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吉祥物征集活动通知 亚心网讯 “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以下简称舞蹈节)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国家级艺术节,以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汲取世界优秀文化,向世界宣传新疆、推介新疆,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为宗旨,2008年已成功举办了首届。
第二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将于2011年7月20日至8月5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办,以“和谐中国,多彩世界”为主题,旨在向国内外展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新疆。为将舞蹈节办成精彩、难忘、成功的艺术盛会,第二届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组委会根据国际惯例和实际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征集第二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吉祥物。
一、用途 第二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吉祥物,将用于与舞蹈节有关的旗帜、场地、印刷品,动漫、以及其他衍生产品。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4月25日截止。
三、作品要求 1.所有应征作品均应鲜明、生动地体现第二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的艺术节特质和“和谐中国,多彩世界”的主题精神;
2.设计形式为平面彩色设计稿,应征稿件手绘、CG均可,手绘作品不小于A4大小,要求附上设计说明和韵意。
3.应征作品要具有独特性,区别于其它艺术节吉祥物;吉祥物形象要具有新疆文化特色、形象美观、活泼、可爱,要有亲和力和开放、热情、友好的视觉效果,让人过目不忘;
4.吉祥物的名字要亲切生动,兼具有地域特征和国际色彩,便于人们记忆、传播;
5.工艺简洁,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
四、必备文件 除应征作品,应征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1.《报名表》;由参选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参选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参选作品的著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著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五、评选方法 本次吉祥物征集活动共设入选奖1件,优秀奖3件,鼓励奖10件,组委会将邀请专家和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最终选出入选作品。评选结果将在2011年4月底向社会公示。
六、奖励办法 1.入选奖1件,奖励10000元人民币,开幕式晚会入场券2张。
2.优秀奖3件,各奖励1000元人民币,开幕式晚会入场券各2张。
3.鼓励奖10件,开幕式晚会入场券各2张。
4.所有获奖者颁发证书及舞蹈节相关纪念品。
七、有关声明 1.本次有奖征稿,面向全世界范围内,所有有志于从事设计工作或有吉祥物设计相关经验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即此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从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并必须不会构成对他人的侵权行为。
3.应征第二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吉祥物设计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舞蹈节组委会所有。
4. 舞蹈节组委会有权对成为吉祥物设计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5. 舞蹈节组委会对其所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6. 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舞蹈节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舞蹈节组委会对包括本评选通知在内的评选活动的所有行为保留最终解释权。
八、投稿方式 1. 本活动不向参选者收取任何费用。
2. 参选作品请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12号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组委会办公室(邮政编码:830002),信封正面请注明“第二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吉祥物征集”字样;咨询电话:0991-8808910,8808385电子邮箱:zgxjgjmzwdj@126.com (仅作联系用)。
3. 舞蹈节组委会恕不接受除实物邮寄和直接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参选作品。
4. 有关征集活动要求、舞蹈节介绍、《报名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如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节徽的电子图形)可访问亚心网(http://www.iyaxin.com/)浏览或下载。
附件:(请直接点击以下链接下载相关资料) 1.《第二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吉祥物征集报名表》 2.《第二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吉祥物征集著作权转让书http://www.iyaxin.com/content/2011-03/23/content_26051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