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
“精灵狗”是一个聪明、精灵小男孩,活泼、健康、智力过人的形象深受广大儿童喜欢。为塑造“精灵狗”品牌的新形象,特向天下创意精英广发英雄帖,招集各路设计创意高手,为它塑造一款标志和卡通形象一套。
二、主办单位:汕头深特宝洁实业有限公司
三、征集对象: 国内外艺术设计爱好者、各大院校设计专业的师生、社会上的独立设计师、专业设计机构,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参加均可。
四、征集日程: 征集时间:2010年10月3日-2010年11月02日 作品初评:2010年11月05日前
作品公示:2010年11月10日前
作品终评:2010年11月15日前
获奖揭晓:2010年11月20日前
五、奖项设置: 采用奖1名:10000 RMB+获奖证书
(以上奖金为税前)
六、作品设计要求: a、精灵狗标志设计要求: 1、精灵狗标志有“精灵狗”、“Geniusdog”、“抽象卡通形象”元素构成。
2、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形象鲜明,具有较强的视觉效果。
3、外形简洁,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寓意贴切,适合儿童化妆品使用和推广。
4、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具有为投稿者拥有的法律产权。
b、精灵狗卡通形象设计要求: 1、设计精灵狗卡通形象设计1套(共8款,其中1款为主形象);
2、卡通造型、色彩应明快生动,活泼向上,灵性十足,富有良好视觉印象并具有亲和力,个性鲜明,让人过目不忘;
3、卡通形象要充分体儿童化妆品特性及市场定位,要考虑形象的可扩展性,适用于二维动画、出版、影视、产品制造等多种用途。
4、作品风格不限,但必须是原创作品,作者对作品中所采用的素材必须具有所有权。具有创新性,不得与其它标志、标志、形象雷同。
七、作品提交: (一)每件创意方案必须按照如下标准提交:
1、所有应征作品均应A4纸大小。
2、提供应征作品的设计图形,必须RGB模式(300dpiJPG)。
3、卡通形象要求有三视图,正面、背面、侧面及面部表情特写。(主图和辅图体现在一张设计稿中)
(二)征集方式:
参赛者直接将参赛作品发至汕头深特宝洁实业有限公司邮箱即可。
作品提交邮箱地址:stbj328@163.com
八、活动评选: 1、本次征集的评审过程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环节;
2、征集初选将选出20名入围名额角逐最终采用奖。
九、权利说明: 选中的作品,获奖者需签订知识产权转让承诺书及提交源文件,汕头深特宝洁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相应奖金后,归汕头深特宝洁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并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
十、征集守则: 1、所有参与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严禁抄袭、舞弊行为,如有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在比赛期间不得转让和许可给主办方单位之外的任何商业单位。
4、参赛作者拥有其作品著作权,并同意主办方对作品进行集结出版和展示发布,不再另付稿酬。
5、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CDR、PSD),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方。
6、请作者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电子邮件,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注:不得在设计电子稿中出现上述个人资料)
7、本次征集的解释权归汕头深特宝洁实业有限公司所有。
十一、征集联系: 汕头深特宝洁实业有限公司
电话:0754-87768668
传真:0754-87767889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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