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征集创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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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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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4 0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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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活动内容】
       为完善韶关大道建设,维护公共利益,美化城市环境,活跃广告经营市场,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通知如下:
一、征集单位: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二、征集内容:韶关大道沿线户外广告载体设计。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具有户外广告经营业务范围的广告公司;
2、具备相关项目的设计和推广经验,拥有户外广告经营权的市场业绩。
(二)方案设计要求见《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征集任务书》。
四、方案征集奖励设置及知识产权
1、参与方案设计作为韶关大道沿线广告经营权竞投资格之一,或者作为竞投加分内容。
2、由评审会在入围方案中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其中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各8000元,三等奖各4000元,未入围方案的设计单位各可获得补偿酬金1000元。
3、全部参加方案征集单位的设计成果归征集单位所得,征集单位有权使用设计成果的任何内容,并有权对设计成果进行调整和修改。
4、征集对象须保证其设计成果及所有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其需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征集活动安排
1、参加方案征集的单位可于2009年3月2日前到我公司西联办公点报名。
2、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及报名人身份证。介绍信第一行顶行写送交单位:“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并注明投标工程名字、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附件)。
3、报名的同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不得少于6名,若不足6名时,应重新组织征集;多于6名时,全部为正式申请人。
4、符合性审查内容为:资格预审申请书原件(格式见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原件;申请人户外广告经营权的市场推广证明(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报名单位所在地地址及联系方式。所有资料用A4纸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的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 征集单位向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发《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征集任务书》。
6、创意方案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见《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征集任务书》。
7、 联系方式
(1)单位名字: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地    址: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西联办公点
(3)邮政编码:512000
(4)电    话:0751-8111921、8111936 
(5)传    真:0751-8111186
(6)联系人:周小姐
(7)电子邮箱: sgzcj321@163.com。
 
 
 
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09年2月2日
 
附件一:
 
《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征集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书
 
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在研究并充分理解《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征集通知后,根据本企业的设计资质、技术力量等,我方(即文末签名人)现申请参加《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征集的符合性审查。  
按照创意方案征集通知的要求,我们向贵单位递交符合性审查申报资料,以便贵单位审查。
我方承诺,所呈报的符合性审查申报资料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有效的、准确的,并理解和同意有可能被要求提供更多的资料。
我们理解征集单位有权拒绝不符合性审查条件的申请,且无须作任何解释与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理解并遵从征集单位的征集活动时间安排且无需做任何解释,并不做任何投诉。
申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申请单位名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时间:2009年 月 日
 
附件二:
《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
征集任务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韶关大道建设,维护公共利益,美化城市环境,活跃广告经营市场,特举办《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征集活动。
  第二条  本次方案征集工作的主办单位: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第三条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具有户外广告经营业务范围的广告公司;
  2、具备相关项目的设计和推广经验,拥有户外广告经营权的市场业绩。
  第四条  本次方案征集的时间安排及程序如下:
  1、报名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组织各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出发时集中地点:新城办西联办公点(原市农校)。
  2、2009年3月16日完成并提交创意方案。
  3、2009年3月20日前召开评审会,会后公示评审结果。
第二章 征集内容及方案设计要求
  第五条 本次方案设计比赛主要为了充分、合理利用韶关大道沿线广告资源,征集内容包括沿线大型T牌、公交站候车亭广告、路灯杆广告等各种广告载体形式的设计。
  第六条  方案设计要体现以下原则:
  1、与规划相适应
  要充分了解新城总体规划和发展趋势,明确定位和未来远景目标,使方案设计与规划相适应。
  2、表现形式风格新颖统一
  方案设计既要考虑手段、形式的创新,体现新城新风貌,同时也要考虑同类载体设计风格上的统一。
  3、资源充分利用
  通过方案设计,合理有效地配置韶关大道沿线广告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掘城市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最优化。
  4、维护公共利益
  方案设计要维护公共利益,避免在严格控制区域、影响市政公共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的位置安排户外广告。
  5、符合安全要求和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
  户外广告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生态、环保、安全、美观等方面的要求;方案设计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及其它安全标准。
第三章 方案设计成果要求
  第七条 各参加设计单位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本文本有关规定,充分表达方案设计的内容。
  第八条 所有设计成果的文字说明均采用中文版本,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第九条 成果文件要求
  1、图纸
  (1)总体构思平面图(彩图),比例自定;
  (2)设计立面效果图(彩图),比例自定;
  (3)设计位置示意图(彩图),比例自定。
  2、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背景、设计理念、设计原则、载体形式、建筑结构、布点位置、视觉效果、选点理由等)
  3、其他相关要求
  (1) 创意方案文本一式30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29份,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字样,统一用小一号宋体黑字标示。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文本包括设计说明书和全套缩图,制作成A3幅面(297×420mm);
  (2) 所有设计成果用电子文件。文字文件为DOC格式,图形文件为dwg,效果图为jpg格式(精度为350dpi);
  (3)各设计单位也可根据自身表达需要增添图纸、说明内容。
       (4)包装要求:
       ①创意方案文本必须包装、密封。外封套上要加贴写明〖封条〗的封条,不得有任何设计单位的识别标志,在外封套上应写明:《韶关大道大型户外招牌创意方案》征集文本;收件单位和地址;评审前不得开封等。
  ②在方案设计文本正本的底封面上贴上保密信封一个(保密信封由征集单位在发售征集任务书时统一发放。在评审前由监督部门对保密信封和方案设计文本进行编号,便于评审完方案设计文本后,对创意方案进行打分,同时确定设计单位的名字和最后得分)。
  ③方案设计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均不得出现任何可以辨认投标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字、印章、商标。
第四章  报送创意方案文件规定
  第十条 方案征集成果完成后,各参加单位必须于2009年3月15日,将设计成果送达主办单位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韶关市和平路135号房地产大厦10楼或公司西联办公点)。
  第十一条 为保证本次方案征集评审工作按时进行,参加单位届时应派专人送交设计文件。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及职责由主办单位组织和确定。评审委员会负责方案评审工作,并撰写评审报告。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对提交评审的方案进行评议,发表评审意见。
第六章 奖项设置及激励办法
  第十四条  参与方案设计作为韶关大道沿线广告经营权竞投资格之一,或者作为竞投加分内容。
  第十五条  由评审会在入围方案中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其中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各8000元,三等奖各4000元,未入围方案的设计单位各可获得补偿酬金1000元。
  第十六条 方案征集主办单位在收到各参加设计单位的收款发票后30天内支付补偿酬金。各参加设计单位所获奖金或酬金的税金自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广告公司在领取本文书时,应提交单位法人签字同意参加征集设计活动的有效文件。所有参加单位的创意方案在评审后不退还。
  第十八条 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作品使用权归方案征集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利用设计单位提供的成果。
  第十九条 参加设计单位报送的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提交的成果出现标明本机构身份的各种标志;提交的设计成果不符合本文本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逾期送达;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将设计任务转包其它单位;未经方案征集主办单位同意与其它单位合作。视为无效的成果将不提交评审。
  第二十条 本征集文书的解释权归本次方案征集主办单位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条 主办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均受版权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次创意方案征集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主办单位将不对评比结果进行解释。
  第二十三条  凡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设计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文书的所有条款,并按本文书规定条款完成创意方案。
  第二十四条  有关方案征集的争议,适用中国法律,受中国法律管辖,诉讼、仲裁地为韶关市。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名字: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地址: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西联办公点
  3、邮政编码:512000
  4、电话: 0751-8111921、8111936 
  5、传真: 0751-8111921
  6、联系人:周小姐
7、电子邮箱: sgzcj321@163.com
   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http://www.shaoguan.gov.cn/website/out/content/out/gov/28706_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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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为完善韶关大道建设,维护公共利益,美化城市环境,活跃广告经营市场,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通知如下:
一、征集单位: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二、征集内容:韶关大道沿线户外广告载体设计。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具有户外广告经营业务范围的广告公司;
2、具备相关项目的设计和推广经验,拥有户外广告经营权的市场业绩。
(二)方案设计要求见《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征集任务书》。
四、方案征集奖励设置及知识产权
1、参与方案设计作为韶关大道沿线广告经营权竞投资格之一,或者作为竞投加分内容。
2、由评审会在入围方案中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其中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各8000元,三等奖各4000元,未入围方案的设计单位各可获得补偿酬金1000元。
3、全部参加方案征集单位的设计成果归征集单位所得,征集单位有权使用设计成果的任何内容,并有权对设计成果进行调整和修改。
4、征集对象须保证其设计成果及所有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其需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征集活动安排
1、参加方案征集的单位可于2009年3月2日前到我公司西联办公点报名。
2、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及报名人身份证。介绍信第一行顶行写送交单位:“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并注明投标工程名字、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附件)。
3、报名的同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不得少于6名,若不足6名时,应重新组织征集;多于6名时,全部为正式申请人。
4、符合性审查内容为:资格预审申请书原件(格式见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原件;申请人户外广告经营权的市场推广证明(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报名单位所在地地址及联系方式。所有资料用A4纸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的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 征集单位向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发《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征集任务书》。
6、创意方案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见《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征集任务书》。
7、 联系方式
(1)单位名字: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地    址: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西联办公点
(3)邮政编码:512000
(4)电    话:0751-8111921、8111936 
(5)传    真:0751-8111186
(6)联系人:周小姐
(7)电子邮箱: sgzcj321@163.com。
 
 
 
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09年2月2日
 
附件一:
 
《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征集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书
 
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在研究并充分理解《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征集通知后,根据本企业的设计资质、技术力量等,我方(即文末签名人)现申请参加《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征集的符合性审查。  
按照创意方案征集通知的要求,我们向贵单位递交符合性审查申报资料,以便贵单位审查。
我方承诺,所呈报的符合性审查申报资料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有效的、准确的,并理解和同意有可能被要求提供更多的资料。
我们理解征集单位有权拒绝不符合性审查条件的申请,且无须作任何解释与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理解并遵从征集单位的征集活动时间安排且无需做任何解释,并不做任何投诉。
申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申请单位名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时间:2009年 月 日
 
附件二:
《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
征集任务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韶关大道建设,维护公共利益,美化城市环境,活跃广告经营市场,特举办《韶关大道户外广告载体创意方案》征集活动。
  第二条  本次方案征集工作的主办单位: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第三条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具有户外广告经营业务范围的广告公司;
  2、具备相关项目的设计和推广经验,拥有户外广告经营权的市场业绩。
  第四条  本次方案征集的时间安排及程序如下:
  1、报名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组织各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出发时集中地点:新城办西联办公点(原市农校)。
  2、2009年3月16日完成并提交创意方案。
  3、2009年3月20日前召开评审会,会后公示评审结果。
第二章 征集内容及方案设计要求
  第五条 本次方案设计比赛主要为了充分、合理利用韶关大道沿线广告资源,征集内容包括沿线大型T牌、公交站候车亭广告、路灯杆广告等各种广告载体形式的设计。
  第六条  方案设计要体现以下原则:
  1、与规划相适应
  要充分了解新城总体规划和发展趋势,明确定位和未来远景目标,使方案设计与规划相适应。
  2、表现形式风格新颖统一
  方案设计既要考虑手段、形式的创新,体现新城新风貌,同时也要考虑同类载体设计风格上的统一。
  3、资源充分利用
  通过方案设计,合理有效地配置韶关大道沿线广告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掘城市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最优化。
  4、维护公共利益
  方案设计要维护公共利益,避免在严格控制区域、影响市政公共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的位置安排户外广告。
  5、符合安全要求和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
  户外广告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生态、环保、安全、美观等方面的要求;方案设计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及其它安全标准。
第三章 方案设计成果要求
  第七条 各参加设计单位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本文本有关规定,充分表达方案设计的内容。
  第八条 所有设计成果的文字说明均采用中文版本,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第九条 成果文件要求
  1、图纸
  (1)总体构思平面图(彩图),比例自定;
  (2)设计立面效果图(彩图),比例自定;
  (3)设计位置示意图(彩图),比例自定。
  2、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背景、设计理念、设计原则、载体形式、建筑结构、布点位置、视觉效果、选点理由等)
  3、其他相关要求
  (1) 创意方案文本一式30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29份,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字样,统一用小一号宋体黑字标示。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文本包括设计说明书和全套缩图,制作成A3幅面(297×420mm);
  (2) 所有设计成果用电子文件。文字文件为DOC格式,图形文件为dwg,效果图为jpg格式(精度为350dpi);
  (3)各设计单位也可根据自身表达需要增添图纸、说明内容。
       (4)包装要求:
       ①创意方案文本必须包装、密封。外封套上要加贴写明〖封条〗的封条,不得有任何设计单位的识别标志,在外封套上应写明:《韶关大道大型户外招牌创意方案》征集文本;收件单位和地址;评审前不得开封等。
  ②在方案设计文本正本的底封面上贴上保密信封一个(保密信封由征集单位在发售征集任务书时统一发放。在评审前由监督部门对保密信封和方案设计文本进行编号,便于评审完方案设计文本后,对创意方案进行打分,同时确定设计单位的名字和最后得分)。
  ③方案设计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均不得出现任何可以辨认投标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字、印章、商标。
第四章  报送创意方案文件规定
  第十条 方案征集成果完成后,各参加单位必须于2009年3月15日,将设计成果送达主办单位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韶关市和平路135号房地产大厦10楼或公司西联办公点)。
  第十一条 为保证本次方案征集评审工作按时进行,参加单位届时应派专人送交设计文件。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及职责由主办单位组织和确定。评审委员会负责方案评审工作,并撰写评审报告。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对提交评审的方案进行评议,发表评审意见。
第六章 奖项设置及激励办法
  第十四条  参与方案设计作为韶关大道沿线广告经营权竞投资格之一,或者作为竞投加分内容。
  第十五条  由评审会在入围方案中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其中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各8000元,三等奖各4000元,未入围方案的设计单位各可获得补偿酬金1000元。
  第十六条 方案征集主办单位在收到各参加设计单位的收款发票后30天内支付补偿酬金。各参加设计单位所获奖金或酬金的税金自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广告公司在领取本文书时,应提交单位法人签字同意参加征集设计活动的有效文件。所有参加单位的创意方案在评审后不退还。
  第十八条 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作品使用权归方案征集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利用设计单位提供的成果。
  第十九条 参加设计单位报送的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提交的成果出现标明本机构身份的各种标志;提交的设计成果不符合本文本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逾期送达;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将设计任务转包其它单位;未经方案征集主办单位同意与其它单位合作。视为无效的成果将不提交评审。
  第二十条 本征集文书的解释权归本次方案征集主办单位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条 主办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均受版权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次创意方案征集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主办单位将不对评比结果进行解释。
  第二十三条  凡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设计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文书的所有条款,并按本文书规定条款完成创意方案。
  第二十四条  有关方案征集的争议,适用中国法律,受中国法律管辖,诉讼、仲裁地为韶关市。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名字: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地址: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西联办公点
  3、邮政编码:512000
  4、电话: 0751-8111921、8111936 
  5、传真: 0751-8111921
  6、联系人:周小姐
7、电子邮箱: sgzcj321@163.com
   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http://www.shaoguan.gov.cn/website/out/content/out/gov/28706_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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