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安河豚节将于2011年3月28日举办,为进一步提升海安作为“中国河豚之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响“天下美食,海安河豚”的品牌,推进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现面向全球公开征集“河豚宝贝”卡通形象创意方案。
一、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与中国海安中洋河豚特征相一致,且符合现代审美的卡通形象,作为海安中洋河豚的卡通形象代言人。
二、征集时间
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15日。
三、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简洁、鲜明、时尚、可爱,有较强亲和力、视觉吸引力和艺术感染力。
(二)参赛作品造型易于记忆和传播,易于制作、缩小、放大,能够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三)参赛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志。
(四)参赛作品应同时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的效果图。
(五)参赛作品格式为A4,300dpi,存储格式为jpg格式。
四、投稿需知
(一)投稿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设计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地、职业、联系电话、邮箱)。2.设计作品。3.设计说明书(简述作品构思及含义,字数控制在500字之内)。
上述资料需提交两种格式(书面资料和电子文档)。书面资料可用邮件(注明“卡通征集”字样)或直接送达,作品稿使用A4规格200克铜版纸,高分辨率彩色打印稿。投稿地址:江苏省海安县城长江中路106号海安县旅游局。邮编:226600;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halyj@vip.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卡通征集”字样,并在邮件附件中附上述三份材料。
(二)投稿人可以提交多个参选作品,每件作品均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号、设计说明书,否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
(三)集体创作的作品,以第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四)提交参赛作品时,请作者自留底稿,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
(五)投稿资料应在2011年3月15日下午5时前(采用邮寄方式,以作品寄出日邮戳为准)寄送至指定地址,超过截止日期后的稿件不能参选。
五、作品评选
作品评选委托有关评审专家组完成,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初评、复评,最终评选6个获奖作品。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公示,并发布获奖作品信息。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共设三个奖项:
优胜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0元;
优秀奖(4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七、相关说明
(一)卡通形象设计比赛办公室有权对设计不完善的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不支付除奖品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权益均江苏省海安县旅游局所有,江苏省海安县旅游局有使用的一切权利。未经书面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
(三)投稿人承诺其所投设计稿件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承担侵权责任。
(四)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作者自行保留原始文件。
(五)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说明内容。
(六)河豚形象素材、背景资料可查询海安旅游网(halyw.haian.gov.cn)或海安门户网(www.haian.gov.cn)。
(七)咨询服务热线:0513-88712345。
(八)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卡通形象设计比赛办公室。
中国海安“河豚宝贝”
卡通形象设计比赛办公室
2010年11月30日
http://news.163.com/10/1201/02/6MPLN9A700014A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