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礼赞新中国”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征集评审扶持展播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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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18 1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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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礼赞新中国”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征集评审扶持展播活动的通知
 赣广传媒字〔2019〕27号 
江西广播电视台,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江西教育电视台:
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结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19?117号)相关精神,今年,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礼赞新中国”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征集评审扶持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宣传的特点和优势,讲好新中国故事,讲好江西故事。通过征集评审扶持展播活动,努力推出一批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充分激发爱国热情,广泛凝聚奋斗力量,着力营造共庆祖国华诞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重点,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主题内容,充分展示共和国70年来伟大历程和宝贵经验。生动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成就,充分激发爱党爱国热情,倾力营造共庆祖国华诞、共享伟大荣光、共筑复兴伟业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时间
(一)作品征集阶段:2019年6-7月,向全省广泛征集作品和机构。
(二)作品评选阶段:2019年8月,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作品和机构进行评审,确定优秀公益广告作品、优秀传播机构和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名录,予以资金扶持,并择优报送总局,参加全国评审。
(三)作品展播阶段:2019年9月-10月,组织将评选出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纳入全省公益广告作品库,并组织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集中展播。
四、扶持项目设置
扶持项目设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传播机构、优秀组织机构等四项。其中,广播、电视、传播机构扶持项目设三个类别,具体为一类各2个,二类各4个,三类若干。对获得扶持项目的单位或个人颁发扶持资金和荣誉证书。优秀组织机构若干,对优秀组织机构颁发荣誉证书。
五、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一)优秀作品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我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申请“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申请的“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的作品,需是2019年创作完成的,且具有完整、合法版权。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系统宣传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能够反映我省70年来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宣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我省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和长征精神,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而矢志奋进的光辉篇章。
2.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既要拥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和鲜明的内容主题,又能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冲击力强和短小精悍的优势,在形式创意、表现手法等方面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故事精彩,语言鲜活,形象生动,避免口号式、标语式、说教式的空洞宣传,使人爱看爱听、乐于传播分享。
(二)优秀传播机构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我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频道频率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均可申请“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申请“优秀传播机构”需围绕重点主题和重要内容,有规划的创作和传播一批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申请的频道频率还需满足总局对公益广告播出的相关要求。
1.发挥播出机构、展示平台等各单位的主体功能,立足广播电视媒体特点,结合并发挥新兴媒体传播优势,丰富播出和展示平台,创新播出和展示形式,形成常态化的公益广告传播机制,在全社会引起风潮,在全行业形成示范效应,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积极社会影响。
2.采取有效措施,健全长效发展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公益广告制作,拓宽作品来源。
(三)优秀组织机构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我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高校、协会等社会机构,均可申请“优秀组织机构项目”。申请“优秀组织机构项目”的机构,需积极开展作品征集、组织播出机构展播等活动。设立“公益广告专项扶持资金”的地区和部门优先入选。
六、项目报送要求
(一)时间及程序要求
2019年7月31日之前,各设区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需完成本辖区内报送的作品、传播机构和组织机构的初审工作,将作品和材料报送省局传媒处。江西广播电视台、江西教育电视台和有关单位,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直接将作品和材料报送省局传媒处。
(二)作品格式要求
1.作品时长一般为15秒、30秒、45秒、1分钟。
2.广播类作品。广播类作品不低于16位,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频率不低于44100hz,格式为MP3或WMA。
3.电视类作品。鼓励各部门制播4K超高清格式的公益广告作品。(1)电视类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码率不低于8M/秒,格式为MP4。(2)4K超高清电视类作品分辨率为3840×2160(16:9),码率不低于15M/秒,格式为MP4。
七、集中展播作品要求
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须在2019年9月至10月集中展播评选出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展播结束后,各级播出机构认真填写《公益广告作品展播情况统计表》,报送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各设区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汇总工作,并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送给省广播电视局。
八、相关说明
(一)参加本次申请的作品,申请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版权),保证参评作品将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申请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二)除非特别申明,参评作品可被主办单位无偿用于公益宣传活动;获评作品将无偿供江西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免费播出;获得总局专项扶持的优秀作品,由总局统一纳入“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无偿提供给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网络广播电视台免费播出。
(三)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俊,联系电话(传真):0791-86895326。
联系地址:江西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339号,邮编:330038)
请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向辖区有关单位机构做好传达,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评审及报送工作。
 
江西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6月25日




附件: 附件1 广播、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2 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3 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4 公益广告作品展播情况统计表.docx
 


 

http://www.jxxgj.gov.cn/xwdt/tzgg/201906/t20190626_2585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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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广传媒字〔2019〕27号 
江西广播电视台,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江西教育电视台:
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结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19?117号)相关精神,今年,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礼赞新中国”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征集评审扶持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宣传的特点和优势,讲好新中国故事,讲好江西故事。通过征集评审扶持展播活动,努力推出一批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充分激发爱国热情,广泛凝聚奋斗力量,着力营造共庆祖国华诞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重点,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主题内容,充分展示共和国70年来伟大历程和宝贵经验。生动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成就,充分激发爱党爱国热情,倾力营造共庆祖国华诞、共享伟大荣光、共筑复兴伟业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时间
(一)作品征集阶段:2019年6-7月,向全省广泛征集作品和机构。
(二)作品评选阶段:2019年8月,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作品和机构进行评审,确定优秀公益广告作品、优秀传播机构和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名录,予以资金扶持,并择优报送总局,参加全国评审。
(三)作品展播阶段:2019年9月-10月,组织将评选出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纳入全省公益广告作品库,并组织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集中展播。
四、扶持项目设置
扶持项目设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传播机构、优秀组织机构等四项。其中,广播、电视、传播机构扶持项目设三个类别,具体为一类各2个,二类各4个,三类若干。对获得扶持项目的单位或个人颁发扶持资金和荣誉证书。优秀组织机构若干,对优秀组织机构颁发荣誉证书。
五、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一)优秀作品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我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申请“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申请的“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的作品,需是2019年创作完成的,且具有完整、合法版权。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系统宣传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能够反映我省70年来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宣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我省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和长征精神,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而矢志奋进的光辉篇章。
2.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既要拥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和鲜明的内容主题,又能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冲击力强和短小精悍的优势,在形式创意、表现手法等方面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故事精彩,语言鲜活,形象生动,避免口号式、标语式、说教式的空洞宣传,使人爱看爱听、乐于传播分享。
(二)优秀传播机构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我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频道频率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均可申请“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申请“优秀传播机构”需围绕重点主题和重要内容,有规划的创作和传播一批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申请的频道频率还需满足总局对公益广告播出的相关要求。
1.发挥播出机构、展示平台等各单位的主体功能,立足广播电视媒体特点,结合并发挥新兴媒体传播优势,丰富播出和展示平台,创新播出和展示形式,形成常态化的公益广告传播机制,在全社会引起风潮,在全行业形成示范效应,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积极社会影响。
2.采取有效措施,健全长效发展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公益广告制作,拓宽作品来源。
(三)优秀组织机构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我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高校、协会等社会机构,均可申请“优秀组织机构项目”。申请“优秀组织机构项目”的机构,需积极开展作品征集、组织播出机构展播等活动。设立“公益广告专项扶持资金”的地区和部门优先入选。
六、项目报送要求
(一)时间及程序要求
2019年7月31日之前,各设区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需完成本辖区内报送的作品、传播机构和组织机构的初审工作,将作品和材料报送省局传媒处。江西广播电视台、江西教育电视台和有关单位,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直接将作品和材料报送省局传媒处。
(二)作品格式要求
1.作品时长一般为15秒、30秒、45秒、1分钟。
2.广播类作品。广播类作品不低于16位,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频率不低于44100hz,格式为MP3或WMA。
3.电视类作品。鼓励各部门制播4K超高清格式的公益广告作品。(1)电视类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码率不低于8M/秒,格式为MP4。(2)4K超高清电视类作品分辨率为3840×2160(16:9),码率不低于15M/秒,格式为MP4。
七、集中展播作品要求
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须在2019年9月至10月集中展播评选出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展播结束后,各级播出机构认真填写《公益广告作品展播情况统计表》,报送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各设区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汇总工作,并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送给省广播电视局。
八、相关说明
(一)参加本次申请的作品,申请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版权),保证参评作品将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申请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二)除非特别申明,参评作品可被主办单位无偿用于公益宣传活动;获评作品将无偿供江西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免费播出;获得总局专项扶持的优秀作品,由总局统一纳入“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无偿提供给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网络广播电视台免费播出。
(三)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俊,联系电话(传真):0791-86895326。
联系地址:江西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339号,邮编:330038)
请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向辖区有关单位机构做好传达,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评审及报送工作。
 
江西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6月25日




附件: 附件1 广播、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2 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3 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4 公益广告作品展播情况统计表.docx
 


 

http://www.jxxgj.gov.cn/xwdt/tzgg/201906/t20190626_2585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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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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