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旅游纪念品征集创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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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0-05 17: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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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活动内容]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一个拥有着数千年跨湖桥文化和良渚文化积淀、被誉为“东方文明曙光”的城市,不仅以秀丽的西湖山水闻名天下,还以其充满浓郁西湖特色的旅游商品而著称。杭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及市场导入工作,提出要把杭州建设成为“旅游购物的天堂”。2000年6月,专门组建了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征集办公室,每年向全国公开征集优秀旅游商品,在全国商贸旅游行业中率先迈出了一步,成为发展商贸、旅游经济的“助推器”。历时八届征集活动,得到了全国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响应,共有来自北京、上海、广东、安徽、江苏、江西、山东、福建、河南、河北、西藏等20多个省市以及香港、台湾地区和我省温州、宁波、金华、台州、湖州等23个区、县(市)3000多家企业近8000余品类的旅游商品报名参加了征集活动,共累计产生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金奖30个、银奖61个、铜奖182个、优胜奖367个以及最受市场欢迎的优秀旅游商品146个。八年来,随着这项活动的深入,进一步带动了我市旅游商品市场的发展,加快促进了商旅互动,并由此造就了一批专业生产旅游商品为主的新的企业群体。征集活动不仅成为企业提升品牌形象、扩大产品知名度的有效平台,同时也是积极推进优秀旅游商品导入市场的孵化器。为了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市旅游商品的发展,弘扬杭州灿烂而深刻的文化内涵,打响杭州“旅游购物天堂”品牌,决定向全国继续开展2008年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征集活动,征集的商品将于2008年10月24日—27日在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第三届中国国际休闲产业博览会上集中展示,具体办法如下:          
2008年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征集  一、主办单位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发展办公室二、征集范围为旅游工艺纪念品、旅游休闲用品、旅游休闲食品三大类旅游商品。旅游工艺纪念品:含工艺品、民间艺术纪念品、新颖精美、有杭州特色包装的礼品;旅游休闲用品:含旅游休闲体育用品、娱乐用品、家纺用品、文化用品、生活用品等;旅游休闲食品:适合旅游者购买与携带的地方土特产、休闲食品和保健食品等。三、征集原则继承传统精华,突出创新主题,能反映杭州丰富的旅游资源、历史文化、城市品位的旅游商品。四、征集对象旅游工艺纪念品征集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旅游休闲用品、旅游休闲食品征集对象限企业法人,并拥有长期稳定的供货能力。五、征集申报程序凡应征企业(个人)须将旅游商品(样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样本产品合格证复印件(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送或邮寄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发展办公室,并填写申报表。六、评审方法经专家评审、机构公证后,产生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七、征集截止日期2008年10月13日      
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作品征集  一、作品主题以杭州文化底蕴及时代特点为主题,具有标志性、创新性、实用性、工艺性、观赏性且便于携带的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作品。二、作品要求参赛作品以实物为主(可附效果图),不单独接受设计效果图,设计材质、形式不限。具体要求为: 1、标志性:突出反映杭州历史文化内涵、地域特色、时代特征(杭州详情可点击: www.hangzhou.com.cn)。
2、创新性:参赛作品必须自行创作设计,设计理念创新、独特。
3、实用性:贴近旅游者消费需求,价格合理,易于携带,且便于普及和成批生产,具有一定的开发生产市场前景。
4、工艺性:技术、材料和制造工艺选择应用合理,功能、结构设计可行。
5、观赏性:造型新颖、美观、艺术性强,且具有较好的美誉度。三、参赛对象凡热心于旅游纪念品开发的社会工艺美术工作者(爱好者)、工艺美术设计生产者及各大院校设计专业师生均可免费报名参赛。
四、截止时间通知之日起至2008年10月13日止五、评审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专家小组严格依照制定的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初评、复评,最终产生2008年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创意设计一、二、三等奖以及优胜奖,整个评审过程由杭州市公证处监督公证。六、奖项设定一等奖(1个):奖金2000元和证书二等奖(2个):奖金1500元和证书
三等奖(3个):奖金1000元和证书所有征集作品将向社会公开展示,获奖作品将在媒体以及杭州商贸网、杭州旅游网免费进行宣传,同时将积极推荐厂家、商家,促其现场拍板,尽快转化为产品。七、参赛须知1、参赛作品需提供彩色效果图(可提交电子文档、光盘)和文字设计说明,其中文字设计说明包括设计理念、使用功能及方法、详细尺寸、采用的技术、材料及制造工艺等内容。
    2、参赛者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凡因抄袭、仿冒等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参赛设计者责任自负。
    3、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发展办公室对全部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负有保密责任。4、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发展办公室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八、联系方式及作品寄送地址 地址: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发展办公室杭州市体育场路279号粮贸大厦5楼525室 联系人:吴 刚  陈世荣联系电话:0571-85068919 85100859传真:0571-85174583邮编:310005             附件1、2008年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征集申报表附件2、2008年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创意设计申报表                                                                                               杭州市贸易局                                         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发展办公室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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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一个拥有着数千年跨湖桥文化和良渚文化积淀、被誉为“东方文明曙光”的城市,不仅以秀丽的西湖山水闻名天下,还以其充满浓郁西湖特色的旅游商品而著称。杭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及市场导入工作,提出要把杭州建设成为“旅游购物的天堂”。2000年6月,专门组建了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征集办公室,每年向全国公开征集优秀旅游商品,在全国商贸旅游行业中率先迈出了一步,成为发展商贸、旅游经济的“助推器”。历时八届征集活动,得到了全国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响应,共有来自北京、上海、广东、安徽、江苏、江西、山东、福建、河南、河北、西藏等20多个省市以及香港、台湾地区和我省温州、宁波、金华、台州、湖州等23个区、县(市)3000多家企业近8000余品类的旅游商品报名参加了征集活动,共累计产生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金奖30个、银奖61个、铜奖182个、优胜奖367个以及最受市场欢迎的优秀旅游商品146个。八年来,随着这项活动的深入,进一步带动了我市旅游商品市场的发展,加快促进了商旅互动,并由此造就了一批专业生产旅游商品为主的新的企业群体。征集活动不仅成为企业提升品牌形象、扩大产品知名度的有效平台,同时也是积极推进优秀旅游商品导入市场的孵化器。为了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市旅游商品的发展,弘扬杭州灿烂而深刻的文化内涵,打响杭州“旅游购物天堂”品牌,决定向全国继续开展2008年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征集活动,征集的商品将于2008年10月24日—27日在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第三届中国国际休闲产业博览会上集中展示,具体办法如下:          
2008年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征集  一、主办单位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发展办公室二、征集范围为旅游工艺纪念品、旅游休闲用品、旅游休闲食品三大类旅游商品。旅游工艺纪念品:含工艺品、民间艺术纪念品、新颖精美、有杭州特色包装的礼品;旅游休闲用品:含旅游休闲体育用品、娱乐用品、家纺用品、文化用品、生活用品等;旅游休闲食品:适合旅游者购买与携带的地方土特产、休闲食品和保健食品等。三、征集原则继承传统精华,突出创新主题,能反映杭州丰富的旅游资源、历史文化、城市品位的旅游商品。四、征集对象旅游工艺纪念品征集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旅游休闲用品、旅游休闲食品征集对象限企业法人,并拥有长期稳定的供货能力。五、征集申报程序凡应征企业(个人)须将旅游商品(样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样本产品合格证复印件(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送或邮寄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发展办公室,并填写申报表。六、评审方法经专家评审、机构公证后,产生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七、征集截止日期2008年10月13日      
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作品征集  一、作品主题以杭州文化底蕴及时代特点为主题,具有标志性、创新性、实用性、工艺性、观赏性且便于携带的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作品。二、作品要求参赛作品以实物为主(可附效果图),不单独接受设计效果图,设计材质、形式不限。具体要求为: 1、标志性:突出反映杭州历史文化内涵、地域特色、时代特征(杭州详情可点击: www.hangzhou.com.cn)。
2、创新性:参赛作品必须自行创作设计,设计理念创新、独特。
3、实用性:贴近旅游者消费需求,价格合理,易于携带,且便于普及和成批生产,具有一定的开发生产市场前景。
4、工艺性:技术、材料和制造工艺选择应用合理,功能、结构设计可行。
5、观赏性:造型新颖、美观、艺术性强,且具有较好的美誉度。三、参赛对象凡热心于旅游纪念品开发的社会工艺美术工作者(爱好者)、工艺美术设计生产者及各大院校设计专业师生均可免费报名参赛。
四、截止时间通知之日起至2008年10月13日止五、评审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专家小组严格依照制定的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初评、复评,最终产生2008年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创意设计一、二、三等奖以及优胜奖,整个评审过程由杭州市公证处监督公证。六、奖项设定一等奖(1个):奖金2000元和证书二等奖(2个):奖金1500元和证书
三等奖(3个):奖金1000元和证书所有征集作品将向社会公开展示,获奖作品将在媒体以及杭州商贸网、杭州旅游网免费进行宣传,同时将积极推荐厂家、商家,促其现场拍板,尽快转化为产品。七、参赛须知1、参赛作品需提供彩色效果图(可提交电子文档、光盘)和文字设计说明,其中文字设计说明包括设计理念、使用功能及方法、详细尺寸、采用的技术、材料及制造工艺等内容。
    2、参赛者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凡因抄袭、仿冒等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参赛设计者责任自负。
    3、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发展办公室对全部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负有保密责任。4、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发展办公室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八、联系方式及作品寄送地址 地址: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发展办公室杭州市体育场路279号粮贸大厦5楼525室 联系人:吴 刚  陈世荣联系电话:0571-85068919 85100859传真:0571-85174583邮编:310005             附件1、2008年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征集申报表附件2、2008年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创意设计申报表                                                                                               杭州市贸易局                                         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发展办公室                                               二
 杭州市旅游纪念品征集创意设计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08-10-13

更新时间:2022-10-05 17: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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