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在鄂尔多斯市举行。为了更好地宣传这一民族传统体育的盛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徽标、会旗、会歌和吉祥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征作品的内容
本次活动征集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
体育运动会徽标、会旗、会歌和吉祥物作品各一件。
二、应征作品的要求
徽标、会旗、会歌、吉祥物的设计,要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进行,体现 “更快、更高、更强”的体育精神。
徽标、吉祥物设计视觉上要形象鲜明、简洁明快、美观大方、主题突出,便于识别和记忆;整体效果要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象征意义,设计形象深受大众的欢迎,同时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徽标、会旗、吉祥物设计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特许产品如T恤、背包、帽子、胸徽和二维、三维动画如电视、因特网、光盘等)以及艺术节活动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等;创意原理连贯且令人信服。
徽标的设计要体现鄂尔多斯独特的民族文化和地区文化;
会旗的设计要突出"更快、更高、更强”的体育精神,又能充分体现内蒙古自治区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
会歌(含作词作曲),蒙汉文均可,应体现鄂尔多斯少数民族特点、地方特色和民族传统体育精神,歌词健康向上,短小精悍、乐曲旋律优美,节奏明快,并要求歌词曲谱朗朗上口,易于演唱,适于传唱。应征作品需提供音频资料一份(CD、DVD等形式均可选择),歌谱2份(须打印稿),曲谱应以简谱形式提供;吉祥物的设计不受限制。
三、应征作品的提交
设计人提交设计作品时,须提交填写如下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徽标、会旗、会歌、吉祥物征集设计人信息表》;
2、《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徽标、会旗、会歌、吉祥物征集活动承诺书》(设计人为个人或集体的,应由设计人本人或该集体所有成员签署;设计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应征作品的评选
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征集活动评委会对设计人提交的设计作品进行评审。评委会将评选出徽标、会旗、会歌、吉祥物入选设计作品各三件,并报主办单位同意备案后,确定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徽标、会旗、会歌、吉祥物最终获选作品,一经确定,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入选作品的设计单位或个人。
五、奖励办法
最终获选的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徽标、会旗、会歌和吉祥物的设计作品将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各2万元。其他入选作品,每件作品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20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
六、联系方式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设计人在2010年5月10日前(邮寄作品以邮戳为准)将设计好的作品经设计人本人或经其授权签名后,一式三份通过挂号信邮寄、快递或直接递交等方式提交至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创业大厦A座A3会议室。
邮 编:017200
联系电话:0477-8589024
Email:nmgmyhordos@163.com。
联 系 人:高娃 王雨
本次征集活动详细内容及《信息表》、《承诺书》等有关其他方面要求请应征者登录http://www.ordos.gov.cn查询《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徽标、会旗、会歌、吉祥物征集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
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17日
http://www.northnews.cn/2010/0419/2360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