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影像云南”征集短片

首届“影像云南”征集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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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22 18: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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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是由云南电视台主办的国际性影像短片征集评选活动。云南电视台力争将其打造为国内外各电视制作机构、影像工作者及影像爱好者展示创作实力的优质平台,成为建设云南文化软实力,实施“桥头堡”战略的重要途径之一。
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将于2012年2月14日开始至2012年10月31日结束,本次活动同时面向国内外征集云南形象宣传片广告创意。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的奖金总额高达322万元人民币,颁奖晚会将于2012年底在云南昆明举行。
本次活动细则如下:
一、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奖项设置
1、首届“影像云南”短片评奖分为两个大组:短片组、广告创意组。
2、短片组设最佳摄影奖、技术创新奖、最佳单镜头奖、最佳网络传播奖四个单项大奖。入围奖三十个。
3、广告创意组设云南形象片最佳创意奖一个,最佳广告词奖一个。

奖项
 
奖励数目
奖励金额
入围奖
 
30
5万元/
单项奖
最佳摄影奖
1
20万元
技术创新奖
3
10万元/
最佳单镜头奖
5
5万元/
最佳网络传播奖
1
10万元
最佳短片大奖
 
1
80万元
广告创意奖
云南形象片
最佳创意奖
1
5万元
最佳广告词奖
1
2万元

二、参评作品的宣传推介及相关活动介绍 1、云南电视台将邀请获奖作品创作者代表参加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活动颁奖典礼;获奖作品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奖杯及证书;分享总额高达322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大奖。
2、在云南电视台各个频道、云南电视网等媒体展映“影像云南”短片征集活动作品。
3、入围作品将在云南卫视及云南电视台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宣传推广。
4、入围作品免费刊登在“影像云南”短片征集活动各类官方刊物及宣传介质上。
5、云南电视台将邀请入围和获奖作品部分作者参加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活动评选组委会组织的各类非盈利性“创作巡回展映”学术交流活动。
6、推荐入选优秀作品参加相关国际性评奖活动。


 三、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包括云南形象宣传片创意文案、广告词)参评要求
1、报名条件
(1)各类电影、电视和多媒体制作出版机构、个人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2)作品必须反映云南的自然风光、历史遗迹、少数民族文化、民间艺术非物质遗产、地质奇观、珍稀动植物、经济发展、和谐民生等相关内容。
(3)单个作品片长度不得超过10分钟。作品前后和中间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云南形象宣传片广告创意不得植入盈利性商业品牌,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本次参赛的视频作品(包括云南形象宣传片创意文案、广告词)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作者,并依法拥有该作品100%的著作权。参赛者同意:参赛作品由云南电视台登记收存,云南电视台拥有对参赛作品用于展播及宣传推广而进行编辑、使用的权利;本次活动结束后,云南电视台有权永久免费使用所有参赛作品,不另付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参赛者应确保参赛作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行负责,若因此给云南电视台造成损失,由该参赛者负责赔偿。
(6)所有参评作品应是PAL制式、国际声道;标清短片储存介质为DVD或广播级录像带(如DIGITAL BETA 、BETACAM SP或DVCPRO50等);高清短片储存介质为广播级录像带及其他高清格式光盘。云南形象宣传片广告创意必须是包含导演阐述、分镜头脚本在内的详细文案。
(7)每个参评作品必须提供至少4张不同画面的 JPEG (像素不低于800×600pixels)的工作照。所有照片将用于“影像云南”短片征集活动对作品的相关宣传(包括在网站上的宣传)。
2、参赛作品寄送要求
所有作品录像带和创意文案资料请通过快件形式邮寄到“影像云南”短片征集活动评选办公室,寄送费用和保险费用由参评者自理。组委会不承担作品录像带和资料在寄送过程中遗失或损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寄送作品不再退还。(邮编:650031;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53号云南电视台第二工作区卫视频道;收件人:钱映紫、王晓群)
3、参赛报名时间
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包括云南形象宣传片创意文案及广告词)参赛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14日至2012年10月31日。参赛者应详细填写参评表格,连同相关材料和录像带一并寄送至“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
4、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评费。


 四、作品类别
1、每个参评作品和创意文案、广告词必须填写单独的参评表格,注明参评类别。
2、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拥有对选送作品及创意文案、广告词参评资格和分类的决定权。


 五、评审
1、由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邀请各类专家学者担任评审,其中短片组“最具网络传播奖”单项奖由各个知名网站编辑共同评出,以保证评奖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2、评委会将有权根据作品或创意文案的评选情况,在某奖项下评选出一个以上的作品或保留某奖项的空缺。


 六、奖励
1、入围作品将获得由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及奖金。
2、获奖作品将获得由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奖杯及奖金。
3、获奖者因获奖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将由获奖者个人承担,云南电视台依法代扣代缴。


 七、相关事项
1、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即被视为参赛者已充分理解本通知之全部内容,并对本通知内容完全同意和接受。
2、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参赛者须对参赛作品享有100%的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若参赛作品涉及其他人权利,参赛者应确保在提交参赛作品前已获得相关权利人的充分授权,使参赛作品有资格按本通知要求参赛且无任何权利争议。若有第三方对参赛作品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主张,则参赛者应对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及其他责任负全责,若因此而给云南电视台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差旅费等,均由参赛者负责赔偿。若有前述事项发生,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若已获奖,则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并追回证书、奖杯及奖金。
4、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修订和解释本规则。
                                              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2年2月12日
http://news.yntv.cn/content/74/20120214/160615_74_4847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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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是由云南电视台主办的国际性影像短片征集评选活动。云南电视台力争将其打造为国内外各电视制作机构、影像工作者及影像爱好者展示创作实力的优质平台,成为建设云南文化软实力,实施“桥头堡”战略的重要途径之一。
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将于2012年2月14日开始至2012年10月31日结束,本次活动同时面向国内外征集云南形象宣传片广告创意。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的奖金总额高达322万元人民币,颁奖晚会将于2012年底在云南昆明举行。
本次活动细则如下:
一、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奖项设置
1、首届“影像云南”短片评奖分为两个大组:短片组、广告创意组。
2、短片组设最佳摄影奖、技术创新奖、最佳单镜头奖、最佳网络传播奖四个单项大奖。入围奖三十个。
3、广告创意组设云南形象片最佳创意奖一个,最佳广告词奖一个。

奖项
 
奖励数目
奖励金额
入围奖
 
30
5万元/
单项奖
最佳摄影奖
1
20万元
技术创新奖
3
10万元/
最佳单镜头奖
5
5万元/
最佳网络传播奖
1
10万元
最佳短片大奖
 
1
80万元
广告创意奖
云南形象片
最佳创意奖
1
5万元
最佳广告词奖
1
2万元

二、参评作品的宣传推介及相关活动介绍 1、云南电视台将邀请获奖作品创作者代表参加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活动颁奖典礼;获奖作品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奖杯及证书;分享总额高达322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大奖。
2、在云南电视台各个频道、云南电视网等媒体展映“影像云南”短片征集活动作品。
3、入围作品将在云南卫视及云南电视台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宣传推广。
4、入围作品免费刊登在“影像云南”短片征集活动各类官方刊物及宣传介质上。
5、云南电视台将邀请入围和获奖作品部分作者参加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活动评选组委会组织的各类非盈利性“创作巡回展映”学术交流活动。
6、推荐入选优秀作品参加相关国际性评奖活动。


 三、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包括云南形象宣传片创意文案、广告词)参评要求
1、报名条件
(1)各类电影、电视和多媒体制作出版机构、个人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2)作品必须反映云南的自然风光、历史遗迹、少数民族文化、民间艺术非物质遗产、地质奇观、珍稀动植物、经济发展、和谐民生等相关内容。
(3)单个作品片长度不得超过10分钟。作品前后和中间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云南形象宣传片广告创意不得植入盈利性商业品牌,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本次参赛的视频作品(包括云南形象宣传片创意文案、广告词)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作者,并依法拥有该作品100%的著作权。参赛者同意:参赛作品由云南电视台登记收存,云南电视台拥有对参赛作品用于展播及宣传推广而进行编辑、使用的权利;本次活动结束后,云南电视台有权永久免费使用所有参赛作品,不另付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参赛者应确保参赛作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行负责,若因此给云南电视台造成损失,由该参赛者负责赔偿。
(6)所有参评作品应是PAL制式、国际声道;标清短片储存介质为DVD或广播级录像带(如DIGITAL BETA 、BETACAM SP或DVCPRO50等);高清短片储存介质为广播级录像带及其他高清格式光盘。云南形象宣传片广告创意必须是包含导演阐述、分镜头脚本在内的详细文案。
(7)每个参评作品必须提供至少4张不同画面的 JPEG (像素不低于800×600pixels)的工作照。所有照片将用于“影像云南”短片征集活动对作品的相关宣传(包括在网站上的宣传)。
2、参赛作品寄送要求
所有作品录像带和创意文案资料请通过快件形式邮寄到“影像云南”短片征集活动评选办公室,寄送费用和保险费用由参评者自理。组委会不承担作品录像带和资料在寄送过程中遗失或损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寄送作品不再退还。(邮编:650031;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53号云南电视台第二工作区卫视频道;收件人:钱映紫、王晓群)
3、参赛报名时间
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包括云南形象宣传片创意文案及广告词)参赛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14日至2012年10月31日。参赛者应详细填写参评表格,连同相关材料和录像带一并寄送至“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
4、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评费。


 四、作品类别
1、每个参评作品和创意文案、广告词必须填写单独的参评表格,注明参评类别。
2、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拥有对选送作品及创意文案、广告词参评资格和分类的决定权。


 五、评审
1、由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邀请各类专家学者担任评审,其中短片组“最具网络传播奖”单项奖由各个知名网站编辑共同评出,以保证评奖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2、评委会将有权根据作品或创意文案的评选情况,在某奖项下评选出一个以上的作品或保留某奖项的空缺。


 六、奖励
1、入围作品将获得由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及奖金。
2、获奖作品将获得由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奖杯及奖金。
3、获奖者因获奖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将由获奖者个人承担,云南电视台依法代扣代缴。


 七、相关事项
1、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即被视为参赛者已充分理解本通知之全部内容,并对本通知内容完全同意和接受。
2、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参赛者须对参赛作品享有100%的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若参赛作品涉及其他人权利,参赛者应确保在提交参赛作品前已获得相关权利人的充分授权,使参赛作品有资格按本通知要求参赛且无任何权利争议。若有第三方对参赛作品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主张,则参赛者应对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及其他责任负全责,若因此而给云南电视台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差旅费等,均由参赛者负责赔偿。若有前述事项发生,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若已获奖,则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并追回证书、奖杯及奖金。
4、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修订和解释本规则。
                                              首届“影像云南”短片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2年2月12日
http://news.yntv.cn/content/74/20120214/160615_74_484751.shtml
 首届“影像云南”征集短片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2-10-31

更新时间:2023-11-22 18:15:4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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