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征集的内容为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宣传”卡通形象设计作品。
获奖作品将被广泛使用于长沙市地税系统办公场所、各项活动和出版物,以及办公用品、宣传用品及其他物品上。
在征集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宣传”卡通形象设计作品的同时,作者可为卡通形象起名,采用的名字将作为卡通形象获奖作品的名字使用。
2、参加对象 凡自愿参加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宣传卡通形象征集活动并遵守征集办法的自然人,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3、作品设计要求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宣传”卡通形象应充分体现税收宣传工作特色,具有创新性和时代感。卡通形象应贴近“税收、民生、发展”税收宣传主题,画面美观大方、色调和谐,具有大众亲和力,富有艺术感染力,能够给人视觉冲击力。卡通形象名字应以叠字为宜,如“AA”、“BB”,且应亲切、上口、好记。
4、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须附投稿人情况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投稿以邮寄或发电子邮件方式均可。邮寄的作品须用A4纸,每位作者提交作品不超过2件。
(2)邮寄投稿单位: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长沙市白沙路白沙街1号
邮编:410002
联系人:熊志勇0731--85118118-6709
贺仙峰0731--85118118-6709
(3)网络投稿邮箱:
csds@rednet.cn (4)截稿时间:2010年5月28日。
5、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税后设计费8000元;
二等奖4名,税后设计费各4000元;
三等奖5名,税后设计费各2000元。
(2)凡获奖者均按等级发放税后设计费。
(3)获奖结果在红网等主流媒体公示。
6、征集说明:
(1)投稿人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肖像
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2)投稿者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概不退还;
(3)获奖作品的税后设计费为长沙地方税务局向获奖者支付
的报酬。获奖作品著作权归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永久所有,以后使用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有对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力;
(4)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说明;
(5)此次征集活动,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http://tax.rednet.cn/c/2010/04/19/19430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