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河北省第一届园林博览会(简称园博会),将于2011年5月—10月在石家庄举办。为进一步扩大园博会影响,体现公众广泛参与的办会原则,园博会组委会特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河北省园林博览会徽标和首届园博会吉祥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http://www.he.xinhuanet.com/zfwq/2010-09/21/content_20967745.htm 一、征集目的。园博会徽标和吉祥物的征集是为了体现和传递河北省园林博览会“生态?低碳?文化”的办展主题,通过作品的征集、投放、应用和推广,为园博会确定一个园林与艺术完美结合的标志形象,进一步扩大园博会的品牌效应和影响力。
二、征集内容。河北省园林博览会徽标;首届园博会吉祥物(含吉祥物名字)。
三、组织机构。园博会组委会办公室为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单位,下设园博会徽标和吉祥物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集办”),具体负责河北省园林博览会徽标和首届园博会吉祥物的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四、征集时间。征集活动于2010年9月21日开始,2010年10月31日18时截止。
五、作品要求。园博会徽标应主题鲜明、构思巧妙、蕴含深刻、耐人寻味、时代感强,与河北省的历史文化相结合,同时能够反映园林的特征和艺术魅力,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吉祥物的形象和名字设计应体现园林的特征和文化内涵,主题健康向上,艺术表现形式有所创新,要时尚、幽默、构思新颖、色彩鲜明,视觉冲击力强,富有时代感,具有人性化和亲和力,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具备商业开发价值;参选作品需注明创意介绍、作者姓名、单位、年龄及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吉祥物作品还需注明吉祥物名字)等。每人投稿数量不限,参赛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六、参选作品的评选和奖励。征集办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从徽标和吉祥物参选作品中各评选出精品奖1项、优秀奖4项,精品奖作为河北省园林博览会正式徽标和首届园博会吉祥物。组委会对评为徽标和吉祥物精品奖的作品,各奖励人民币一万元;对评为优秀奖的作品,各奖励人民币一千元,以资对参选者鼓励。
七、有关事宜。本次征集活动只接受电子邮件投稿,投送邮箱:hebeiybh@163.com,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88251486。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省第一届园林博览会组委会所有。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