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商品的开发和生产,加强我市旅游商品品牌建设,特以“南宁礼物”为主题,举办第三届“南宁礼物”征集大赛。通过赛事,鼓励社会各界,挖掘南宁元素,不断研发、创新具有南宁地域特色和市场价值的旅游纪念品,形成良性创新激励机制,提升“南宁礼物”品牌知名度,现刊登第三届“南宁礼物”征集大赛作品征集公告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南宁市旅游局、广西工艺美术协会
承办单位:南宁市旅游协会、广西广旅旅游宣传策划有限公司
二、参赛对象
中国境内旅游商品、工艺品研发机构,生产厂家,经销单位,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大中专院校设计系师生等,均可以单位和个人名义参赛。
三、作品类别
参赛作品分为实物类和创意设计类两大类。
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须突出南宁市地域特色,反映南宁市人文历史风貌、民族风情及特色旅游资源,体现南宁市作为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的特点。作品须具有创新性、纪念性、经济性、实用性、工艺性、技术性等特点;须是适合旅游消费,并利于批量生产、市场化,能成为南宁对外交往和商务往来的精美礼品和旅游商品。实物作品尽可能挖掘使用纯天然的原材料进行设计制作,如木、藤、竹、铝、铜、布、蚕丝等。
五、评比标准
参赛作品应突出以下六个特点:
1、创新性:礼物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具有产品开发导向性、示范性;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纪念性:突出“南宁礼物”的主题,体现南宁文化特点、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反映南宁旅游景区(点)的内涵与风貌,具有纪念意义或收藏价值;
3、经济性:具有商品市场开发价值和影响力,价格适中,利于批量生产、走向市场;
4、实用性:有实用功能,易于携带;寓用于乐,包装方式、材料和色彩应用合理美观;
5、工艺性:绿色环保、用材合理、工艺精良、制作精湛、成品质量优良;传统技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
6、技术性: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六、奖项设置
1、实物类
金奖2名,各设奖金20000元,颁发牌匾及证书;
银奖5名,各设奖金10000元,颁发牌匾及证书;
铜奖10名,各设奖金3000元,颁发牌匾及证书;
优秀奖10名,各设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2、创意设计类
金奖2名,各设奖金5000元,颁发牌匾及证书;
银奖5名,各设奖金3000元,颁发牌匾及证书;
铜奖10名,各设奖金1000元,颁发牌匾及证书;
优秀奖10名,各设奖金300元,颁发证书。
3、组织奖
组织奖若干名,颁发牌匾。
注:1、以上各奖项可空缺。2、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全额承担。
七、报名时间
1.实物类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8月5日止;实物作品送达截止时间:2013年8月25日;
2、创意设计类报名及作品设计稿征集时间:本公告发布日期起至2013年8月25日止;
如有变动,以南宁旅游信息网站公示为准。
八、参赛作品形式及报送要求
1.各参赛单位或个人提交作品数量不限,作品可以以单件或系列的形式参赛;
2. 参赛作品不能是前两届“南宁礼物”大赛获奖作品。同一件作品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届大赛的两种类别比赛;
3.参赛作品分为实物类和创意设计类:
①实物类作品:参赛者报名时,请提交实物作品,报名期间先报送参赛作品的实物照片(或设计效果图)和100-300字的文字说明,图片精度不低于300dpi,TIF(CMYK模式)或JPG格式;参赛作品应是无知识产权方面争议的实物;
②创意设计类作品:参赛者报名时,请提交A3规格彩色效果图和100-300字的文字说明,提交的效果图须充分考虑展示效果,图片精度不低于300dpi,TIF(CMYK模式)或JPG格式;参赛作品应是无知识产权方面争议的作品设计稿;
4. 参赛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专利作品需要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凡因参赛作品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5. 南宁市旅游局对本次“南宁礼物”征集大赛的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并可将其用于宣传、推介、馈赠等,无需向作品的原创者支付报酬;
6.南宁市旅游局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下载报名表和查询更多详情,可登陆南宁旅游信息网(www.nn-tourism.gov.cn);
报名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大厦1501(广西广旅旅游宣传策划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人:陈二凤、余菊香、何凯
咨询电话:0771-5713239、5594485,18978889216
电子邮箱:1439204886@qq.com(实物类),2531948331@qq.com(创意设计类)
南宁市旅游局
2013年4月26日
http://www.nn-tourism.gov.cn/NnTourInfo/html/details/out081c3cf9-bcdd-44a5-816b-669e8b98f25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