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海原人才品牌形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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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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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8 10:34:2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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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进一步打造海原人才品牌形象,提升人才工作影响力,助推我县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征集“海原人才”品牌名称、“海原人才”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海原人才”品牌名称
  (二)“海原人才”形象标识(Logo)
  (三)“海原人才”代言形象(IP形象)
  二、设计要求
  (一)品牌名称
  围绕海原社会文化和人才两大元素,展现海原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品牌名称应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通俗易懂,易于识别、记忆和传播。
  (二)形象标识(Logo)
  形象标识图案要简洁明快、醒目大方、富有感染力和美感,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要寓意深刻、色彩协调、认知度高,体现海原元素和文化特征,适合在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三)“海原人才”代言形象(IP形象)
  形象IP名称要求简洁得体、热情亲切、便于记忆、易于传播,要与“海原人才”紧密结合。代言形象要美观生动,色彩搭配和谐,特征鲜明、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富有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整体上易于识别和传播应用。形象IP应具有实用性与可衍生性,易于后期Q版、手绘等不同风格的形象延展,并适合在网络媒体、平面媒体、文创产品、印刷品、视频展播、宣传资料、建筑物外观、表情包等载体中深化设计、推广运用。
  三、投稿要求
  (一)品牌名称:应征作品应包含16字以内的品牌名称以及300字以内的解读。
  (二)形象标识(Logo):应征作品电子版以JPG或PNG格式提交,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需注明作品图样的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300字以内的简要创意设计说明。
  (三)代言形象(IP形象):应征作品可以是手绘示意、电脑绘制等设计图,需绘制IP形象的三视图(正面、侧面、背面)及1-3个能够表现该形象表情,并附设计思路、设计说明。
  (四)投稿方式:每位应征者每个类别最多投稿3个作品,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yrc2023@126.com),应征者须在提交作品同时,提交《海原人才品牌形象征集活动报名表》、《海原人才品牌形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扫描件,所有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提交。
  四、评选程序
  (一)征集阶段:
  2023年4月13日—4月20日
  (二)评审阶段:
  2023年4月20日—4月21日,由组织部门(3人)、宣传部门(1人)、人社部门(1人)组成专家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有效投稿作品进行评审,择优选取“海原人才”品牌名称、形象标识、代言形象各一个。
  (三)评选结果公示:
  评审完成后,结果将通过“海原人才e家”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五、结果运用
  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将给与奖金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且设计不能抄袭他人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权利,因抄袭引起任何纠纷均由作品创作者本人负责。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作品创作者应自留底稿。如作品获奖,应征者在确认奖项后须向主办方提供作品矢量源文件及相关资料。
  (二)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及发布权等相关权利,可免费用于公益广告、新闻发布、制作纪念品、展览展示等宣传用途。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以及进行著作权登记等活动。
  (三)应征作品如完全相同,按提交时间先后原则,首个提交作品拥有参评权。
  (四)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海原人才”品牌形象征集活动报名表》
  2.《“海原人才”品牌形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中共海原县委组织部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a7L_xmcgpH15BEKTMbiw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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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打造海原人才品牌形象,提升人才工作影响力,助推我县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征集“海原人才”品牌名称、“海原人才”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海原人才”品牌名称
  (二)“海原人才”形象标识(Logo)
  (三)“海原人才”代言形象(IP形象)
  二、设计要求
  (一)品牌名称
  围绕海原社会文化和人才两大元素,展现海原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品牌名称应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通俗易懂,易于识别、记忆和传播。
  (二)形象标识(Logo)
  形象标识图案要简洁明快、醒目大方、富有感染力和美感,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要寓意深刻、色彩协调、认知度高,体现海原元素和文化特征,适合在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三)“海原人才”代言形象(IP形象)
  形象IP名称要求简洁得体、热情亲切、便于记忆、易于传播,要与“海原人才”紧密结合。代言形象要美观生动,色彩搭配和谐,特征鲜明、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富有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整体上易于识别和传播应用。形象IP应具有实用性与可衍生性,易于后期Q版、手绘等不同风格的形象延展,并适合在网络媒体、平面媒体、文创产品、印刷品、视频展播、宣传资料、建筑物外观、表情包等载体中深化设计、推广运用。
  三、投稿要求
  (一)品牌名称:应征作品应包含16字以内的品牌名称以及300字以内的解读。
  (二)形象标识(Logo):应征作品电子版以JPG或PNG格式提交,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需注明作品图样的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300字以内的简要创意设计说明。
  (三)代言形象(IP形象):应征作品可以是手绘示意、电脑绘制等设计图,需绘制IP形象的三视图(正面、侧面、背面)及1-3个能够表现该形象表情,并附设计思路、设计说明。
  (四)投稿方式:每位应征者每个类别最多投稿3个作品,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yrc2023@126.com),应征者须在提交作品同时,提交《海原人才品牌形象征集活动报名表》、《海原人才品牌形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扫描件,所有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提交。
  四、评选程序
  (一)征集阶段:
  2023年4月13日—4月20日
  (二)评审阶段:
  2023年4月20日—4月21日,由组织部门(3人)、宣传部门(1人)、人社部门(1人)组成专家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有效投稿作品进行评审,择优选取“海原人才”品牌名称、形象标识、代言形象各一个。
  (三)评选结果公示:
  评审完成后,结果将通过“海原人才e家”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五、结果运用
  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将给与奖金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且设计不能抄袭他人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权利,因抄袭引起任何纠纷均由作品创作者本人负责。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作品创作者应自留底稿。如作品获奖,应征者在确认奖项后须向主办方提供作品矢量源文件及相关资料。
  (二)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及发布权等相关权利,可免费用于公益广告、新闻发布、制作纪念品、展览展示等宣传用途。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以及进行著作权登记等活动。
  (三)应征作品如完全相同,按提交时间先后原则,首个提交作品拥有参评权。
  (四)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海原人才”品牌形象征集活动报名表》
  2.《“海原人才”品牌形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中共海原县委组织部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a7L_xmcgpH15BEKTMbiwCQ

 
关于征集海原人才品牌形象的通知

奖项设置:5000

截稿时间:2023-04-20

更新时间:2023-12-28 10:34:2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hyrc20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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