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征集民族团结宣传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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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03 18: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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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一、活动简介
  •   宣传画是公众乐于接受的有效宣传载体,具有润物细无声的宣传效果。长期以来,宣传画常用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中,有关方面曾经推出了大批意义深远、影响广泛的宣传画,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配合当前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提供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反映时代风貌、准确权威的民族团结宣传品,展示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风貌,由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中央统战部民族宗教局举办民族团结宣传画征集活动。
  •   宣传画征集活动将于2010年3月 - 2010年7月举办。 所征集的民族团结宣传画,将用于公共场所、交通要道、学校、社区及其他场所的张贴宣传,也用于各类新闻、出版、展示活动的宣传。
二、组织机构
  • (一)主办单位:
  •   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  
  •   中央统战部民族宗教局   
  • (二)承办单位:
  •   中国网·中国民族   
  • (三)支持媒体:
  •   国家民委网站、中新网、人民网、中国网、光明网、中国日报网、中国经济网、中华网、国际在线、中青在线、央视网、中国文明网、中国广播网、凤凰网、中国经济新闻网、中国民族宗教网、和讯网、网易、腾讯、搜狐、中青网、千龙网、北青网、新浪网、中工网、优酷网、酷六网、猫扑网、天涯社区、环球网、中国企业新闻网、TOM、激动网等33家单位。
  • (四)评审委员会:
  •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领导、发起支持单位领导、民族理论学者、设计领域专家及有关媒体组成。
三、参选对象
  • 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
四、活动时间
  • (一)征集阶段:2010年3月19日-2010年5月31日
  • 举办新闻发布会暨征集活动开启仪式,邀请各大媒体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等媒体发布活动通知、宣传片,营造舆论氛围。
  • 接受社会报名,发动包括各协会落实报名工作。
  • 提交作品方式:
  •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作品到:xuanchuanhua2010@163.com
  • 2、通过网站上传作品展示: http://mz.china.com.cn
  • 3、通过邮政快递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国际大厦1602室(100086) 王翠芸 收
  • 提交参选作品请注明完整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联系信息。
  • (二)展示评选(初评、复评)阶段:2010年6月1日-2010年6月30日
  • 在网站展示、公示作品
  • (三)颁奖阶段:2010年7月
  • 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并举办作品展览展示。
五、活动奖项
  • (一)一等奖l套,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0元。
  • (二)二等奖3套,各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0元。
  • (三)三等奖6套,各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3000元。
  • (四)优秀奖若干套,各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0元。
  • 作品版权归组委会所有。
六、宣传推广
  • 通过几十家发起媒体和其他媒体,对活动进行全面深入宣传,把征集过程作为一次全面深入宣传民族团结的过程,借宣传活动本身宣传民族团结,并隆重宣传推出的民族团结宣传画,为今后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提供重要宣传依据。
七、应征作品的要求
  • (一)内容要求:
  • 要遵循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宗旨,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宣扬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和“中华一家亲”的时代风貌,体现中华文化内涵。内容健康向上、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富有时代特色、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及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不违背民族政策、宗教和习俗禁忌。
  • (二)形式要求:
  • 应以宣传招贴画形式设计, 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l、宣传画为每系列4-8幅(可设计不同风格的系列,按系列参选),单幅规格为60cm×90cm,竖式构图。
    2、每幅作品必须以各族人民大团结为主题。
八、征集和评选方式
  • (一)征集形式
  • 应征人可以是个人或团体,可以单独完成作品,也可与其他人共同完成一件或几件作品。
  • (二)应征作品的提交
  • 1、应征人简介(包括获奖情况)、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 2、应征人姓名或团体名字、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或团体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 3、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 4、应征作品须黑色底板装饰,作者交作品一式二份(另附电子文档一份)。
  • 5、应征人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自留底稿,原件概不退还。
  • (三)评选
  • 民族团结宣传画的征集,每项评选采取初评、复评2个阶段。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评选。在应征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并在有关媒体上发布,进行公示和网络评选。 在评选过程中将请公证处对评选进行全程公证。
九、联系方式
  • 应征作品须在2010年5月31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民族团结宣传画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以邮戳为准)。
  • 邮箱:xuanchuanhua2010@163.com [参赛报名表下载]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国际大厦1602室
  • 邮编:100086
  • 电话:010-82561466
  • 传真:010-82564715
  • 联系人:王翠芸
  • 备注:
    1、作品版权归组委会所有。
    2、提交参选作品请注明完整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联系信息。
民族团结宣传画征集活动组织委员会
http://mz.china.com.cn/zhengji/jieshao.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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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简介
  •   宣传画是公众乐于接受的有效宣传载体,具有润物细无声的宣传效果。长期以来,宣传画常用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中,有关方面曾经推出了大批意义深远、影响广泛的宣传画,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配合当前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提供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反映时代风貌、准确权威的民族团结宣传品,展示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风貌,由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中央统战部民族宗教局举办民族团结宣传画征集活动。
  •   宣传画征集活动将于2010年3月 - 2010年7月举办。 所征集的民族团结宣传画,将用于公共场所、交通要道、学校、社区及其他场所的张贴宣传,也用于各类新闻、出版、展示活动的宣传。
二、组织机构
  • (一)主办单位:
  •   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  
  •   中央统战部民族宗教局   
  • (二)承办单位:
  •   中国网·中国民族   
  • (三)支持媒体:
  •   国家民委网站、中新网、人民网、中国网、光明网、中国日报网、中国经济网、中华网、国际在线、中青在线、央视网、中国文明网、中国广播网、凤凰网、中国经济新闻网、中国民族宗教网、和讯网、网易、腾讯、搜狐、中青网、千龙网、北青网、新浪网、中工网、优酷网、酷六网、猫扑网、天涯社区、环球网、中国企业新闻网、TOM、激动网等33家单位。
  • (四)评审委员会:
  •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领导、发起支持单位领导、民族理论学者、设计领域专家及有关媒体组成。
三、参选对象
  • 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
四、活动时间
  • (一)征集阶段:2010年3月19日-2010年5月31日
  • 举办新闻发布会暨征集活动开启仪式,邀请各大媒体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等媒体发布活动通知、宣传片,营造舆论氛围。
  • 接受社会报名,发动包括各协会落实报名工作。
  • 提交作品方式:
  •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作品到:xuanchuanhua2010@163.com
  • 2、通过网站上传作品展示: http://mz.china.com.cn
  • 3、通过邮政快递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国际大厦1602室(100086) 王翠芸 收
  • 提交参选作品请注明完整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联系信息。
  • (二)展示评选(初评、复评)阶段:2010年6月1日-2010年6月30日
  • 在网站展示、公示作品
  • (三)颁奖阶段:2010年7月
  • 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并举办作品展览展示。
五、活动奖项
  • (一)一等奖l套,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0元。
  • (二)二等奖3套,各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0元。
  • (三)三等奖6套,各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3000元。
  • (四)优秀奖若干套,各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0元。
  • 作品版权归组委会所有。
六、宣传推广
  • 通过几十家发起媒体和其他媒体,对活动进行全面深入宣传,把征集过程作为一次全面深入宣传民族团结的过程,借宣传活动本身宣传民族团结,并隆重宣传推出的民族团结宣传画,为今后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提供重要宣传依据。
七、应征作品的要求
  • (一)内容要求:
  • 要遵循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宗旨,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宣扬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和“中华一家亲”的时代风貌,体现中华文化内涵。内容健康向上、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富有时代特色、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及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不违背民族政策、宗教和习俗禁忌。
  • (二)形式要求:
  • 应以宣传招贴画形式设计, 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l、宣传画为每系列4-8幅(可设计不同风格的系列,按系列参选),单幅规格为60cm×90cm,竖式构图。
    2、每幅作品必须以各族人民大团结为主题。
八、征集和评选方式
  • (一)征集形式
  • 应征人可以是个人或团体,可以单独完成作品,也可与其他人共同完成一件或几件作品。
  • (二)应征作品的提交
  • 1、应征人简介(包括获奖情况)、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 2、应征人姓名或团体名字、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或团体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 3、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 4、应征作品须黑色底板装饰,作者交作品一式二份(另附电子文档一份)。
  • 5、应征人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自留底稿,原件概不退还。
  • (三)评选
  • 民族团结宣传画的征集,每项评选采取初评、复评2个阶段。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评选。在应征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并在有关媒体上发布,进行公示和网络评选。 在评选过程中将请公证处对评选进行全程公证。
九、联系方式
  • 应征作品须在2010年5月31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民族团结宣传画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以邮戳为准)。
  • 邮箱:xuanchuanhua2010@163.com [参赛报名表下载]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国际大厦1602室
  • 邮编:100086
  • 电话:010-82561466
  • 传真:010-82564715
  • 联系人:王翠芸
  • 备注:
    1、作品版权归组委会所有。
    2、提交参选作品请注明完整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联系信息。
民族团结宣传画征集活动组织委员会
http://mz.china.com.cn/zhengji/jieshao.htm
 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征集民族团结宣传画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0-05-31

更新时间:2023-12-03 18:16:1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xuanchuanhua2010@163.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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