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彩新淤地诗词话地名”作品开始征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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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8-28 07:17:1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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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地名文化宣传,展示河口区地名文化的历史文脉,区民政局、区文联特开展“五彩新淤地诗词话地名”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及目的
  地名,是地域文化精髓的符号化表示,代表了相应地域独特的风土人情和民间记忆,是活跃在生活中的传统文化的表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广和传播优秀的河口地名文化,区民政局与区文联共同组织“五彩新淤地诗词话地名”作品征集展播活动,致力扩大地名社会影响力,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区地名管理机构、地名工作者、地名文化爱好者、历史文化爱好者、学生、学校社团等广大公众。
  (二)征集内容
  围绕河口区各类地名进行文学创作。
  地名类别:1、河流类,如神仙沟;2、行政区域类,如河口区、河口街道;3、非行政区域,如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4、群众自治组织,如河安社区居民委员会;5、居民点,如河安小区;6、交通运输设施,如黄河路;7、纪念地旅游景点,如鸣翠湖湿地风景区、孤岛植物园;8、建筑物,如黄河广场;9、单位,如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10、其他类地名。
  (三)文体类型
  文体限诗词、散文、赋、楹联四种文体形式。
  (四)报送方式
  投稿作品电子稿及1-2张所描述地名的图片(图片要求JPG格式,大小1M以上),文件压缩后以“投稿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河口区民政局邮箱(hkmzj@163.com)。咨询电话:0546—3659725。
  (五)评选及奖项设置
  作品征集结束后,区民政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六)展播宣传
  优秀作品将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媒体进行集中展播,线下制作地名诗词集,开展地名文化宣传活动。
  三、活动安排
  2023年9月1日—9月30日开展地名文学作品征集;
  2023年10月1日—10月15日对征集的地名文学作品进行整理,并组织专家评选;
  2023年10月30日前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品,组织作品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1、投稿作品要围绕主题且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导向正确、主题积极健康向上。
  2、作品要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浸透优秀传统文化精神。
  3、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作品的版权和著作权由作品著作权人负责,由于作品内容或权利瑕疵引发的争议、权利纠纷,由著作者承担。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区民政局、区文联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
  4、本次活动只征收电子文稿,投稿作品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活动参与资格。

https://mp.weixin.qq.com/s/4hFLGKdkl8Td5A7a5zJ9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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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地名文化宣传,展示河口区地名文化的历史文脉,区民政局、区文联特开展“五彩新淤地诗词话地名”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及目的
  地名,是地域文化精髓的符号化表示,代表了相应地域独特的风土人情和民间记忆,是活跃在生活中的传统文化的表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广和传播优秀的河口地名文化,区民政局与区文联共同组织“五彩新淤地诗词话地名”作品征集展播活动,致力扩大地名社会影响力,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区地名管理机构、地名工作者、地名文化爱好者、历史文化爱好者、学生、学校社团等广大公众。
  (二)征集内容
  围绕河口区各类地名进行文学创作。
  地名类别:1、河流类,如神仙沟;2、行政区域类,如河口区、河口街道;3、非行政区域,如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4、群众自治组织,如河安社区居民委员会;5、居民点,如河安小区;6、交通运输设施,如黄河路;7、纪念地旅游景点,如鸣翠湖湿地风景区、孤岛植物园;8、建筑物,如黄河广场;9、单位,如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10、其他类地名。
  (三)文体类型
  文体限诗词、散文、赋、楹联四种文体形式。
  (四)报送方式
  投稿作品电子稿及1-2张所描述地名的图片(图片要求JPG格式,大小1M以上),文件压缩后以“投稿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河口区民政局邮箱(hkmzj@163.com)。咨询电话:0546—3659725。
  (五)评选及奖项设置
  作品征集结束后,区民政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六)展播宣传
  优秀作品将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媒体进行集中展播,线下制作地名诗词集,开展地名文化宣传活动。
  三、活动安排
  2023年9月1日—9月30日开展地名文学作品征集;
  2023年10月1日—10月15日对征集的地名文学作品进行整理,并组织专家评选;
  2023年10月30日前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品,组织作品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1、投稿作品要围绕主题且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导向正确、主题积极健康向上。
  2、作品要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浸透优秀传统文化精神。
  3、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作品的版权和著作权由作品著作权人负责,由于作品内容或权利瑕疵引发的争议、权利纠纷,由著作者承担。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区民政局、区文联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
  4、本次活动只征收电子文稿,投稿作品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活动参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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