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物卡通形象作品要求:
充分体现兴安地域文化特色,形象可爱,彰显米粉节主题思想,同时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须有设计和创意文字说明,提供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文本。
摄影大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反映兴安山水风光、城乡风貌、新农村建设、民俗风情、米粉节活动的等方面的题材。
2.参赛作品一律为照片,照片规格为7英寸,每人单幅照片不超过10张或组照不超过3组。(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请勿装裱,不收底片,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入选、获奖作品须提供2MB以上jpg格式电子文件发到
ljfljf1965@163.com3.参赛作品须将作品标题、照片说明、作者姓名、拍摄地点、作者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等填写在卡片纸上,粘贴在作品背面。
4.来稿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征集时间和投稿方式:
时间2011年5月9至5月30日
邮寄地址:兴安县米粉节办(兴安镇三台路32号,邮编:541300)
邮箱:
xamfj2011@163.com电话:(传真):0773-6226207
奖项设置:
吉祥物卡通形象作品:入选奖(1名)5000元、入围奖(5名)各1000元。
摄影大赛作品:一等奖(1名)3000元、二等奖(2名)各1000元、三等奖(3名)各500元、优秀奖(10名)各200元
凡获奖、入围作品在支付奖金后,其作品的著作权归兴安米粉办所有
兴安县第五届桂林米粉节组委会
2011年5月9日
http://wx.xatvw.com/2011/0520/91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