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9-21日,第十一届青岛房地产与建筑科技博览会(简称青岛住交会)将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为了迎接这一地产盛会的到来,组委会特举办“青岛住交会吉祥物作品征集”活动。
应征作品要求: 1、本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和评选。
2、吉祥物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3、吉祥物设计可具有拟人化特征,并深受大众喜爱,在表示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4、吉祥物的名字应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
5、吉祥物的设计说明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的名字含义。
应征者要求:关心与支持青岛住交会的个人与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作品征集时间及投寄方式: 2011年6月10日-7月24日。
获奖作品及名单将在2011年7月29日青岛晚报等媒体上同步公示。
参与方式:应征者请将设计作品发至邮箱:zhujiaohui@hdthree.com
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励价值2000元数码相机一台;
二等奖一名,奖励价值1000元mp4一台;
三等奖一名,奖励价值400元mp3一台;
入围奖20名,奖励价值100元精美礼品一份。
其他说明: 1、应征作品必须保证设计的原创性,符合商标注册及著作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品将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本人承担。
2、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领取奖品。以往参加过任何赛事的获奖作品不得再次投稿;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3、应征作品的递交视为作者同意以下事宜:如其作品入围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青岛住交会组委会所有,仅需向获奖的作者支付承诺的奖品,不再向作者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青岛住交会组委会拥有对所有参赛作品的唯一使用权,参赛作品可被无偿用于青岛住交会组委会的各类宣传、展览、媒体报道等活动。
5、本征集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青岛住交会组委会所有。
http://qd.house.sina.com.cn/scan/2011-06-16/1633333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