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吉祥物征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将于2013年9月在辽宁举行。第十二届全运会组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吉祥物。
一、创作要求 1、体现体育特征、时代特点和辽宁特色,以及中华文化内涵。
2、具有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字或形象元素。
3、创意鲜活、寓意深刻,构图新颖、色彩明快,亲切友善。
4、吉祥物应是活泼可爱的卡通形象,可单体设计也可整套设计(两个或两个以上)。
5、具备商业开发价值,广泛适用于从特许商品到二维、三维动画以及全运会景观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6、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7、作品均应采用A4图幅,彩色图形设计。
二、提交方式 以个人名义或者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请将作品装裱在A3图幅黑色底板(420mm×297mm)上,一式两份,并刻录成光盘,同时另附下列文件:
1、作品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的简单描述。
2、作者姓名(或单位名字)、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本人签署的著作权确认书(请查阅东北新闻网第十二届全运会专题 www.12th-games.nen.com.cn)。
三、截稿日期 2011年7月29日(以邮戳为准)。
四、奖励办法 1、入围作品10件,每件作品获奖金人民币6000元,并颁发证书。
2、最终入选作品获奖金人民币100000元,并颁发证书。
请获奖者按国家规定自行纳税。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的作品一律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2、在组委会公示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3、第十二届全运会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吉祥物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
辽宁省军区第二招待所1318房间
第十二届全运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
邮政编码:110032
电 话:024-86908985
传 真:024-86909382
联 系 人:魏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组委会 2011年5月26日http://fushun.nen.com.cn/74875663814754304/20110526/24614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