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观奇景奇台情”DV有奖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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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06 22: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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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奇台县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民俗风情独具特色,自古享有“金奇台、旱码头”之美誉。为形象生动地反映奇台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独特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成就,通过举办以“奇观奇景奇台情”为主题的DV大赛活动,让更多的人走进奇台、了解奇台,扩大奇台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推动奇台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活动时间及范围
    本次活动从2010年7月初至2010年9月底结束。
    (一)作品征集(2010年7月1日—2010年9月15日)。面向区、州、县爱好旅游的旅友、骑友、自驾游爱好者以及DV制作专业人士和爱好者,以个人名义或集体名义均可参赛。
    (二)奖项评选(2010年9月15日—2010年9月30日)。设立大赛评委会,邀请区、州、县新闻媒体专业人士及活动主办单位的代表组成。首先从所有作品中挑选出入围作品,然后由评委为作品打分,评出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奖。获奖名单将及时在奇台政府网站、庭州网、天山网、《昌吉日报》、《新疆日报》等媒体公示。
    (三)优秀作品展播(2010年10月)
    统一组织获奖作品,及时在奇台政府网站、天山网等媒体公示,在奇台电视台开办专栏进行展播,同时将获奖摄影作品推荐至区州电视台展示。届时将举办“奇观奇景奇台情”DV大赛颁奖晚会。
    二、参赛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要紧扣“奇观奇景奇台情”主题,富有真情实感,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内容健康,创意新颖,风格独特,表现力强。
    1、作品内容要围绕奇台独特的人文景观、民俗风情、自然风光、特色饮食、城市建设、新农村变化以及社会发展新气象、新变化、新成就等,用DV影像的表现形式,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展示奇台县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以及各族群众共谋发展的良好精神面貌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2、参赛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可以是纪录片、故事片、情景剧,也可以是风光片、电视散文等;可以表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也可以展现旅游者的团队精神;可以记录旅途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也可以表达对奇台的认知和了解等。
    三、参赛要求及规则
    1、作品制作要求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楚,剪辑流畅,节奏感强,音乐、画面相映成趣,制作手法朴素、简洁;磁带格式录制为数据DVD格式,音乐录制在1声道,解说词录制在2声道。作品必须是2007年之后制作的,未经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
    2、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大赛组委会制定的登记表,在表中填明个人资料。参赛者可通过天山网(www.tianshannet.com)或奇台政府网站(www.xjqt.gov .cn)下载。
    3、参赛时请提供数据DVD光盘和文字脚本(含电子版)各一套。参赛作品登记表、文字脚本电子版发至qtxwxcb@163.com。提交作品时间为2010年7月1日~2010年9月15日。
    4、参赛作者如需了解奇台县基本情况、旅游资源、历史文化以及旅游线路、餐饮住宿等情况,请登录奇台县政府网(www.xjqt.gov .cn)查询。
    5、制作单位和个人对作品拥有版权和著作权等,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用于新闻宣传和公益宣传等无偿使用权。
    6、大赛组委会保护参赛作品著作权,会妥善保管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将不返还给参赛者,请自留底稿。
    7、大赛组委会享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奖项设置
    本次DV大赛的评委将邀请区、州、县新闻媒体专业人士及活动主办单位的代表组成。大赛共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5000元;
    2、一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3000元;
    3、二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2000元;
    4、三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1000元;
    5、优秀作品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300元;
    五、投寄须知
    1、来稿方式:参赛作者信寄作品须在信封上注明“奇观奇景奇台情”DV大赛字样(截止日期以来信邮戳日期为准)。
    2、收件地址:新疆奇台县委宣传部奇台县东大街96号(邮编:831800)
    3、联系人:李艳玲 联系电话:0994-7211285
    附件:“奇观奇景奇台情”DV大赛活动参赛作品登记表
中共奇台县委宣传部
2010年6月5日
“奇观奇景奇台情”DV大赛活动参赛作品登记表
http://www.tsnews.cn/news/content/2010-06/29/content_50668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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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民俗风情独具特色,自古享有“金奇台、旱码头”之美誉。为形象生动地反映奇台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独特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成就,通过举办以“奇观奇景奇台情”为主题的DV大赛活动,让更多的人走进奇台、了解奇台,扩大奇台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推动奇台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活动时间及范围
    本次活动从2010年7月初至2010年9月底结束。
    (一)作品征集(2010年7月1日—2010年9月15日)。面向区、州、县爱好旅游的旅友、骑友、自驾游爱好者以及DV制作专业人士和爱好者,以个人名义或集体名义均可参赛。
    (二)奖项评选(2010年9月15日—2010年9月30日)。设立大赛评委会,邀请区、州、县新闻媒体专业人士及活动主办单位的代表组成。首先从所有作品中挑选出入围作品,然后由评委为作品打分,评出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奖。获奖名单将及时在奇台政府网站、庭州网、天山网、《昌吉日报》、《新疆日报》等媒体公示。
    (三)优秀作品展播(2010年10月)
    统一组织获奖作品,及时在奇台政府网站、天山网等媒体公示,在奇台电视台开办专栏进行展播,同时将获奖摄影作品推荐至区州电视台展示。届时将举办“奇观奇景奇台情”DV大赛颁奖晚会。
    二、参赛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要紧扣“奇观奇景奇台情”主题,富有真情实感,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内容健康,创意新颖,风格独特,表现力强。
    1、作品内容要围绕奇台独特的人文景观、民俗风情、自然风光、特色饮食、城市建设、新农村变化以及社会发展新气象、新变化、新成就等,用DV影像的表现形式,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展示奇台县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以及各族群众共谋发展的良好精神面貌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2、参赛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可以是纪录片、故事片、情景剧,也可以是风光片、电视散文等;可以表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也可以展现旅游者的团队精神;可以记录旅途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也可以表达对奇台的认知和了解等。
    三、参赛要求及规则
    1、作品制作要求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楚,剪辑流畅,节奏感强,音乐、画面相映成趣,制作手法朴素、简洁;磁带格式录制为数据DVD格式,音乐录制在1声道,解说词录制在2声道。作品必须是2007年之后制作的,未经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
    2、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大赛组委会制定的登记表,在表中填明个人资料。参赛者可通过天山网(www.tianshannet.com)或奇台政府网站(www.xjqt.gov .cn)下载。
    3、参赛时请提供数据DVD光盘和文字脚本(含电子版)各一套。参赛作品登记表、文字脚本电子版发至qtxwxcb@163.com。提交作品时间为2010年7月1日~2010年9月15日。
    4、参赛作者如需了解奇台县基本情况、旅游资源、历史文化以及旅游线路、餐饮住宿等情况,请登录奇台县政府网(www.xjqt.gov .cn)查询。
    5、制作单位和个人对作品拥有版权和著作权等,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用于新闻宣传和公益宣传等无偿使用权。
    6、大赛组委会保护参赛作品著作权,会妥善保管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将不返还给参赛者,请自留底稿。
    7、大赛组委会享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奖项设置
    本次DV大赛的评委将邀请区、州、县新闻媒体专业人士及活动主办单位的代表组成。大赛共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5000元;
    2、一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3000元;
    3、二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2000元;
    4、三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1000元;
    5、优秀作品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300元;
    五、投寄须知
    1、来稿方式:参赛作者信寄作品须在信封上注明“奇观奇景奇台情”DV大赛字样(截止日期以来信邮戳日期为准)。
    2、收件地址:新疆奇台县委宣传部奇台县东大街96号(邮编:831800)
    3、联系人:李艳玲 联系电话:0994-7211285
    附件:“奇观奇景奇台情”DV大赛活动参赛作品登记表
中共奇台县委宣传部
2010年6月5日
“奇观奇景奇台情”DV大赛活动参赛作品登记表
http://www.tsnews.cn/news/content/2010-06/29/content_5066818.htm
“奇观奇景奇台情”DV有奖大赛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0-09-30

更新时间:2023-12-06 22: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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