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有奖设计

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有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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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06 1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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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比赛
作品征集公告
 
     为更好地宣传房山旅游资源,设计开发具有观赏实用价值、便于携带、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旅游商品,“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比赛”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作品。
一、主办单位、大赛主题、时间和征集范围       
主办单位
房山区旅游局、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房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房山区商务委员会、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房山区妇女联合会
大赛主题
丰富房山旅游购物项目,打造房山旅游纪念精品
举办时间
2010年9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征集范围
1、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旅游商品、纪念品的企业;
2、中国境内对旅游商品进行设计包装的文化创意公司及个人;
3、房山区内生产、销售旅游纪念品的旅游景区(点);
4、房山区内生产销售特色工、农业产品的企业;
5、房山区内民间手工艺创作公司或者个人。
二、具体活动时间安排
(一)2010年9月1日前,召开筹备会议,并形成正式文件通知在各系统发放。
(二)2010年9月1日—10月31日,在乐途旅游网、房山信息网、《房山报》、房山电视台进行大赛媒体发布。
(三)2010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参赛单位及个人报名并同时报送设计创意类作品或实物作品。
(五)2010年12月1日—12月31日,专家评选,评选结果经主办单位确认后予以公示,印制《房山区特色旅游商品集册》;举办表彰颁奖仪式。
三、大赛奖项设置
作品分实物产品类、创意设计类两个大类。
(一)实物产品类奖励办法
1、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人,并颁发证书;
2、二等奖5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人,并颁发证书;
3、三等奖10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人,并颁发证书。
(二)创意设计类奖励办法
1、一等奖2名,奖金20000元人民币/人,并颁发证书;
2、二等奖5名,奖金10000元人民币/人,并颁发证书;
3、鼓励奖10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人,并颁发证书。
(三)特殊说明
1、以上所有奖项,没有达标者可以空缺;
2、以上所有奖项奖金为税前金额,获奖个人所得税金由颁奖单位代扣代缴;
3、以上所有获奖作品,同时获得进入房山各旅游商品店的推荐资格;
4、创意设计类一等奖、二等奖奖金为优秀设计作品市场转化的开启资金。获奖单位及个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市场价格交主办方相当于奖金总额20%的实物产品,同时领取奖金。
四、作品分类及要求
(一)实物产品类
1、特色工农业产品:能够彰显房山产品特色和地域特色,具有纪念性、礼品性和实用性,能为旅游者广泛购买的特色工农业产品;产品可以是品牌消费品、食品、老字号产品、特色农副产品(不易保存的农副产品以包装参评)。
2、特色工艺美术品:应用房山地域特色手工艺、传统工艺、美术技艺设计制作的礼品、工艺品及书画等。
3、旅游纪念品:主要以房山旅游景区(点)名字、标志、景观为表现内容,并已经批量生产、市场销售或使用的旅游纪念品。
(二)创意设计类:以房山旅游景区(点)名字、标志、景观为表现内容进行创意设计,未投入生产的工农业产品、工艺美术品、旅游纪念品,参赛作品可以是设计稿或者模型。
(三)作品要求
1、创新性:具有很好的创意,作品表现独特,技艺手法有创造性。
2、纪念性:充分体现“北京祖源、世界洞天”的房山旅游主题,具有纪念意义和收藏价值。
3、市场性:市场前景定位准确,价格制定合理,符合当前旅游者的需求。
4、实用性:要求作品在使用及包装上考虑全面,与作品本身相匹配,并具有实用价值。
5、工艺性:材料、色彩、工艺选择精湛合理,技术与艺术融合恰当。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单位及个人须知事项
1、参赛者或单位要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报名参赛作品的创意类设计作品和文字说明材料及产品类作品的照片不再退还本人,报名后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将通知报送者取回。
3、报名后,符合参赛规则的参赛者应同意参加大赛主办单位的展示会及相关的宣传推荐活动。
4、参赛作品在大赛展示后,产品类作品退还参赛者,创意类作品由主办单位确认留存。
5、设计费、模型、样品及产品制作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二)参赛报送材料要求
1、实物产品类
(1)参赛者须填写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比赛报名表,要求每件作品至少附一张5寸彩照。
(2)专利作品需要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3)报送实物产品,不易保存的农副产品以包装参评。
2、创意设计类
(1)参赛者须填写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比赛报名表和著作权承诺书一份,随作品邮寄到大赛组委会。
(2)创意设计作品应报送以A4纸打印的彩色效果图,设计者要对作品的整体充分体现。参赛作品设计说明包括:设计理念、设计目的、定位、使用方法、曾参加其它活动及获奖情况。
六、本参赛规则解释权为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比赛主办单位
七、报名方式
可登陆房山信息网、房山旅游网、乐途旅游网相关内容,下载《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比赛报名表》,并采用以下报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报名。
(一)邮寄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月华北大街8号房山区旅游局
收件:市场科
邮编:102488
(二)传真
传真电话:010-89356676      联系人:绳楠楠
(三)电邮
fangshanlvyou@sina.com
 
附件: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比赛报名表
 

名字

大小

类型

修改日期
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比赛报名表.doc
32K

DOC

2010-9-6 16:12:58

http://www.bjfs.agri.gov.cn/Html/2010-9-6/2_1889_2010-9-6_4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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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比赛
作品征集公告
 
     为更好地宣传房山旅游资源,设计开发具有观赏实用价值、便于携带、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旅游商品,“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比赛”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作品。
一、主办单位、大赛主题、时间和征集范围       
主办单位
房山区旅游局、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房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房山区商务委员会、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房山区妇女联合会
大赛主题
丰富房山旅游购物项目,打造房山旅游纪念精品
举办时间
2010年9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征集范围
1、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旅游商品、纪念品的企业;
2、中国境内对旅游商品进行设计包装的文化创意公司及个人;
3、房山区内生产、销售旅游纪念品的旅游景区(点);
4、房山区内生产销售特色工、农业产品的企业;
5、房山区内民间手工艺创作公司或者个人。
二、具体活动时间安排
(一)2010年9月1日前,召开筹备会议,并形成正式文件通知在各系统发放。
(二)2010年9月1日—10月31日,在乐途旅游网、房山信息网、《房山报》、房山电视台进行大赛媒体发布。
(三)2010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参赛单位及个人报名并同时报送设计创意类作品或实物作品。
(五)2010年12月1日—12月31日,专家评选,评选结果经主办单位确认后予以公示,印制《房山区特色旅游商品集册》;举办表彰颁奖仪式。
三、大赛奖项设置
作品分实物产品类、创意设计类两个大类。
(一)实物产品类奖励办法
1、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人,并颁发证书;
2、二等奖5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人,并颁发证书;
3、三等奖10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人,并颁发证书。
(二)创意设计类奖励办法
1、一等奖2名,奖金20000元人民币/人,并颁发证书;
2、二等奖5名,奖金10000元人民币/人,并颁发证书;
3、鼓励奖10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人,并颁发证书。
(三)特殊说明
1、以上所有奖项,没有达标者可以空缺;
2、以上所有奖项奖金为税前金额,获奖个人所得税金由颁奖单位代扣代缴;
3、以上所有获奖作品,同时获得进入房山各旅游商品店的推荐资格;
4、创意设计类一等奖、二等奖奖金为优秀设计作品市场转化的开启资金。获奖单位及个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市场价格交主办方相当于奖金总额20%的实物产品,同时领取奖金。
四、作品分类及要求
(一)实物产品类
1、特色工农业产品:能够彰显房山产品特色和地域特色,具有纪念性、礼品性和实用性,能为旅游者广泛购买的特色工农业产品;产品可以是品牌消费品、食品、老字号产品、特色农副产品(不易保存的农副产品以包装参评)。
2、特色工艺美术品:应用房山地域特色手工艺、传统工艺、美术技艺设计制作的礼品、工艺品及书画等。
3、旅游纪念品:主要以房山旅游景区(点)名字、标志、景观为表现内容,并已经批量生产、市场销售或使用的旅游纪念品。
(二)创意设计类:以房山旅游景区(点)名字、标志、景观为表现内容进行创意设计,未投入生产的工农业产品、工艺美术品、旅游纪念品,参赛作品可以是设计稿或者模型。
(三)作品要求
1、创新性:具有很好的创意,作品表现独特,技艺手法有创造性。
2、纪念性:充分体现“北京祖源、世界洞天”的房山旅游主题,具有纪念意义和收藏价值。
3、市场性:市场前景定位准确,价格制定合理,符合当前旅游者的需求。
4、实用性:要求作品在使用及包装上考虑全面,与作品本身相匹配,并具有实用价值。
5、工艺性:材料、色彩、工艺选择精湛合理,技术与艺术融合恰当。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单位及个人须知事项
1、参赛者或单位要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报名参赛作品的创意类设计作品和文字说明材料及产品类作品的照片不再退还本人,报名后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将通知报送者取回。
3、报名后,符合参赛规则的参赛者应同意参加大赛主办单位的展示会及相关的宣传推荐活动。
4、参赛作品在大赛展示后,产品类作品退还参赛者,创意类作品由主办单位确认留存。
5、设计费、模型、样品及产品制作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二)参赛报送材料要求
1、实物产品类
(1)参赛者须填写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比赛报名表,要求每件作品至少附一张5寸彩照。
(2)专利作品需要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3)报送实物产品,不易保存的农副产品以包装参评。
2、创意设计类
(1)参赛者须填写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比赛报名表和著作权承诺书一份,随作品邮寄到大赛组委会。
(2)创意设计作品应报送以A4纸打印的彩色效果图,设计者要对作品的整体充分体现。参赛作品设计说明包括:设计理念、设计目的、定位、使用方法、曾参加其它活动及获奖情况。
六、本参赛规则解释权为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比赛主办单位
七、报名方式
可登陆房山信息网、房山旅游网、乐途旅游网相关内容,下载《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比赛报名表》,并采用以下报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报名。
(一)邮寄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月华北大街8号房山区旅游局
收件:市场科
邮编:102488
(二)传真
传真电话:010-89356676      联系人:绳楠楠
(三)电邮
fangshanlvyou@sina.com
 
附件: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比赛报名表
 

名字

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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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比赛报名表.doc
32K

DOC

2010-9-6 16:12:58

http://www.bjfs.agri.gov.cn/Html/2010-9-6/2_1889_2010-9-6_4096.html
 2010房山旅游商品纪念品有奖设计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0-12-31

更新时间:2022-03-06 1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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