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姑苏杯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比赛作品

2014姑苏杯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比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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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8-24 11: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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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加快旅游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旅游商品创新能力,拓展旅游商品研发的广度和深度,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促进旅游商品水平整体提升,推动苏州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举办2014“姑苏杯”旅游商品大赛。现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满足旅游市场需求、提升旅游消费品质为主旨,集聚国内外研发设计智慧,充分挖掘苏州雅智文化内涵,精心设计、优化整合,遴选出以“符号苏州”为主题的旅游商品,彰显苏州旅游的传统魅力、文化张力和创新活力。
  二、参赛内容
  1.实物类: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文化艺术品、手工艺品、乡村土特产品、旅游服装服饰品等实物作品;近三年研发的已市场化的成品、准备市场化的样品模型。
  2.设计类:具有苏州旅游文化元素、地域特色和景区(点)特征的各类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文化艺术品、旅游服装服饰品等自由设计或创意。
  3.专题类:盘门景区、书香酒店专题(设计要求见附件2)。
  三、奖项设置
  实物类、设计类分别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特别奖20名,奖金1000元;设入围奖100名,奖励盘门景区门票2份。
  专题类共两类,一是盘门景区类:设一等奖1名,奖5000元现金+终身免费入园;二等奖2名,奖3000元现金+终身免费入园;三等奖7名,奖1000元现金+终身免费入园。二是书香酒店类设:一等奖1名,奖5000元现金+书香尊客会员卡一张(价值5000元);二等奖2名,奖3000元现金+书香儒林会员卡1张(价值2000元);三等奖7名,奖1000元现金+书香积分福利卡1张(价值500元)。以上两类均设入围奖100名,奖励盘门景区门票2份。
  三等奖以上作品,组委会将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授予“符号苏州”获奖旅游商品标志使用权,并向相关旅游生产企业推荐,争取资金、技术与市场支持,重点培育、帮助上市。
  四、评选办法与标准
  (一)时间安排
  6月10日至9月10日为征集阶段, 9月11日至10月15日为评审阶段, 10月16日至10月30日为公示阶段。
  (二)评选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公众评选与专家评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参赛作品按不同类别由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分别产生各类入围作品100件;入围作品经公众在网站公开投票评选后,专家进行复评,评出本届大赛各奖项获奖作品。评选最终结果将向社会发布公示。
  (三)评选标准
  标志性:具有深厚的苏州地域文化特色,展示苏州旅游风貌,主题突出,内涵隽永,寓意深刻。
  创新性:设计新颖、创意独特,工艺或品种有独创性,最好有自主知识产权。
  纪念性:在传统与流行、技巧与科技、纪念与实用等方面有独到作为,充分彰显“符号苏州”的同时,有一定的纪念意义和收藏价值。
  实用性: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寓乐于用;具有“文化使者”功能,提高游客的幸福指数,有先进的生活理念,具有引导现代旅游时尚作用。
  艺术性:工艺精良,用材科学,结构优美,充分体现寓意美、情趣美、认知美。
  (四)评委组成
  赵 健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系主任
  韩 绪   中国美术学院                 系主任
  滕 菲   中国美术学院                 教 授
  曹 雪   广州美术学院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副院长
  何晓佑  南京艺术学院                 副院长
  曹 方   南京艺术学院                 教 授
  周 署   南京平面设计师联盟           主 席
  廖 军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院 长
  黄 海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
  王 伟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     董事长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社会各界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参赛。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2.实物类参赛作品:需提交实物作品形态三视图(正面、背面、侧面),入围前100名作品须提交实物(以组委会通知为准),大赛展示后实物作品将退还参赛者,实物设计费、样品制作费、运输费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设计类参赛作品:提交书面设计的,稿纸提交规格A4,彩色打印;提交电子设计稿的,稿件发送JPG格式和源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入围作品另行通知调用大文件。
  4.参赛者需详细填写参赛表(附件1),阐述作品名字、设计创意、作品主题、特点、结构和工艺(传统工艺需注明其工艺特征)、材质等。说明文字不超过800字。
  5.提稿图片正面不得出现姓名、地址等个人相关信息。
  (三)作品提交
  本次大赛将通过活动指定网站接受网络投稿。
    投稿地址:http://ly.2500sz.com/ly/site/14/06/lyspsjds/baoming.html
  1.提交时间: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过期不予受理。
  2.电子稿提交方式: 请按照网页指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作品电子稿及报名表扫描件(可拍照),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
  3.书面稿提交方式:书面作品稿及参赛表原件邮寄至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国际科技园四期1103,并注明:“旅游商品大赛”。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
  城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文化商旅发展局。
  协办单位:苏州市各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支持单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平面设计联盟、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
  媒体支持:苏州广电总台、苏州日报、姑苏晚报、名城苏州网、中国江苏网、浙江在线、东方网。
  七、特别申明
  1.参赛作品必须具有自主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任何权益。因侵权行为,造成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参赛者承担。
  2.参赛者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但同一设计概念的系列作品,大赛主办方将视为一件。
  3.大赛主办方可使用参赛者信息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如发布获奖作品信息、展览展示、出版刊物等。
  4.设计类获奖作品,大赛主办方拥有其知识产权。
  5.获奖作品参赛者应根据举办方要求参加颁奖、展示会及相关活动。
  6.凡参赛者均视为接收本通知(申明)所有内容。
  7.大赛主办方保留对本方案最终解释权。
 附件:

    1.附件1:2014“姑苏杯”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比赛报名登记表.doc
  2.附件2:专题类商品背景及设计要求.doc
  3.附件3:评委简介.doc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市旅游局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

http://news.2500sz.com/news/qt/2014-6/9_23707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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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旅游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旅游商品创新能力,拓展旅游商品研发的广度和深度,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促进旅游商品水平整体提升,推动苏州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举办2014“姑苏杯”旅游商品大赛。现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满足旅游市场需求、提升旅游消费品质为主旨,集聚国内外研发设计智慧,充分挖掘苏州雅智文化内涵,精心设计、优化整合,遴选出以“符号苏州”为主题的旅游商品,彰显苏州旅游的传统魅力、文化张力和创新活力。
  二、参赛内容
  1.实物类: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文化艺术品、手工艺品、乡村土特产品、旅游服装服饰品等实物作品;近三年研发的已市场化的成品、准备市场化的样品模型。
  2.设计类:具有苏州旅游文化元素、地域特色和景区(点)特征的各类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文化艺术品、旅游服装服饰品等自由设计或创意。
  3.专题类:盘门景区、书香酒店专题(设计要求见附件2)。
  三、奖项设置
  实物类、设计类分别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特别奖20名,奖金1000元;设入围奖100名,奖励盘门景区门票2份。
  专题类共两类,一是盘门景区类:设一等奖1名,奖5000元现金+终身免费入园;二等奖2名,奖3000元现金+终身免费入园;三等奖7名,奖1000元现金+终身免费入园。二是书香酒店类设:一等奖1名,奖5000元现金+书香尊客会员卡一张(价值5000元);二等奖2名,奖3000元现金+书香儒林会员卡1张(价值2000元);三等奖7名,奖1000元现金+书香积分福利卡1张(价值500元)。以上两类均设入围奖100名,奖励盘门景区门票2份。
  三等奖以上作品,组委会将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授予“符号苏州”获奖旅游商品标志使用权,并向相关旅游生产企业推荐,争取资金、技术与市场支持,重点培育、帮助上市。
  四、评选办法与标准
  (一)时间安排
  6月10日至9月10日为征集阶段, 9月11日至10月15日为评审阶段, 10月16日至10月30日为公示阶段。
  (二)评选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公众评选与专家评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参赛作品按不同类别由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分别产生各类入围作品100件;入围作品经公众在网站公开投票评选后,专家进行复评,评出本届大赛各奖项获奖作品。评选最终结果将向社会发布公示。
  (三)评选标准
  标志性:具有深厚的苏州地域文化特色,展示苏州旅游风貌,主题突出,内涵隽永,寓意深刻。
  创新性:设计新颖、创意独特,工艺或品种有独创性,最好有自主知识产权。
  纪念性:在传统与流行、技巧与科技、纪念与实用等方面有独到作为,充分彰显“符号苏州”的同时,有一定的纪念意义和收藏价值。
  实用性: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寓乐于用;具有“文化使者”功能,提高游客的幸福指数,有先进的生活理念,具有引导现代旅游时尚作用。
  艺术性:工艺精良,用材科学,结构优美,充分体现寓意美、情趣美、认知美。
  (四)评委组成
  赵 健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系主任
  韩 绪   中国美术学院                 系主任
  滕 菲   中国美术学院                 教 授
  曹 雪   广州美术学院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副院长
  何晓佑  南京艺术学院                 副院长
  曹 方   南京艺术学院                 教 授
  周 署   南京平面设计师联盟           主 席
  廖 军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院 长
  黄 海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
  王 伟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     董事长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社会各界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参赛。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2.实物类参赛作品:需提交实物作品形态三视图(正面、背面、侧面),入围前100名作品须提交实物(以组委会通知为准),大赛展示后实物作品将退还参赛者,实物设计费、样品制作费、运输费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设计类参赛作品:提交书面设计的,稿纸提交规格A4,彩色打印;提交电子设计稿的,稿件发送JPG格式和源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入围作品另行通知调用大文件。
  4.参赛者需详细填写参赛表(附件1),阐述作品名字、设计创意、作品主题、特点、结构和工艺(传统工艺需注明其工艺特征)、材质等。说明文字不超过800字。
  5.提稿图片正面不得出现姓名、地址等个人相关信息。
  (三)作品提交
  本次大赛将通过活动指定网站接受网络投稿。
    投稿地址:http://ly.2500sz.com/ly/site/14/06/lyspsjds/baoming.html
  1.提交时间: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过期不予受理。
  2.电子稿提交方式: 请按照网页指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作品电子稿及报名表扫描件(可拍照),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
  3.书面稿提交方式:书面作品稿及参赛表原件邮寄至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国际科技园四期1103,并注明:“旅游商品大赛”。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
  城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文化商旅发展局。
  协办单位:苏州市各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支持单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平面设计联盟、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
  媒体支持:苏州广电总台、苏州日报、姑苏晚报、名城苏州网、中国江苏网、浙江在线、东方网。
  七、特别申明
  1.参赛作品必须具有自主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任何权益。因侵权行为,造成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参赛者承担。
  2.参赛者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但同一设计概念的系列作品,大赛主办方将视为一件。
  3.大赛主办方可使用参赛者信息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如发布获奖作品信息、展览展示、出版刊物等。
  4.设计类获奖作品,大赛主办方拥有其知识产权。
  5.获奖作品参赛者应根据举办方要求参加颁奖、展示会及相关活动。
  6.凡参赛者均视为接收本通知(申明)所有内容。
  7.大赛主办方保留对本方案最终解释权。
 附件:

    1.附件1:2014“姑苏杯”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比赛报名登记表.doc
  2.附件2:专题类商品背景及设计要求.doc
  3.附件3:评委简介.doc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市旅游局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

http://news.2500sz.com/news/qt/2014-6/9_2370749.shtml


 2014姑苏杯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比赛作品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4-09-10

更新时间:2022-08-24 11:27:5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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