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国体育科普作品征集大赛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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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1-14 21:11:1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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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田径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有关体育院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大力普及体育科学知识、弘扬体育科学精神、提高全民族科学健身素养,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群体司和青少司拟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国体育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5日。有特殊情况的,经科教司同意,报送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2020年12月31日 。
  (二)征集项目设置
  1.体育科普影音视频
  (1)体育科普影音视频指在国内影院、电视台、广播、网络平台等公开播映或正式发布的原创中文类体育科普影视、音频和视频精品资源。主要面向广播渠道和新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系列作品优先。
  (2)作品要求内容完整,制作精良,配音清晰。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符合国家有关影视播出、放映技术指标等相关政策规定。
  作品分为短视频、长视频两种。其中,短视频时间≤3分钟,需标注中文字幕,有完整的片头与片尾;长视频时长不限。
  2.体育科普微文
  (1)体育科普微文是指能够体现普及体育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体育科学方法的原创微文作品
  (2)作品体裁不限,语言通俗易懂,内容生动形象,图文并茂,排版整洁、美观。字数≤1500字。
  3.体育科普图书
  (1)体育科普图书是指在国内首次公开出版或发布的具有较好发行量和受众面的原创中文类体育科普图书。
  (2)丛书可整套参评,也可以其中单册图书参评,如整套参评需在全部图书完成出版后参评。
  (3)作品应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二、报送方式
  (一)基本要求
  本次大赛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同时报送,以单位为名义统一进行。同一参赛项目不得通过以多家单位进行报送,否则将视为无效。
  报送作品名字统一格式为“单位-参赛类别-具体名字”,如“北京体育大学-视频类-运动营养”。
  (二) 线下报送
  作者填写《2020年度全国体育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申报表》(附件1),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填写《2020年度全国体育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申报汇总表》(附件2),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硅谷亮城2号楼B座3A-421;联系人:曾莉  联系方式:62989433
  (三) 线上报送
  请将上述文件扫描成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视频以MOV(或MP4)格式提交, 文章和图书材料以PDF格式提交。
  邮箱地址:tykp@sport.gov.cn
  文章和图书材料作品可直接发送至上述邮箱。视频类作品请上传至百度云盘,并将百度云链接及提取密码发送至上述邮箱。
  (四)相关说明
  1.所有作品要严格符合大赛要求,作品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自动取消资格。
  2.所有作品必须无任何商业广告,一经发现,自动取消资格。
  3.参赛者须为作品的著作权人,并获得作品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他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责任和损失由参赛者承担。
  4.严禁抄袭、舞弊行为,如有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任何人发现本次活动参赛作品有侵权嫌疑,均可与大赛组委会联系,大赛组委会将于第一时间处理并核实,一旦确认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5.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参赛者须授权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传播权,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通过多个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平台),用于与宣传、推广、应用相关的展示、放映等,并不支付任何费用。如参赛作品已经出版或者授权第三方,需提供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书。在使用上述作品时,主办方将以适当方式体现作品权利人的署名权。
  三、评审及推广
  (一)评选办法
  所有参赛作品经形式、内容审查后在“健身堂”APP进行展播,所有在“健身堂”APP进行展播的参赛作品,国家体育总局将发布录用通知。根据公众对参赛作品的关注度和热评情况,产生公众评选结果。在此基础上,国家体育总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产生2020年度全国优秀体育科普作品名单。
  (二)推介与展示
  1.推介
  评选出的优秀体育科普作品名单由国家体育总局向社会公开推介,并向作者颁发“2020年度全国优秀体育科普作品”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择优推荐参加科技部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和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等相关活动。
  2.展示
  (1)通过“健身堂”APP等新媒体进行展示。
  (2)通过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进行展示。
  (3)通过赛事等现场活动进行展示。
  四、联系人及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联系人:金鑫、胡雅欢
  联系方式:(010)87182026、87182702
  大赛工作组秘书处
  联系人:曾莉、李松波、潘志坚、朱晓兰
  联系方式:(010)62989433 、62989468
附件1:2020年度体育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申报表
附件2:2020年度体育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申报汇总表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0年11 月6日


http://www.sport.gov.cn/n316/n336/c970381/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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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田径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有关体育院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大力普及体育科学知识、弘扬体育科学精神、提高全民族科学健身素养,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群体司和青少司拟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国体育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5日。有特殊情况的,经科教司同意,报送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2020年12月31日 。
  (二)征集项目设置
  1.体育科普影音视频
  (1)体育科普影音视频指在国内影院、电视台、广播、网络平台等公开播映或正式发布的原创中文类体育科普影视、音频和视频精品资源。主要面向广播渠道和新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系列作品优先。
  (2)作品要求内容完整,制作精良,配音清晰。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符合国家有关影视播出、放映技术指标等相关政策规定。
  作品分为短视频、长视频两种。其中,短视频时间≤3分钟,需标注中文字幕,有完整的片头与片尾;长视频时长不限。
  2.体育科普微文
  (1)体育科普微文是指能够体现普及体育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体育科学方法的原创微文作品
  (2)作品体裁不限,语言通俗易懂,内容生动形象,图文并茂,排版整洁、美观。字数≤1500字。
  3.体育科普图书
  (1)体育科普图书是指在国内首次公开出版或发布的具有较好发行量和受众面的原创中文类体育科普图书。
  (2)丛书可整套参评,也可以其中单册图书参评,如整套参评需在全部图书完成出版后参评。
  (3)作品应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二、报送方式
  (一)基本要求
  本次大赛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同时报送,以单位为名义统一进行。同一参赛项目不得通过以多家单位进行报送,否则将视为无效。
  报送作品名字统一格式为“单位-参赛类别-具体名字”,如“北京体育大学-视频类-运动营养”。
  (二) 线下报送
  作者填写《2020年度全国体育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申报表》(附件1),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填写《2020年度全国体育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申报汇总表》(附件2),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硅谷亮城2号楼B座3A-421;联系人:曾莉  联系方式:62989433
  (三) 线上报送
  请将上述文件扫描成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视频以MOV(或MP4)格式提交, 文章和图书材料以PDF格式提交。
  邮箱地址:tykp@sport.gov.cn
  文章和图书材料作品可直接发送至上述邮箱。视频类作品请上传至百度云盘,并将百度云链接及提取密码发送至上述邮箱。
  (四)相关说明
  1.所有作品要严格符合大赛要求,作品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自动取消资格。
  2.所有作品必须无任何商业广告,一经发现,自动取消资格。
  3.参赛者须为作品的著作权人,并获得作品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他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责任和损失由参赛者承担。
  4.严禁抄袭、舞弊行为,如有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任何人发现本次活动参赛作品有侵权嫌疑,均可与大赛组委会联系,大赛组委会将于第一时间处理并核实,一旦确认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5.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参赛者须授权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传播权,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通过多个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平台),用于与宣传、推广、应用相关的展示、放映等,并不支付任何费用。如参赛作品已经出版或者授权第三方,需提供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书。在使用上述作品时,主办方将以适当方式体现作品权利人的署名权。
  三、评审及推广
  (一)评选办法
  所有参赛作品经形式、内容审查后在“健身堂”APP进行展播,所有在“健身堂”APP进行展播的参赛作品,国家体育总局将发布录用通知。根据公众对参赛作品的关注度和热评情况,产生公众评选结果。在此基础上,国家体育总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产生2020年度全国优秀体育科普作品名单。
  (二)推介与展示
  1.推介
  评选出的优秀体育科普作品名单由国家体育总局向社会公开推介,并向作者颁发“2020年度全国优秀体育科普作品”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择优推荐参加科技部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和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等相关活动。
  2.展示
  (1)通过“健身堂”APP等新媒体进行展示。
  (2)通过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进行展示。
  (3)通过赛事等现场活动进行展示。
  四、联系人及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联系人:金鑫、胡雅欢
  联系方式:(010)87182026、87182702
  大赛工作组秘书处
  联系人:曾莉、李松波、潘志坚、朱晓兰
  联系方式:(010)62989433 、62989468
附件1:2020年度体育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申报表
附件2:2020年度体育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申报汇总表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0年11 月6日


http://www.sport.gov.cn/n316/n336/c970381/content.html
2020年度全国体育科普作品征集大赛开启!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20-12-15

更新时间:2022-11-14 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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