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暨东莞国际玩具礼品交易会吉祥物征集方案
一、活动介绍
为营造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热烈氛围,升温国内动漫爱好者对展会的热情,同时对展会的隆重举办进行预热,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全国性的作品征集,选出最适合东莞动漫展主题和内容的吉祥物, 征得优秀作品将用于展会形象识别以及后续衍生品的推广。
二、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组委会
承办单位:松山湖管委会、广东现代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三、面向对象
全国各地动漫爱好者、东莞各大高校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7月25日
五、作品设计要求
1、形象健康向上、可爱、特色鲜明,能与其他卡通形象相区分;
2、符合并反映动漫、中国、东莞等相关元素,令人有耳目一新之感;
3、吉祥物卡通形象需有一个通俗、得体、易记的名字;
4、需具备灵活性和附属开发空间,适用于贴纸、信封、扇子、气球、U盘、玩偶等物品;
5、设计作品须附上创意基础和理念说明,要求创意原理连贯,令人信服。
六、作品评审
评审过程包括两个环节:主办单位对投稿作品进行初审后,前20名入围作品接受网上公开投票。
(1)主办单位初审。主办单位组建作品初评小组,依据作品设计要求对所收集到的作品进行初评,初评筛选比例原则上为前20名;
(2)网上公开投票。主办单位将初审入围作品上传至展会官方网站(www.actifchina.com)进行网上公开投票,执委会将根据作品得票多寡作为一项重要依据来确定最终获奖的吉祥物设计。
七、奖项设置
1、最佳设计奖1名,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
2、优秀奖2名,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3、入围奖17个,奖金500元+荣誉证书。
八、作品提交
1、电子文档方式:可将有关设计的图片等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chinaanimation@china.com(图片大小控制在10M以内),标题请注明“吉祥物征集”;
2、非电子文档方式:可将有关设计的图片等以邮件方式,邮寄至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大道鸿福路口东莞国际会展中心325室,邮编:523071,收件人:翟家欣,信封请注明“吉祥物征集”;
3、以上投稿方式均需随作品附带作者个人信息,如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及作品的创意基础、理念说明和吉祥物名字。
九、关于著作权及使用
1、所有作品一经投稿,版权归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所有;
2、所有作品一经投稿,主办单位将不予退还,请作者自行保存好复印件;
3、最终获选的设计作品或将成为第三届动漫展的吉祥物,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决定投稿作品的使用范围;
4、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时间安排表
工作进度 时间安排
前期宣传 即日起至2011年7月20日
作品征集 即日起至2011年7月25日
作品初审 2011年7月26日
网上公开投票 2011年7月27日至8月7日
获奖名单公示 2011年8月8日
http://news.sun0769.com/dg/edu/P02011062360420421985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