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枣庄”微视频征集评选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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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15 07:43:0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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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最美枣庄”微视频征集评选开始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枣庄美丽的人文与自然资源,更好地对外宣传推介枣庄,提升枣庄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和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特举办“最美枣庄”微视频大赛征集评选活动。
活动主旨
“最美枣庄”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
征集时间
征稿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日
组织机构
主办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
枣庄市旅游集散中心
枣庄市设计艺术家协会
征稿细则
(一)参赛对象:视频制作爱好者、影视制作公司、院校学生等均可报名(团队或个人),地域不限。
(二)参赛要求: 参赛者一律填写《“最美枣庄”微视频大赛报名表》(可通过关注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枣庄市文联的官网或微信平台下载“报名表”)。
(三)作品要求:
1、以描绘枣庄人文自然景点为主线,围绕山水风光、现代城市、旅游景点、美丽乡村、民俗风情、美食生活等题材,充分展示枣庄的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彰显枣庄独特的旅游休闲魅力;
2、参赛视频分两类投稿:①时长为15秒至1分钟,②时长为1分钟至5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字幕为简体中文,无LOGO标注,mp4、avi格式均可。提倡多种手法拍摄和创新制作,鼓励在相关媒体或自媒体上发布,评委会将根据参赛者提供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优选;
3、作品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习俗,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注重思想与艺术相统一,充分体现枣庄元素,具有较强的艺术性与观赏性。
(四)作品提交:作品必须在2019年12月1日12时前提交,将符合参赛要求的高清版发送至主办方指定的邮箱:
438337792@qq.com
17795709@qq.com
或直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枣庄市文联组联部)。
(五)作品评选:分三个阶段进行。
1、征集阶段(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2月1日)。发布征集通知和网络宣传;
2、初选阶段(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6日)。由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及作品相关信息进行初核;
3、终审阶段(2019年12月8日——2019年12月10日)。成立专业评审组,对所有初选作品进行打分评审。
(六)宣传展示:制作“最美枣庄”旅游品牌形象宣传片。从12月中旬开始,将举行视频宣传展示活动,届时将通过抖音、微信平台等网络媒体播放“最美枣庄”旅游形象宣传片和集中展播获奖作品。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奖现金5000元;
二等奖5名,各奖现金3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现金1000元;
优秀奖20名,各奖现金5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奖金为税前
注意事项
(一)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或单位有效的法人资格,凭有效证件领取奖金和获奖证书。
(二)参赛作品确保真实性和原创性,如发生任何有关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等纠纷,均由参赛方承担。
(三)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无偿拥有参赛作品的传播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除获奖奖金外,主办方不再支付给作者任何费用。
(四)凡参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
(五)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未尽事宜,主办方将有权补充规定。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枣庄市文联组联部(地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大楼608室,邮编:277100)
联系人:呼啸
联系电话:0632-3129358
 
 
https://mp.weixin.qq.com/s/8CvtP96d3Qo3v8x6ASTy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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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枣庄”微视频征集评选开始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枣庄美丽的人文与自然资源,更好地对外宣传推介枣庄,提升枣庄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和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特举办“最美枣庄”微视频大赛征集评选活动。
活动主旨
“最美枣庄”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
征集时间
征稿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日
组织机构
主办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
枣庄市旅游集散中心
枣庄市设计艺术家协会
征稿细则
(一)参赛对象:视频制作爱好者、影视制作公司、院校学生等均可报名(团队或个人),地域不限。
(二)参赛要求: 参赛者一律填写《“最美枣庄”微视频大赛报名表》(可通过关注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枣庄市文联的官网或微信平台下载“报名表”)。
(三)作品要求:
1、以描绘枣庄人文自然景点为主线,围绕山水风光、现代城市、旅游景点、美丽乡村、民俗风情、美食生活等题材,充分展示枣庄的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彰显枣庄独特的旅游休闲魅力;
2、参赛视频分两类投稿:①时长为15秒至1分钟,②时长为1分钟至5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字幕为简体中文,无LOGO标注,mp4、avi格式均可。提倡多种手法拍摄和创新制作,鼓励在相关媒体或自媒体上发布,评委会将根据参赛者提供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优选;
3、作品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习俗,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注重思想与艺术相统一,充分体现枣庄元素,具有较强的艺术性与观赏性。
(四)作品提交:作品必须在2019年12月1日12时前提交,将符合参赛要求的高清版发送至主办方指定的邮箱:
438337792@qq.com
17795709@qq.com
或直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枣庄市文联组联部)。
(五)作品评选:分三个阶段进行。
1、征集阶段(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2月1日)。发布征集通知和网络宣传;
2、初选阶段(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6日)。由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及作品相关信息进行初核;
3、终审阶段(2019年12月8日——2019年12月10日)。成立专业评审组,对所有初选作品进行打分评审。
(六)宣传展示:制作“最美枣庄”旅游品牌形象宣传片。从12月中旬开始,将举行视频宣传展示活动,届时将通过抖音、微信平台等网络媒体播放“最美枣庄”旅游形象宣传片和集中展播获奖作品。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奖现金5000元;
二等奖5名,各奖现金3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现金1000元;
优秀奖20名,各奖现金5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奖金为税前
注意事项
(一)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或单位有效的法人资格,凭有效证件领取奖金和获奖证书。
(二)参赛作品确保真实性和原创性,如发生任何有关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等纠纷,均由参赛方承担。
(三)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无偿拥有参赛作品的传播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除获奖奖金外,主办方不再支付给作者任何费用。
(四)凡参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
(五)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未尽事宜,主办方将有权补充规定。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枣庄市文联组联部(地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大楼608室,邮编:277100)
联系人:呼啸
联系电话:0632-3129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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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9-12-01

更新时间:2023-11-15 07: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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