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征集徽标吉祥物

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征集徽标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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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0-06 19: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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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第七届“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将于2011年12月23日在江北区五宝镇开幕,从即日起面“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组委会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徽标和吉祥物创意方案,邀请社会各界集思广益,共同参与文化节品牌建设。欢迎专业的设计机构和设计师,以及每一位愿意为“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贡献智慧的朋友参加征集活动。
    一、征集事项
    “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徽标、吉祥物创意方案。
    二、征集时间
    2011年12月6日至2011年12月20日。
    三、应征作品总体要求
    (一)徽标设计要求
    徽标设计要构图新颖、寓意深刻、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既要充分展示年猪文化特色,又能充分体现浓郁的五宝地方农村文化底蕴与鲜明新农村时代特征。作品要适合平面宣传,拥有再创作的空间,便于电视转播和媒体应用。
    (二)吉祥物设计要求
    吉祥物设计要围绕“年猪”主题,通过创意提炼、造型设计、理念阐述、性格设定、动作演绎等手段充分表达。吉祥物形象要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吉祥欢乐,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融合农村文化韵味。吉祥物名字易于记忆和传播,具独特意义且无歧义。方便印刷及制作毛绒玩具、模型、礼品等延伸展示产品,并具备灵活性和商业开发价值。
    四、征集规则
    (一)填写《“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徽标、吉祥物公开征集报名表》(见附录1),报名表含以下信息:
    1.设计作品的名字;
    2.设计的创作思路、设计理念与含义的简要描述,文字简洁、精炼,500字以内;
    3.设计者的通信地址、电话、电子信箱。
    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评审。
    (二)作品提交格式,每件创意方案必须按照如下标准提交:
    1.应征作品的纸质版本均应采用A4彩样;
    2.提供应征作品的电子版;
    3.将报名表附在其后。
    (三)根据上述要求,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不予评审。
    五、应征者注意事项
    (一)向组委会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或组织)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二)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区域歧视、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
    (三)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不得在设计稿上出现任何与本人相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应征者须按要求填写在《信息表》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所有应征作品组委会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五)应征者在创作以及向组委会提交上述设计作品的过程中,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应自开始创作徽标、吉祥物创意方案之日起至组委会公示最终确定的徽标、吉祥物之日止。
    六、应征者资格要求
    (一)本次“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徽标、吉祥物征集活动面向全国、海内外公开进行。所有有能力或有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选工作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组委会有权审核应征者的应征资格。如发现应征者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者违反本征集方案有关要求的,组委会有权在本次征集活动的任何阶段单方取消该应征者的应征资格。
    七、应征作品评选及奖励
    (一)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徽标、吉祥物最终入选奖各1名,组委会将对获选作品及其作者颁发证书,各自给予奖金3000元(税前)。
    (二)获奖作品将于12月23日第七届年猪文化节开幕式现场揭晓,同时通过媒体予以公示。
    (三)所有获奖者均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纳税。
    八、获奖作品权属及使用
    (一) 应征者向组委会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组委会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组委会独家所有。组委会对应征作品享有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二)组委会有权对入选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三)组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入选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组委会所有。
    (四)组委会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入选作品的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其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五)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组委会主张分享其入选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六)最终获选的徽标、吉祥物创意方案将成为“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活动徽标、吉祥物。未经组委会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
    九、其他规定
    (一)应征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请直接送达或邮寄至重庆市江北区五宝镇政府党政办公室收,邮编:401133,电话023-67586145,邮箱:iacs@sina.com,联系人:承斯。
    (二)应征者应保留相关的原始邮寄凭据并及时查阅其作品文件是否被及时送达,组委会对作品文件能否及时送达,以及在送达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责任。
    (三)如果提交的应征作品为集体创作,则该集体的每位成员均应承担连带责任。参加征集活动的所有应征者,均应无条件地接受本通知及附件在内的各项条款。
    (四)本征集方案为要约,任何应征者根据本征集方案在指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递交应征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均视为其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五)本通知及其附件由组委会负责解释。其他文件凡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活动组委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附录1:
    “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徽标、吉祥物公开征集报名表
    作品类别:□徽标 □吉祥物 编号(此项由征集人填写):
    作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详细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传真
    创意说明: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提交作品人员签字(或单位盖章):
    注:
    请将填妥后的本表,按照征集要求,连同创意方案一并提交。
http://cqqx.cqnews.net/html/2011-12/06/content_107888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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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将于2011年12月23日在江北区五宝镇开幕,从即日起面“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组委会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徽标和吉祥物创意方案,邀请社会各界集思广益,共同参与文化节品牌建设。欢迎专业的设计机构和设计师,以及每一位愿意为“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贡献智慧的朋友参加征集活动。
    一、征集事项
    “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徽标、吉祥物创意方案。
    二、征集时间
    2011年12月6日至2011年12月20日。
    三、应征作品总体要求
    (一)徽标设计要求
    徽标设计要构图新颖、寓意深刻、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既要充分展示年猪文化特色,又能充分体现浓郁的五宝地方农村文化底蕴与鲜明新农村时代特征。作品要适合平面宣传,拥有再创作的空间,便于电视转播和媒体应用。
    (二)吉祥物设计要求
    吉祥物设计要围绕“年猪”主题,通过创意提炼、造型设计、理念阐述、性格设定、动作演绎等手段充分表达。吉祥物形象要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吉祥欢乐,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融合农村文化韵味。吉祥物名字易于记忆和传播,具独特意义且无歧义。方便印刷及制作毛绒玩具、模型、礼品等延伸展示产品,并具备灵活性和商业开发价值。
    四、征集规则
    (一)填写《“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徽标、吉祥物公开征集报名表》(见附录1),报名表含以下信息:
    1.设计作品的名字;
    2.设计的创作思路、设计理念与含义的简要描述,文字简洁、精炼,500字以内;
    3.设计者的通信地址、电话、电子信箱。
    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评审。
    (二)作品提交格式,每件创意方案必须按照如下标准提交:
    1.应征作品的纸质版本均应采用A4彩样;
    2.提供应征作品的电子版;
    3.将报名表附在其后。
    (三)根据上述要求,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不予评审。
    五、应征者注意事项
    (一)向组委会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或组织)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二)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区域歧视、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
    (三)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不得在设计稿上出现任何与本人相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应征者须按要求填写在《信息表》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所有应征作品组委会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五)应征者在创作以及向组委会提交上述设计作品的过程中,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应自开始创作徽标、吉祥物创意方案之日起至组委会公示最终确定的徽标、吉祥物之日止。
    六、应征者资格要求
    (一)本次“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徽标、吉祥物征集活动面向全国、海内外公开进行。所有有能力或有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选工作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组委会有权审核应征者的应征资格。如发现应征者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者违反本征集方案有关要求的,组委会有权在本次征集活动的任何阶段单方取消该应征者的应征资格。
    七、应征作品评选及奖励
    (一)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徽标、吉祥物最终入选奖各1名,组委会将对获选作品及其作者颁发证书,各自给予奖金3000元(税前)。
    (二)获奖作品将于12月23日第七届年猪文化节开幕式现场揭晓,同时通过媒体予以公示。
    (三)所有获奖者均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纳税。
    八、获奖作品权属及使用
    (一) 应征者向组委会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组委会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组委会独家所有。组委会对应征作品享有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二)组委会有权对入选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三)组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入选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组委会所有。
    (四)组委会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入选作品的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其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五)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组委会主张分享其入选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六)最终获选的徽标、吉祥物创意方案将成为“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活动徽标、吉祥物。未经组委会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
    九、其他规定
    (一)应征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请直接送达或邮寄至重庆市江北区五宝镇政府党政办公室收,邮编:401133,电话023-67586145,邮箱:iacs@sina.com,联系人:承斯。
    (二)应征者应保留相关的原始邮寄凭据并及时查阅其作品文件是否被及时送达,组委会对作品文件能否及时送达,以及在送达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责任。
    (三)如果提交的应征作品为集体创作,则该集体的每位成员均应承担连带责任。参加征集活动的所有应征者,均应无条件地接受本通知及附件在内的各项条款。
    (四)本征集方案为要约,任何应征者根据本征集方案在指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递交应征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均视为其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五)本通知及其附件由组委会负责解释。其他文件凡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活动组委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附录1:
    “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徽标、吉祥物公开征集报名表
    作品类别:□徽标 □吉祥物 编号(此项由征集人填写):
    作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详细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传真
    创意说明: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提交作品人员签字(或单位盖章):
    注:
    请将填妥后的本表,按照征集要求,连同创意方案一并提交。
http://cqqx.cqnews.net/html/2011-12/06/content_10788843.htm
 江北五宝年猪文化节征集徽标吉祥物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1-12-20

更新时间:2022-10-06 19:26:3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iac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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