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识(LOGO)IP形象征集

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识(LOGO)IP形象征集

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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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2-19 09:41:0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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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 充分展示珠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形象, 提升珠海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品牌力和影响力, 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的氛围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现正面向全国范围内的
广大设计师、设计爱好者 公 开 征 集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标识(LOGO)”+“IP形象”
两个类别作品
一、征集作品内容
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标识(LOGO)及IP形象
二、征集作品要求
(一)构思主旨鲜明。
标识(LOGO)及IP形象能直观反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旨,具有珠海文化元素,突出“未成年人保护”“儿童友好”理念,具有明确象征意义。
(二)构图形象新颖。
标识(LOGO)明显区别于其他同类单位的标识标识,整体视觉效果大气、简约、醒目,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IP形象积极向上,健康活泼,便于识别和传播。
(三)具有广泛适用性。
标识(LOGO)适合本市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单位在制作公共标识、工作牌、信函标记等载体和环境时应用与传播。
(四)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
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涉及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征集作品规格
(一)标识(LOGO)面积不小于125px*125px,提供矢量或JPG一种格式,分辨率800*600dpi以上,同时必须附以设计比例图(标注宽、高)。
(二)IP形象提供矢量或JPG格式,统一版幅为A4大小,且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须同时在报名表中提供未成年人保护主旨短语、标识(LOGO)及IP形象设计理念(300字内)。
四、作品投稿
(一)投稿方式:参赛团体或个人将参赛作品以电子介质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自动回复邮件,即视做报名成功。邮件标题格式统一命名为“作品名字+作者名字”;
【邮箱地址:zhuhaiweibaosheji@qq.com】
(二)投稿截止时间:2022年7月17日18:00。
五、注意事项
(一)参评作品须实名投稿,杜绝抄袭,如有侵权及发生法律纠纷,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已参加过国内同类评比活动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所有获奖及入围作品均视为原创作品,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如参赛者出现任何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与大赛主办方无关。
(三)凡报送作品参评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大赛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六、评选方式
作品评选采取“大众投票+专业评审”的综合评分方式。
(一)专业评审。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组建评审委员会,根据构思、构图及广泛适用性等作品基本要求,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好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为评判标准,评选出优秀入围作品(标识及IP形象各10份)。
(二)大众投票。采用线上投票方式,进行入围作品网络公布并开启大众投票。网络投票为期5天,标识(LOGO)与IP形象分设投票区,每人每天可投5票,单个作品每人最多投2票。
(三)综合评分。综合大众投票及专业评审意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录用作品。
七、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共征集“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识(LOGO)”“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IP形象”两个类别作品,每个类别评选出录用奖1名、优秀奖5名,并颁发奖金、纪念品和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共计12件,具体如下:
(一)“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识(LOGO)”:
录用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6000元。
优秀奖,5名,颁发证书+200元纪念品。
(二)“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IP形象”:
录用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6000元。
优秀奖,5名,颁发证书+200元纪念品。
下载报名附件
来源/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https://mp.weixin.qq.com/s/cEhYNLA6dPyJb6JUtAr8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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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 充分展示珠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形象, 提升珠海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品牌力和影响力, 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的氛围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现正面向全国范围内的
广大设计师、设计爱好者 公 开 征 集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标识(LOGO)”+“IP形象”
两个类别作品
一、征集作品内容
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标识(LOGO)及IP形象
二、征集作品要求
(一)构思主旨鲜明。
标识(LOGO)及IP形象能直观反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旨,具有珠海文化元素,突出“未成年人保护”“儿童友好”理念,具有明确象征意义。
(二)构图形象新颖。
标识(LOGO)明显区别于其他同类单位的标识标识,整体视觉效果大气、简约、醒目,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IP形象积极向上,健康活泼,便于识别和传播。
(三)具有广泛适用性。
标识(LOGO)适合本市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单位在制作公共标识、工作牌、信函标记等载体和环境时应用与传播。
(四)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
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涉及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征集作品规格
(一)标识(LOGO)面积不小于125px*125px,提供矢量或JPG一种格式,分辨率800*600dpi以上,同时必须附以设计比例图(标注宽、高)。
(二)IP形象提供矢量或JPG格式,统一版幅为A4大小,且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须同时在报名表中提供未成年人保护主旨短语、标识(LOGO)及IP形象设计理念(300字内)。
四、作品投稿
(一)投稿方式:参赛团体或个人将参赛作品以电子介质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自动回复邮件,即视做报名成功。邮件标题格式统一命名为“作品名字+作者名字”;
【邮箱地址:zhuhaiweibaosheji@qq.com】
(二)投稿截止时间:2022年7月17日18:00。
五、注意事项
(一)参评作品须实名投稿,杜绝抄袭,如有侵权及发生法律纠纷,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已参加过国内同类评比活动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所有获奖及入围作品均视为原创作品,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如参赛者出现任何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与大赛主办方无关。
(三)凡报送作品参评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大赛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六、评选方式
作品评选采取“大众投票+专业评审”的综合评分方式。
(一)专业评审。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组建评审委员会,根据构思、构图及广泛适用性等作品基本要求,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好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为评判标准,评选出优秀入围作品(标识及IP形象各10份)。
(二)大众投票。采用线上投票方式,进行入围作品网络公布并开启大众投票。网络投票为期5天,标识(LOGO)与IP形象分设投票区,每人每天可投5票,单个作品每人最多投2票。
(三)综合评分。综合大众投票及专业评审意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录用作品。
七、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共征集“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识(LOGO)”“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IP形象”两个类别作品,每个类别评选出录用奖1名、优秀奖5名,并颁发奖金、纪念品和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共计12件,具体如下:
(一)“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识(LOGO)”:
录用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6000元。
优秀奖,5名,颁发证书+200元纪念品。
(二)“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IP形象”:
录用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6000元。
优秀奖,5名,颁发证书+200元纪念品。
下载报名附件
来源/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https://mp.weixin.qq.com/s/cEhYNLA6dPyJb6JUtAr8dQ
 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识(LOGO)IP形象征集

奖项设置:6000

截稿时间:2022-07-17

更新时间:2022-12-19 09: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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