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关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号召,认真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响“演艺大世界”文化品牌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国际文化大都市核心引领区建设,2022年12月19日,黄浦区成立上海黄浦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黄浦文旅集团”)。
黄浦文旅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首期将整合上海大光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淮海商业集团大世界文化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大世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和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国泰电影院有限公司、上海长城电影院有限公司、淮海中路550号等文化资产。大光明电影院、和平影都、国泰电影院、中国大戏院、大世界、黄浦剧场、共舞台等地标性文化场所均划入其中,后续,根据集团发展需要,黄浦区将配套划拨相关资源。
黄浦文旅集团总体定位是黄浦区文化发展的主力军和先行者,黄浦区文化繁荣的建设者和保障者。集团着力打造区域演艺生态平台、经典文化打造与推广平台、招商引资与专业服务平台、文化投资与资本运营平台、文化赋能产业融合平台等五大平台,进一步凝结文化基因,掀开艺术创作新篇章;创新价值发现,树立文旅赋能新标杆;追忆城市荣光,打造公共服务新典范;加强文旅融合,绘就诗和远方新画卷。
征集内容为体现黄浦文旅集团特色,凸显黄浦文旅产业特征,进一步提高黄浦文旅集团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特面向社会发起上海黄浦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国内外专业设计院校、设计单位、个人均可参与。
征集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28日
应征作品要求1.须为原创,不得与其他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且未被登记或注册。
2.能体现黄浦文旅历史脉络、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及人文传承等特色。
3.具备图形符号功能强的特点,富有创意、易于识别、便于传播,兼顾文化和美学韵味。
4.请附设计理念说明(背景、意义、寓意等),以及设计技术说明(尺寸、比例、颜色等)等释义性资料。
5.文件格式应为JPG或PNG,单张图片不超10M。如作品入围,应提交AI矢量文件及相关源文件。
投稿方式网络投稿联系人:王先生,投稿信箱:hpwljt@163.com。
来稿邮件请注明“黄浦文旅集团形象标识LOGO+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评选方法1.遴选。主办方根据投稿数量和质量,按1:3的比例遴选9个作品进入评审环节。
2.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选出3个入围作品,并从中确定1个中标作品。
3.公布。中标形象标识LOGO将在媒体、网络上进行公布推广。
奖项设置对黄浦文旅集团形象标识LOGO设计入围作品,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对最终采用的形象标识LOGO,另行协商使用。
声明事项1.应征作品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要求。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围资格,如已发放奖励将悉数追回。如涉法律纠纷,由应征者本人负责。
3.作品一经入围,即视为应征者同意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发布权、传播权等)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使用等,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著作权登记和商标注册,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入围作品。
4.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因重复投稿发生纠纷的,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涉及多人合作的,应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5.应征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
6.本次活动所投稿件无论采用与否,所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
7.若因应征者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并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8.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上海黄浦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9.凡投稿参与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同意本征集方案所有条款,并遵守相关规定。
上海黄浦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
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A3QpkrYXqcY6BgyetqRz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