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旅游局了解到,山海关区将在全国范围内重金征集山海关景区旅游宣传用语、标志和吉祥物形象设计。 据了解,这些广告宣传用语、标志、吉祥物形象一经采用,最高单项可获1万元大奖。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2月9日截止,评选结果将在山海关旅游网上公示。
为全面打造山海关旅游品牌,进一步提升和扩大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拟征集山海关旅游宣传用语、旅游形象标志和吉祥物。
http://www.ctnews.com.cn/zglyb/html/2010-12/22/content_13451.htm?div=-1 一、征稿要求
(一)旅游形象标志
1、要充分体现山海关景区的基本特征和文化精髓,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富于时代感,能够有效传播山海关旅游产品的核心价值,具有极强的震撼力、感召力、亲和力和宣传效果;
2、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具有国际化、时代感和超前性等特点,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适宜三维动画制作、电视表现和进行VI视觉识别系统的设计与制作;
3、参选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每位作者限投2件作品。
(二)宣传用语
1、宣传用语应充分体现山海关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主题深刻、立意新颖、文字精练、简明易记、富于美感、方便传播的短句;
2、每位作者限投5条宣传用语。
(三)吉祥物
1、具有古城或海洋文化特色
2、拟人造型,具有时代气息
3、有多种变化造型(包括平面图案和立体图案)
二、作品提交方式
(一)旅游形象标志提交方式
1、提交A4规格彩色稿、黑白稿、反白稿各一份,图形尺寸为15cm×15cm,要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有详细的创意设计文字说明;
2、递交可在计算机上阅读的电子文件光盘(分辨率在600dpi以上),如获得录用,需提供PSD文件和矢量图。
(二)宣传用语提交方式: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均可,简单阐述创作理念。
(三)旅游吉祥物提交方式
提交A4规格彩色稿一份,图形尺寸为15cm×15cm,要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有详细的创意设计文字说明。
(四)所有投稿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和E-MAIL,以上内容不得在作品中出现,须单独用一张A4纸书写说明。
三、评选办法
1、征集时间截止到2011年2月9日;
2、征集单位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将初评的入围作品在山海关旅游网上公示,在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后,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终评,终评时间待定,评选结果将在“山海关旅游网”上公示。
四、奖项设置
1、旅游形象标志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宣传用语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3、吉祥物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五、版权声明
1、凡应征作品和素材来源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并不得违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一经发现若有违规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因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旅游形象标志、宣传用语及吉祥物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
3、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获奖作品进行出版、展览和各种宣传的权力,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可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六、特别声明
1、如征集不到合适的作品,奖项可空缺;
2、如有雷同作品,按照先投先录的原则处理;
3、所有稿件请自行备份,恕不退还;
4、创作者如欲了解更多的创作背景,请登录山海关旅游网了解,或发电子邮件咨询详细情况;
5、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者,主办方均视为作者已同意本征稿公告之所有规定;
6、山海关旅游局拥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七、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山海关区行政中心A座728室
联系人:李想
电话:0335—5136167
E-MAIL:
sck5136167@163.com 邮编:066200
网址:
http://www.shg.com.cn http://www.shgjq.comhttp://www.shg.com.cn/readnews.php?id=836&aitem=旅游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