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国竹文化节将于2011年10月中旬在江西省宜春市隆重举行,特向社会各界征集节徽、吉祥物设计图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旨
本次节徽、吉祥物的征集,紧扣“弘扬竹文化·低碳我先行”主题,彰显竹文化特色,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优秀作品,达到打造节会品牌,展示宜春形象,丰富节会氛围,弘扬竹文化的目的。
二、参选资格
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利的个人 ( 自然人及以自然人组成的群体 ) 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三、参选作品设计要求
(一)节徽
1、节徽设计要求寓意深刻、内涵丰富,参选作品要紧扣“弘扬竹文化·低碳我先行”主题,体现竹文化的丰富内涵与特色。
2、参选作品要求构思新颖,造型优美,简洁大方,易于识别和记忆,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3、参选作品必须原创,且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吉祥物
1、参选作品应符合宜春地域特色,体现盛会主旨,突出竹文化主题,体现时代性、把握艺术性、富于创造性。
2、吉祥物要求构图独特,造型生动,吉祥欢乐,易于制作和推广。
3、参选作品必须原创,且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参选作品规格要求
1、参选节徽、吉祥物纸质效果图一式3份(各包含一张彩色设计图稿),图稿大小为 A4 规格。
2、参选作品须注明设计的创意和理念。
3、参选作品应同时提交电子图稿,所有图稿需储存为 JPG 格式 , 参选作品大小不得超过 3MB,同时提供 WORD 格式作品设计创意和理念的说明电子文档。
五、征集时间与作品提交方式
1、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截止。
2、提交参选作品包括设计图稿、个人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所有参选作品必须在 2011 年 6 月10 日之前邮递或递送至指定地址,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第六届中国竹文化节执委会综合协调部提交电子版作品图稿及文字说明。
六、评审与奖励办法
1、文化节执委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出10幅作品在有关媒体上进行民意投票,根据投票情况和专家意见,选出3幅入围作品。在入围作品中,由执委会推荐入选作品,报筹委会审定。
2、对入围作品将给予2000元奖励,颁发入围荣誉证书;对入选作品将给予10000元奖酬,颁发入选荣誉证书。
3、参选作品一经选用,其版权归第六届中国竹文化节执委会所有,并拥有展览、出版、印刷、发布和其他各类推广应用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采用。
七、联系方式及获奖信息公示
1、地址:作品请寄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市府路市政大楼0111室第六届中国竹文化节执委会综合协调部,注明“节徽·吉祥物征集”字样。
邮政编码:336000
联系人:叶途明
联系电话:0795-3198066,13707050790(手机)
2、征集作品指定邮箱:z3198066@163.com
3、获奖信息公示:所有参赛作品获奖情况详见中国宜春政府网(www.yichun.gov.cn)。
第六届中国竹文化节执委会综合协调部
2011年4月26日
http://www.yichun.gov.cn/Pub/ZWGK/ZFGG/ZWGG/2011-04/201104261640475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