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廉洁理念,进一步浓厚“清廉宁波”建设氛围,现决定开展“清廉宁波・你我同行”廉政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宁波市廉政文化研究会。
协办单位:清廉慈溪。
本次活动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征集时间
2018年6月―2018年10月
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
1、海报:格式为JPG,色彩模式RGB,分辨率300dpi,画幅尺寸为A2(420mm×594mm),可采用横、竖两种构图,需加入清廉宁波logo(下载地址:
http://www.nbjw.gov.cn
“清廉宁波你我同行”栏目或者关注“清廉宁波”微信公众号、“清廉慈溪”微信公众号回复“清廉宁波你我同行”即可进行下载。)
2、微视频:格式为mp4、mpg、mov等视频格式,分辨率1920x1080 dpi,比特率(码流) 8Mbs,时长一般在1分钟左右,需内嵌中文字幕。
(二)作品内容要求
作品要围绕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反腐败斗争、传播优秀传统廉洁文化、弘扬优良家风家训、倡导修身立德正能量、传递崇廉尚洁理念等主题创作,体现“清廉宁波・你我同行”,创意新颖、立意深远、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三)报送方式。作品可以个人、团队或者单位名义报送。同一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报送方式如下:
1、网上报送。将作品及报名资料文件压缩命名为“清廉宁波・你我同行+作品名字”统一发至
nbsjwxcb@163.com
。
2、邮寄报送。请在信封醒目处标注“清廉宁波・你我同行”字样,寄至: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1号楼B523市纪委宣传部,邮编:315066,联系人:姜伟奇;联系电话:0574-55882040。
(四)作品版权
1、参评请填写《“清廉宁波・你我同行”廉政公益广告参评信息登记表》、《“清廉宁波・你我同行”廉政公益广告参评承诺书》和《“清廉宁波・你我同行”廉政公益广告参评作品授权书》。
2、参评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转载、简单改编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评、展播资格,若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发生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3、参评作品概不退稿,请自留备份。凡参评作品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公告的各项规定,且参评期间不可授权第三方使用。组委会拥有获奖作品用于公益宣传的永久免费使用权,且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拥有二次创作权。
活动安排
作品征集(2018年6月----2018年10月)
作品评选(2018年11月)
征集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并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作品展播(2018年8月份起)
对优秀的参评作品和获奖作品陆续在清廉宁波“一网两微”、“清廉慈溪”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播。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共评选获奖作品28个和5个组织奖。其中:
海报类(18个)
一等奖:3个(2000元/个);二等奖:5个(1000元/个);三等奖:10个(800元/个)。
视频类(10个)
一等奖:2个(8000元/个);二等奖:3个(5000元/个);三等奖:5个(2000元/个)。
组织奖:5个
附件:
附件1:“清廉宁波・你我同行”廉政公益广告参评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2:“清廉宁波・你我同行”廉政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承诺书.doc
附件3:“清廉宁波・你我同行”廉政公益广告参评作品授权书.doc
清廉宁波Logo及矢量图.rar
“清廉宁波・你我同行”
廉政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8年6月15日
http://www.nbjw.gov.cn/art/2018/6/15/art_8802_2332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