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文化艺术中心概念性创意方案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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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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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0 08: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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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和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对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快补齐广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配套功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拟规划建设广安市文化艺术中心。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该项目概念性创意方案。
01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字:广安市文化艺术中心概念性创意方案。
(二)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官盛镇红土村方坪大道旁(官盛湖西侧)。
(三)项目定位:坚持“要素集聚、功能互补、一体布局”建设思路,立足广安建设重庆都市圈北部副中心的发展需要,融合地域文化和现代元素,充分展示广安城市文化内涵和价值,打造重要城市地标。
(四)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四馆一院”(含音乐厅)及地下停车场、附属工程等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0亩(其中,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用地100亩,周边环境景观打造40亩),地面建筑总面积原则上控制在5万平方米左右(实际建筑面积待整体概念性创意方案审定后确定),地下停车场及附属工程等设施规模按照《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相关标准进行测算。
02
应征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经合法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与征集。
(三)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四)首席设计师及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须为该设计机构的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须参加过类似项目设计工作且直接参与本项目设计全过程。
(五)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应征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首席设计师至少完成过文化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规划展览馆、大剧院等1个类似公共建筑创意,且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
(六)信誉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应征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首席设计师,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03
项目征集流程
(一)项目发布
本次方案征集采取公共征集的方式,征集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详情请点击:http://ggzy.guang-an.gov.cn)、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详情请点击http://www.guang-an.gov.cn)发布征集通知,公开接受全国符合条件的设计机构报名。
(二)应征报名
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0日参加报名。现场报名:每日上午8:3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至18:00到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市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510室现场提交应征资料;
邮寄报名:须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最迟在2022年12月18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邮戳日期迟于上述日期的,视为无效报名)。邮寄地址: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市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15082668290。
1.应征资料清单
(1)应征人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应征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包括以下内容:①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②委托参加广安市文化艺术中心概念性创意方案征集活动的具体事宜;③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④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⑤应征人盖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应征人公章);
(3)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5)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6)2018年1月1日以来,应征人完成的文化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规划展览馆、大剧院等1个类似公共建筑创意,且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创意方案证明材料(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字页,以及能体现项目规模的合同页,复印件并加盖应征人公章);
(7)2018年1月1日以来,首席设计师完成的文化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规划展览馆、大剧院等1个类似公共建筑创意,且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创意方案证明材料(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字页,以及能体现项目规模的合同页,复印件并加盖应征人公章);
(8)首席设计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须注册在应征单位,提供住建部网络截图证明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9)本项目设计团队成员一览表(表格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在本项目中拟任职位,表格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应征人公章);
(10)首席设计师及本项目设计团队成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2.报名资料要求
(1)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签字签章完整。
(2)报名文件须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因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明确相应内容的,作无效报名处理。
3.其他要求应征人提交报名资料并通过审核后,须按照本项目应征要求规范填写报名文件,并经应征人法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后,准时提交给征集人。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征集人组织对应征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征集人向符合资格要求的应征人发出《方案征集确认函》(电子函),应征人须在收到电子确认函3个日历日内反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方案征集确认函》(PDF电子文件或邮寄,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未反馈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方案征集。若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应征人或《方案征集确认函》反馈数量不足5家,本次概念性方案征集失效。若已反馈《方案征集确认函》的应征人在后续设计过程中退出,或者后续不提交应征稿件、不参与概念性方案评审的,征集人将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备,纳入不诚信记录。
(四)现场答疑应征人主动衔接征集人,可于2022年12月20日前自行前往本项目进行实地踏勘,若有疑问,可随时咨询征集人。
(五)方案编制
1.概念性创意方案编制成果提交时间:截止2023年2月20日前。应征人提交的所有成果,须自行按保密要求进行规范封装,若因封装不规范或邮寄过程中损毁的,均由应征人自行负责。地点: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市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510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提交编制成果的,须于2023年2月1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邮寄至征集人。
2.概念性创意方案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定要求,设计成果主要包括:
(1)设计说明(含经济技术指标表、设计理念及投资估算表等);
(2)总平面规划布置图、总体鸟瞰图、建筑单体效果图(含夜景)等;
(3)总体规划分析图(区位分析、现状分析、空间分析、功能分析、绿化及景观分析、日照分析、竖向分析、建筑外立面装饰专篇、绿建专篇、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建筑整体抗震设计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图纸);
(4)建筑单体平面图、立面图、重点位置剖面图等;
(5)以数字化方式制作直观形象地呈现设计标的物立体化、全视角、多维度的演示片,形成数字模拟专篇。
(六)方案评审
1.方案初评。
(1)初评时间。本项目概念性创意方案初评时间为2023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初评方式。采取暗标盲评方式进行,应征人提供的概念性创意方案封面及内容、评审陈述时不得出现单位名字及关联信息。
(3)初评入围。征集人组织相关方面专业人员组成初评组,对按时提交的有效应征方案按照评审办法及流程进行初评,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方案。若应征人数量大于或等于10家,取前5名入围;若应征人数量大于5家(含5家)小于10家,取前3名入围;若提交有效应征方案的应征人数量少于5家,本次概念性创意方案征集失效。
2.方案终评。
属前5名或前3名入围的,均只将前3名概念性创意方案报广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审议并确定最终排名。市规委会议定的第1名为中选单位,中选单位与征集人签订合同后开展后续工作。
3.产权归属。
凡入围并获得奖励补偿的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及处理权归征集人所有。
(七)优化设计中选单位须充分吸收其他获得奖励补偿的应征成果优点,进一步优化完善本项目概念性创意方案,达到《广安市建设项目创意方案深度管理暂行规定》及扩初设要求,并最终通过广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同时,中选单位要负责指导本项目下一步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为项目后期实施提供咨询服务。若中选单位不履行本条款规定义务的,视为自行放弃中选,征集人不予以支付任何费用并可依次递补确定中选单位。
04
奖金设置和费用支付
(一)奖励补偿费用标准
本项目概念性创意方案评审确定名次的奖励补偿标准为:满足评出前5名条件的,第1名奖补200万元,第2名和第3名分别奖补70万元,第4名和第5名分别奖补50万元;满足评出前3名条件的,第1名奖补200万元,第2名和第3名分别奖补70万元。第1名(中选单位)奖补费用包括参评创意方案成果奖补、优化设计补助、指导下一步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供项目后期实施咨询服务等所有费用,不再另行给予其他费用。
(二)奖励补偿费用支付
本项目所涉奖励补偿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除中选单位外的名次奖补费用在终评公布后3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中选单位奖补费用分两期支付,通过广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后2个月内支付奖补费用总额的50%,剩余奖补费用待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并通过财政评审后一次性支付完毕。
05
相关说明
(一)所有应征人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凡参加本次公开征集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二)所有应征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均不退还。
(三)本项目概念性创意方案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本项目概念性创意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若发生上述情况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均由应征人负责。
(四)征集人对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中给予了奖励补偿的应征成果享有版权(署名权除外)和使用权,有权进行修改和二次创作,并可以进行展览、印刷、出版、项目实施等。未经征集人同意,应征人不得将征集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复制、外借、转让、网上传播等。
06
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
联系人:邓先生电话:
电子邮箱:568922180@qq.com
电话:0826—2339667
通讯地址: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市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JSKPPs_SVyGwOwfPDrnf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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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和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对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快补齐广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配套功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拟规划建设广安市文化艺术中心。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该项目概念性创意方案。
01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字:广安市文化艺术中心概念性创意方案。
(二)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官盛镇红土村方坪大道旁(官盛湖西侧)。
(三)项目定位:坚持“要素集聚、功能互补、一体布局”建设思路,立足广安建设重庆都市圈北部副中心的发展需要,融合地域文化和现代元素,充分展示广安城市文化内涵和价值,打造重要城市地标。
(四)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四馆一院”(含音乐厅)及地下停车场、附属工程等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0亩(其中,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用地100亩,周边环境景观打造40亩),地面建筑总面积原则上控制在5万平方米左右(实际建筑面积待整体概念性创意方案审定后确定),地下停车场及附属工程等设施规模按照《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相关标准进行测算。
02
应征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经合法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与征集。
(三)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四)首席设计师及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须为该设计机构的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须参加过类似项目设计工作且直接参与本项目设计全过程。
(五)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应征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首席设计师至少完成过文化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规划展览馆、大剧院等1个类似公共建筑创意,且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
(六)信誉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应征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首席设计师,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03
项目征集流程
(一)项目发布
本次方案征集采取公共征集的方式,征集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详情请点击:http://ggzy.guang-an.gov.cn)、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详情请点击http://www.guang-an.gov.cn)发布征集通知,公开接受全国符合条件的设计机构报名。
(二)应征报名
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0日参加报名。现场报名:每日上午8:3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至18:00到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市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510室现场提交应征资料;
邮寄报名:须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最迟在2022年12月18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邮戳日期迟于上述日期的,视为无效报名)。邮寄地址: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市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15082668290。
1.应征资料清单
(1)应征人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应征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包括以下内容:①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②委托参加广安市文化艺术中心概念性创意方案征集活动的具体事宜;③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④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⑤应征人盖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应征人公章);
(3)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5)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6)2018年1月1日以来,应征人完成的文化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规划展览馆、大剧院等1个类似公共建筑创意,且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创意方案证明材料(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字页,以及能体现项目规模的合同页,复印件并加盖应征人公章);
(7)2018年1月1日以来,首席设计师完成的文化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规划展览馆、大剧院等1个类似公共建筑创意,且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创意方案证明材料(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字页,以及能体现项目规模的合同页,复印件并加盖应征人公章);
(8)首席设计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须注册在应征单位,提供住建部网络截图证明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9)本项目设计团队成员一览表(表格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在本项目中拟任职位,表格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应征人公章);
(10)首席设计师及本项目设计团队成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2.报名资料要求
(1)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签字签章完整。
(2)报名文件须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因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明确相应内容的,作无效报名处理。
3.其他要求应征人提交报名资料并通过审核后,须按照本项目应征要求规范填写报名文件,并经应征人法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后,准时提交给征集人。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征集人组织对应征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征集人向符合资格要求的应征人发出《方案征集确认函》(电子函),应征人须在收到电子确认函3个日历日内反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方案征集确认函》(PDF电子文件或邮寄,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未反馈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方案征集。若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应征人或《方案征集确认函》反馈数量不足5家,本次概念性方案征集失效。若已反馈《方案征集确认函》的应征人在后续设计过程中退出,或者后续不提交应征稿件、不参与概念性方案评审的,征集人将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备,纳入不诚信记录。
(四)现场答疑应征人主动衔接征集人,可于2022年12月20日前自行前往本项目进行实地踏勘,若有疑问,可随时咨询征集人。
(五)方案编制
1.概念性创意方案编制成果提交时间:截止2023年2月20日前。应征人提交的所有成果,须自行按保密要求进行规范封装,若因封装不规范或邮寄过程中损毁的,均由应征人自行负责。地点: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市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510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提交编制成果的,须于2023年2月1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邮寄至征集人。
2.概念性创意方案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定要求,设计成果主要包括:
(1)设计说明(含经济技术指标表、设计理念及投资估算表等);
(2)总平面规划布置图、总体鸟瞰图、建筑单体效果图(含夜景)等;
(3)总体规划分析图(区位分析、现状分析、空间分析、功能分析、绿化及景观分析、日照分析、竖向分析、建筑外立面装饰专篇、绿建专篇、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建筑整体抗震设计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图纸);
(4)建筑单体平面图、立面图、重点位置剖面图等;
(5)以数字化方式制作直观形象地呈现设计标的物立体化、全视角、多维度的演示片,形成数字模拟专篇。
(六)方案评审
1.方案初评。
(1)初评时间。本项目概念性创意方案初评时间为2023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初评方式。采取暗标盲评方式进行,应征人提供的概念性创意方案封面及内容、评审陈述时不得出现单位名字及关联信息。
(3)初评入围。征集人组织相关方面专业人员组成初评组,对按时提交的有效应征方案按照评审办法及流程进行初评,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方案。若应征人数量大于或等于10家,取前5名入围;若应征人数量大于5家(含5家)小于10家,取前3名入围;若提交有效应征方案的应征人数量少于5家,本次概念性创意方案征集失效。
2.方案终评。
属前5名或前3名入围的,均只将前3名概念性创意方案报广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审议并确定最终排名。市规委会议定的第1名为中选单位,中选单位与征集人签订合同后开展后续工作。
3.产权归属。
凡入围并获得奖励补偿的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及处理权归征集人所有。
(七)优化设计中选单位须充分吸收其他获得奖励补偿的应征成果优点,进一步优化完善本项目概念性创意方案,达到《广安市建设项目创意方案深度管理暂行规定》及扩初设要求,并最终通过广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同时,中选单位要负责指导本项目下一步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为项目后期实施提供咨询服务。若中选单位不履行本条款规定义务的,视为自行放弃中选,征集人不予以支付任何费用并可依次递补确定中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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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设置和费用支付
(一)奖励补偿费用标准
本项目概念性创意方案评审确定名次的奖励补偿标准为:满足评出前5名条件的,第1名奖补200万元,第2名和第3名分别奖补70万元,第4名和第5名分别奖补50万元;满足评出前3名条件的,第1名奖补200万元,第2名和第3名分别奖补70万元。第1名(中选单位)奖补费用包括参评创意方案成果奖补、优化设计补助、指导下一步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供项目后期实施咨询服务等所有费用,不再另行给予其他费用。
(二)奖励补偿费用支付
本项目所涉奖励补偿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除中选单位外的名次奖补费用在终评公布后3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中选单位奖补费用分两期支付,通过广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后2个月内支付奖补费用总额的50%,剩余奖补费用待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并通过财政评审后一次性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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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一)所有应征人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凡参加本次公开征集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二)所有应征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均不退还。
(三)本项目概念性创意方案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本项目概念性创意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若发生上述情况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均由应征人负责。
(四)征集人对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中给予了奖励补偿的应征成果享有版权(署名权除外)和使用权,有权进行修改和二次创作,并可以进行展览、印刷、出版、项目实施等。未经征集人同意,应征人不得将征集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复制、外借、转让、网上传播等。
06
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
联系人:邓先生电话:
电子邮箱:568922180@qq.com
电话:0826—2339667
通讯地址: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市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JSKPPs_SVyGwOwfPDrnf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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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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