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山东省药品安全公益动漫作品大赛征稿公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及《山东药品使用条例》,进一步提高药品研究、生产、经营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和药品安全意识,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药品安全行动,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和依法维权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药品安全的大环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药知识,逐步形成药品安全长效宣传机制,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意创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决定联合举办首届山东“药品安全” 公益动漫作品大赛活动,现面向全省征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意创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支持单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时间安排
2008年3月 宣传发动
2008年4月至2008年7月底 作品投稿
2008年8月底之前 终审、评奖
2008年9月底之前 颁奖
2008年10月以后 获奖作品宣传等工作
三、作品范围
1.主题:质量安全、合理用药、保障健康。
2.内容: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普及药品质量安全知识;依法规范药品科研、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水平等。
3.形式:平面漫画、动画FLASH
四、征稿要求
1.内容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紧紧围绕主题,反映基层工作生活实际,创意新颖,通俗易懂,形象生动,寓教于乐,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鲜明的时代特色,对提高社会公众药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具有积极作用。参赛作品除了在作品上署名外,作品主体不能出现任何商业广告词和任何外部链接。
2.形式要求:平面漫画为单格、四格、多格漫画(最多不超过十格)均可,表现形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作品手工、电脑制作均可,尺寸以A4篇幅为宜;然后将作品扫描成电子图片格式(分辨率最小不低于300dpi),可以选择JPG或GIF,单个文件大小一般不超过2M。
动画FLASH作品大小不超过1OM,分辨率为720*576pix,25帧/秒,应特别注意文字等重要内容的安全区规范。
3.版权说明: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作品侵权而引起的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所有征集作品具有编辑并在网络、电视及其他载体使用的权利,对大赛获奖作品具有(除署名权外)版权及后续延伸开发权。参赛作品及资料授权主办单位可用于大赛相关活动、大赛指定宣传媒体、网站及其他媒介中公开播放或刊登。
活动支持单位为公益目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参赛作品及资料。
4.同一作者可以多次投稿,投稿数量不限,获奖次数不限。此次大赛不收取任何申报费用。
5.每项参赛作品需附简要的《设计说明》,重点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基本理念和表现意图,有助于参评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设立团体组织奖和个人单项奖两大类。所有获奖作品将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和奖金。
1.团体组织奖
“团体组织奖”5个,各3000元。根据各单位参赛人数及作品入围数决定。
2.个人单项奖
根据参赛作品类型(平面漫画、FLASH动画)和申报情况,各设如下奖项。
一等奖1名:各100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个人所得税自理,下同)
二等奖2名:各50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
三等奖3名:各30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
优秀奖若干名:各5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
六、评选规则
所有参赛作品通过上传至大赛活动官网初审后参与评选,根据作品获得的票数从高到低评选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获得的票数折合成分数并按照一定比例与专家评审分数汇总后评审出获奖作品。
(一)投票方式
短信投票、电话投票、网络投票,详情登陆大赛活动官网并可以查寻实时票数。
(二)专家评审
由药学专家、动漫专家、传媒专家等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
七、活动官网
大赛活动官网为:
http://dm.wenyu8.com。大赛公告、作品的制作技术规格和报送方式、评审方式、问询信箱、版权说明、供参考的创作素材、获奖作品展示等方面详细信息均可从该页面获得。登录该页面的方式为直接登录大赛网址,或通过活动组织单位的网站进入该页面。
八、宣传报道
活动宣传发动阶段由主办单位在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有关高校、动漫基地等机构广泛发布大赛信息、征集大赛作品;活动结束后,将在大赛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示获奖作者和作品名单,在全省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设立“药品安全’’公益宣传栏、展示介绍部分获奖作品及创作故事,部分获奖作品将通过电视、电影、互联网站等媒体进行展播。
九、联系方式
大赛活动官网:
http://dm.wenyu8.com 大赛办公室联系人:马春彦
E-mail:
info@wenyu8.com 大赛热线/传真:0531-88873172
主办单位地址:济南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
山东动漫游戏产业基地111室
邮政编码:250101
信息原址
http://www.gongyigg.cn/xinxi.asp?id=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