旅游、休闲度假、观光游览和文化体验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生态休闲岛旅游项目外,还深挖文化内涵,着力打造诗歌特色文化品牌,并于2017启动了中国首个诗歌岛建设,组织包括原《诗刊》主编叶延滨在内的全国各地20多位名诗人到海寿岛采风,创作了一批优秀的诗歌,把诗歌引进校园成立了海寿小学“诗歌学校”、在海寿岛成立了广东省诗歌创作基地,先后举办海寿岛重阳诗歌朗诵会、南海作家诗歌研讨会、诗歌创作讲座等活动,诗歌活动擦亮了“诗意海寿”的文化品牌,带动了各类文体活动的蓬勃开展,成为海寿文明创建的特色亮点。
  为了提升海寿村“诗意海寿”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提高海寿村的知名度、美誉度,以更直观的、更具象化的方式充分展示海寿村的自然风光、人文底蕴和新发展形态,海寿村民委员会联合海寿社区幸福院、海寿村妇联、海寿街坊会、海寿小学开展“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征集大赛。
  02
  工作目标
  ①通过本次大赛,提高海寿村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②通过本次大赛,传递海寿村本土文化内涵,树立海寿村品牌形象。
  ③通过本次大赛,产出“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
  03
  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
  海寿村民委员会、海寿社区幸福院
  2、承办单位:
  佛山市春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3、合作单位:
  海寿小学、海寿村妇联、海寿街坊会
  04
  征集内容
  “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
  05
  征集范围
  面向海寿村范围内征集
  06
  赛程安排
  01
  组织准备阶段
  (2023年4月25日至4月28日)
  制定“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征集大赛工作方案,确定大赛评选标准、评选专家组成员名单和其他相关工作安排。
  02
  广泛征集阶段
  (2023年4月29日至5月10日)
  面向海寿村范围内公开征集,发动海寿村民共同参与。
  03
  评审公示阶段
  (2023年5月11日至5月20日)
  由海寿村委和相关专业人士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出13个入选作品,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颁奖。
  04
  发布启用阶段
  (2023年5月21日至5月25日)
  确定采用的标识(LOGO),交由专业设计公司进行提升和制作,形成最终的“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同时,通过媒介渠道,结合海寿村的党政工作、社会服务,对“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进行展示,以展现海寿村文化特色,提升海寿村对外知名度。
  07
  创作要求
  1、参赛作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健康。
  2、参赛作品应充分展现海寿村的地域特色、鱼笼文化和农耕文化内涵、现代化建设等元素,展现新时代海寿人文精神风貌,突显“诗意海寿”的品牌形象。
  3、参赛作品应构思精巧、简约明确、色彩协调,有较强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时代性,易懂、易记、易识别,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便于在各类载体和场景中制作应用,适合于各类媒体传播介质上使用。
  4、参赛作品须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创意点、应用等等)。
  08
  投稿要求
  1、此次大赛作品可采用现场提交或网络提交的形式提交。
  2、现场提交方式:
  在征集时间把参赛作品纸质稿件及作品说明交到海寿社区幸福院。海寿小学师生参赛作品纸质稿件及作品说明直接交到海寿小学。
  3、网络提交方式:
  (1)参赛作品的电子稿分辨率不少于300dpi,以PNG格式或JPG格式提交,文件大小控制在1-5MB范围内。
  (2)通过邮件形式将参赛作品及作品说明打包压缩发送到指定邮箱:1660446965@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一为:“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09
  奖项设置
  共评出13名入选作品,分别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10名,获奖者分别可获得奖杯、奖状及精美礼品,未获奖者也可获纪念品一份。
  10
  声明事项
  1、此次征集比赛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不存在侵权行为,如发现抄袭、侵权行为,取消参赛资格及获奖资格。如因参赛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提交参赛作品人承担全部责任。若造成本次活动主办方及承办方损失的,主办方及承办方有权要求提交参赛作品人赔偿全部损失。
  3、参赛作品及其说明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民族宗教信仰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一经发现有违规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励物品,将全部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4、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加者拥有著作权和独立发表权,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公开展出过,未被任何机构使用过。
  5、参赛作品一经被为入选作品,其全部知识产权归本次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被选标识图案文字、文本进行修改。未经主办方同意,创作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但创作人享有署名权。同时允许主办方对已采用的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刊登、网络展示等,不再支付额外稿酬。
  6、所有参赛作品无论采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7、主办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获奖创作人。如遇无法联系的情况,将视为获奖创作人自动放弃奖项。咨询电话:18927799554。
  8、凡投稿者,视为同意以上要求。
  9、本次征集大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sh-qn-Rawu-3GmuoT4Fj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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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南海区围绕“1114”工作体系,按照“三引三管三提升”的基层治理现代化工作思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南海实践。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南海区民政局根据“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理念,联同各区直单位、镇(街道)、村(社区)推出“创熟”系列文章,挖掘“城乡熟人社区”如何搭建平台、创新方式方法、拉近人们距离的故事,齐心协力,创建共商共建共议开放包容的大家庭,赋能南海基层善治。
  01
  活动背景及原因
  海寿村位于九江镇西部,村的大部分面积是江岛,毗邻江门鹤山,与九江外滩隔江相望。海寿村大部分村民居住在海寿岛,岛上风光秀丽、民风纯朴,道路交错、鸡犬相闻,居民以种地、养鱼和外出务工为主。全岛除民居或公共设施配套外,基本上都是农田、鱼塘和滩涂,村内没有工厂,保持着原始生态的田园风光。近年来,海寿岛除结合江岛旅游资源的特点,大力发展集生态旅游、休闲度假、观光游览和文化体验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生态休闲岛旅游项目外,还深挖文化内涵,着力打造诗歌特色文化品牌,并于2017启动了中国首个诗歌岛建设,组织包括原《诗刊》主编叶延滨在内的全国各地20多位名诗人到海寿岛采风,创作了一批优秀的诗歌,把诗歌引进校园成立了海寿小学“诗歌学校”、在海寿岛成立了广东省诗歌创作基地,先后举办海寿岛重阳诗歌朗诵会、南海作家诗歌研讨会、诗歌创作讲座等活动,诗歌活动擦亮了“诗意海寿”的文化品牌,带动了各类文体活动的蓬勃开展,成为海寿文明创建的特色亮点。
  为了提升海寿村“诗意海寿”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提高海寿村的知名度、美誉度,以更直观的、更具象化的方式充分展示海寿村的自然风光、人文底蕴和新发展形态,海寿村民委员会联合海寿社区幸福院、海寿村妇联、海寿街坊会、海寿小学开展“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征集大赛。
  02
  工作目标
  ①通过本次大赛,提高海寿村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②通过本次大赛,传递海寿村本土文化内涵,树立海寿村品牌形象。
  ③通过本次大赛,产出“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
  03
  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
  海寿村民委员会、海寿社区幸福院
  2、承办单位:
  佛山市春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3、合作单位:
  海寿小学、海寿村妇联、海寿街坊会
  04
  征集内容
  “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
  05
  征集范围
  面向海寿村范围内征集
  06
  赛程安排
  01
  组织准备阶段
  (2023年4月25日至4月28日)
  制定“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征集大赛工作方案,确定大赛评选标准、评选专家组成员名单和其他相关工作安排。
  02
  广泛征集阶段
  (2023年4月29日至5月10日)
  面向海寿村范围内公开征集,发动海寿村民共同参与。
  03
  评审公示阶段
  (2023年5月11日至5月20日)
  由海寿村委和相关专业人士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出13个入选作品,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颁奖。
  04
  发布启用阶段
  (2023年5月21日至5月25日)
  确定采用的标识(LOGO),交由专业设计公司进行提升和制作,形成最终的“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同时,通过媒介渠道,结合海寿村的党政工作、社会服务,对“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进行展示,以展现海寿村文化特色,提升海寿村对外知名度。
  07
  创作要求
  1、参赛作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健康。
  2、参赛作品应充分展现海寿村的地域特色、鱼笼文化和农耕文化内涵、现代化建设等元素,展现新时代海寿人文精神风貌,突显“诗意海寿”的品牌形象。
  3、参赛作品应构思精巧、简约明确、色彩协调,有较强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时代性,易懂、易记、易识别,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便于在各类载体和场景中制作应用,适合于各类媒体传播介质上使用。
  4、参赛作品须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创意点、应用等等)。
  08
  投稿要求
  1、此次大赛作品可采用现场提交或网络提交的形式提交。
  2、现场提交方式:
  在征集时间把参赛作品纸质稿件及作品说明交到海寿社区幸福院。海寿小学师生参赛作品纸质稿件及作品说明直接交到海寿小学。
  3、网络提交方式:
  (1)参赛作品的电子稿分辨率不少于300dpi,以PNG格式或JPG格式提交,文件大小控制在1-5MB范围内。
  (2)通过邮件形式将参赛作品及作品说明打包压缩发送到指定邮箱:1660446965@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一为:“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09
  奖项设置
  共评出13名入选作品,分别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10名,获奖者分别可获得奖杯、奖状及精美礼品,未获奖者也可获纪念品一份。
  10
  声明事项
  1、此次征集比赛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不存在侵权行为,如发现抄袭、侵权行为,取消参赛资格及获奖资格。如因参赛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提交参赛作品人承担全部责任。若造成本次活动主办方及承办方损失的,主办方及承办方有权要求提交参赛作品人赔偿全部损失。
  3、参赛作品及其说明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民族宗教信仰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一经发现有违规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励物品,将全部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4、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加者拥有著作权和独立发表权,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公开展出过,未被任何机构使用过。
  5、参赛作品一经被为入选作品,其全部知识产权归本次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被选标识图案文字、文本进行修改。未经主办方同意,创作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但创作人享有署名权。同时允许主办方对已采用的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刊登、网络展示等,不再支付额外稿酬。
  6、所有参赛作品无论采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7、主办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获奖创作人。如遇无法联系的情况,将视为获奖创作人自动放弃奖项。咨询电话:18927799554。
  8、凡投稿者,视为同意以上要求。
  9、本次征集大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sh-qn-Rawu-3GmuoT4Fjzw

 
“诗意海寿”品牌标识(LOGO)征集大赛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23-05-10

更新时间:2023-12-10 16:13:5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1660446965@qq.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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