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提升安庆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效,充分展示文明宜城新形象,进一步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公众知晓度和共建共享参与率,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景区景点、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宣传标语。 一、征集内容 安庆市景区景点、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宣传标语。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宣传标语适用范围为“1+X”,即“1”是指在安庆全域内适用;“X”是指适用于安庆市范围内的特定区域,如倒扒狮步行街、菱湖公园、天柱山、五千年文博园、六尺巷、独秀园、二陈读书处、邓稼先故居、迎江寺、赵朴初故居、安庆博物馆、江滩公园、前言后记书店、再芬公馆及周边、黄梅戏艺术中心及周边、秦潭湖公园、康熙河景观带、滨江夜市等。 三、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到2023年9月15日18:00止。 四、作品要求 1.紧扣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及各景区景点、城市客厅示范区域特色和内涵,适合在媒体和公众场合推介。 2.宣传标语原则控制在15字以内,须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广告语言文字规定。 3.创意新颖、优雅、温馨、浪漫、文明、美好,有温度、有深度,有亲和力、有感染力,朗朗上口,利于传播。 4.主办方对获奖的宣传标语享有版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参与征集活动的主体需遵循诚信原则,必须拥有参与征集作品的完整版权,作品如有抄袭之嫌,需对作品版权的主张自行担负完全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参与方式 1.网络投稿,搜索“文明安庆”微信公众号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标语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发送。 2.标语在填写时须注明适用区域。 六、评选方式 1.标语征集过程中采用时间优先原则,即若出现同样的标语,以系统接收时间先后为准。 2.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新闻传媒中心、团市委、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等单位组织专家联合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9月22日,通过“文明安庆”微信公众号公布获奖名单。 七、奖项设置 设2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优秀奖。一等奖各奖励1000元,二等奖各奖励800元,三等奖各奖励500元,优秀奖各奖励200元。 联系电话:5347098 中共安庆市委宣传部中共安庆市委网信办 安庆市文明办安庆市新闻传媒中心 共青团安庆市委员会安庆市住建局 安庆市文旅局安庆市市场监管局 安庆市城管局 “文明安庆”微信公众号 来源:安庆市文明办https://mp.weixin.qq.com/s/ZpC-rR2LPCzm8kPEAeC2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