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汉滨”有奖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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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07 07: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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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影像汉滨”摄影大赛方案
 
汉滨区历史悠久,是久负盛名的陕南重镇,史称汉滨区为巴蜀之锁钥,秦楚之关键。清乾隆四十八年(公元1783年)设安康县,取安宁康泰之意,建国后仍设置为安康县,1988年撤县改市,2000年改市为区,隶属安康市。汉滨区著名的景区景点有:国家AAA景区香溪洞、西北最大人工湖瀛湖、三千里汉江风光以及凤凰山、天柱山、牛山、龙王山、鲤鱼山、毛坝田园、双龙溶洞、汉水江城、天堑变通途等风景名胜点,山青水秀,风景迷人;文化积淀深厚。有先民巴人生活遗存、有明清移民带来的融南汇北包容东西的人文风貌、特色民居、传统建筑、有山水生产、生活万象,有各具特色的饮食习惯,众多的节庆文化、庙宇文化等。
为创建国家级旅游城市,迎接“双创”验收,反映汉滨自然存在的美丽景色,充分展现汉滨的山水风光,人文风俗,城市建设,农村风貌,节庆文化,让更多的人们走进汉滨、了解汉滨、熟悉汉滨,特举办“影像汉滨”摄影大赛。
一、创作主题:
    参赛作品主题应集中反映汉滨区境内良好的自然与人文环境。展现汉滨区境内自然风光、人文风俗、城市风貌及各景点自然景观。应富有时代精神和地域文化特征,格调高雅,健康向上。
二、参赛细则:
1、省内外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参赛作品均在汉滨区政府网上进行展示,接受网上投票,并在评选中占一定分值。
2、时间安排
从2010年正式开启至2010年12月20日 结束,历时10个月。
初    评:12月20日-12月25日
展出时间:12月30日
终    评:2011年元月10日
作品颁奖:2011年元月15日
 2、参赛作品在表现手法上应勇于创新,风格鲜明。题材、体裁与风格、流派不限,彩色、黑白不限,数码胶片均可。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照片一律为10英寸(长边尺寸),方片要求8×8英寸,不装裱。数字文件的格式为JPG,文件量大小在800K至4MB之间。底片、参赛作品和光盘一律不退。
3、参赛作品可经过暗房技术处理,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但不得经过专业的图象处理软件(如Photoshop等)处理,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经过专业软件处理的作品将被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4、参赛作品须填写一份参赛表。参赛的照片:黑白、彩色均可;组照、单幅不限,每一组照不得超过十张,填写参赛表时,每一组照可算作一幅作品;谢绝装裱;参赛照片规格要求在8-10英寸。每位参赛者投稿的份数不限。
5、已在全国或国际摄影艺术、新闻影赛及影展中获奖的作品,或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刊登过的作品谢绝参赛。
6、参赛作品为胶片的须在照片反面贴上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的标签,其内容应与参赛表所填内容一致。参赛作品除标明技术参数外,还应附上作品的说明文字,讲述创作体会以及作品的意境,若参赛摄影作品不附相关文字说明,将影响参赛作品评奖。
7、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期间,凭组委会发放的参赛证进入汉滨境内各景点进行创作,免收门票。
8、评委会成员作品不参加评奖。
9、本次大赛征集作品一律不退还。
三、奖项设置
奖项按山水风光,人文风俗,汉滨新貌三类设奖。
1、奖项:
金奖3名
银奖6名
铜奖9名
优秀奖30名
入围奖60名
2、奖酬:
金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5000元;
银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3000元;;
铜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证书一件,人民币300元;
入围奖,证书一件,人民币100元;
(铜奖以上不重复获奖)
四、赛事机构
1、主办单位:汉滨区人民政府
2、支持单位:安康市摄影家协会 安康日报社 安康电视报
             瀛湖管理局 香溪洞管理局 汉滨区信息中心
    3、承办单位:汉滨区文联 汉滨区旅游局 汉滨区摄影家协会
3、评委会组成
评委会顾问:
袁子顺 汉滨区政府区长
王孝成 汉滨区委副书记
薛同新 区委常委 宣传部长
徐明金 汉滨区瀛湖管理局局长
评委会主任:
任黎华:安康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评委会委员:
马玉龙 安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秘书长
罗先余 汉滨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文联主席
阮岗侠 汉滨区旅游局局长
李成宝 汉滨区摄影家协会主席
评委会秘书:
晁 起 汉滨区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秘书长
五、其它事项
1、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画册、展览、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包装、网站、影视片,不再另附稿酬),获奖及参赛选手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2、获奖的参赛选手即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将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免费转让给本次活动的主办方,但获奖参赛选手仍享有对作品的署名权。
3、凡参加本次活动征稿的作者,主办单位均应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之规定。
4、作品涉及名誉权、肖像权和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大赛规则解释权归汉滨区摄影家协会。
5、此次大赛成立由专家组成的专门评选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大赛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摄影作品主题突出、创意独特、摄影技术功底深厚、具有个性化摄影风格等。
六、作品寄送地址:
725000 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38号区委宣传部(汉滨区文联)收
电子信箱:aksyjxh@163.com
联系电话:0915-3219183   0915-3216211  
联 系 人:罗先余 晁 起
 
“影像汉滨”摄影大赛参赛规则
 
    一、分类
1、自然景观。图片主要记录汉滨山水风光,用光影再现美丽的汉滨旅游风光。
2、人文风俗。图片主要记录汉滨境内的人文、生产、生活、饮食、起居,文化风采等。
3、汉滨新貌。图片主要记录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旅游设施建设等。
二、评选标准:
  内容真实,着力体现“美丽的汉滨”主题;
  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标题与图片说明准确、简明。
  三、参赛规则
  (一)参赛者
  1、接受省内外摄影师摄影作品参赛。
  2、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表,在表中填明个人资料和对参赛摄影作品的详细说明,
  3、参赛表可通过邮递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4、比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和展览,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
  5、部分获奖者所提供的照片如有质量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出版和展览,组委会有权向其本人索要高质量的底片复制件,或幻灯片的复制件。这些复制底片将由组委会认真保管。
  6、参赛者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作品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
  7、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所反映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8、不遵守参赛规则或不能满足参赛表格中条件的参赛者将被视为不合格的参赛者。
  9、在参赛规则和申请表上阐述的条款具有约束力。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单张照片必须是在近年拍摄的。
  2、系列可以包括最多不超过10张照片。系列照片中,每张都需要标记分类代码和顺序标志。
  3、比赛接受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幻灯片和数码照片。数字文件的格式为JPG,文件量大小在800K至4MB之间。
  4、参赛照片必须写有题目和文字说明。
  5、来源于数码拍摄的照片或幻灯片必须注明是由数码相机拍摄。要求拍摄未对画面加工,是JPG格式,像素限制在1200万以上。
  6、比赛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
  7、作为系列照片参赛的作品可以拆开单独以单幅照片比赛。
  8、照片和正片上不能标有参赛人的姓名或身份特征,但要写清在参赛表格上使用的照片名字和编号。每张参赛照片将被“影像汉滨”摄影比赛组织委会注册和编号。
  9、参赛图片必须与填好并签名的参赛表格一同寄出。
  10、所有图片必须写清拍摄的地点和时间。
  11、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12、参赛作品将在汉滨区政府网上进行首发,并参加网上投票。参赛表格可在汉滨区政府网上下载(http://www.hanbin.gov.cn/zf_article.jsp?xw=10740)。
  13、获奖作品一旦发现有违背参赛要求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上公示。
  四、奖项与奖酬:
  1、奖项:
金奖3名
银奖6名
铜奖9名
优秀奖30名
  入围奖60名
  2、奖酬:
  金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5000元;
银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3000元;;
铜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证书一件,人民币300元;
入围奖,证书一件,人民币100元;
  五、获奖通知方式
  评选委员会的最后裁定将于2011年元月15日在汉滨区进行,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比赛结果,同时在汉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获奖人将被单独用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比赛结果公示后,所有参赛者将收到对他们参赛的答谢,以及完整的获奖者名单表。
    六、参赛照片请寄至:
 725000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38号区委宣传部(汉滨区文联)收
 电子信箱:aksyjxh@163.com
 联系电话:0915-3219183   0915-3216211  
 联系人:罗先余  晁  起
http://www.hanbin.gov.cn/zf_article.jsp?xw=1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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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像汉滨”摄影大赛方案
 
汉滨区历史悠久,是久负盛名的陕南重镇,史称汉滨区为巴蜀之锁钥,秦楚之关键。清乾隆四十八年(公元1783年)设安康县,取安宁康泰之意,建国后仍设置为安康县,1988年撤县改市,2000年改市为区,隶属安康市。汉滨区著名的景区景点有:国家AAA景区香溪洞、西北最大人工湖瀛湖、三千里汉江风光以及凤凰山、天柱山、牛山、龙王山、鲤鱼山、毛坝田园、双龙溶洞、汉水江城、天堑变通途等风景名胜点,山青水秀,风景迷人;文化积淀深厚。有先民巴人生活遗存、有明清移民带来的融南汇北包容东西的人文风貌、特色民居、传统建筑、有山水生产、生活万象,有各具特色的饮食习惯,众多的节庆文化、庙宇文化等。
为创建国家级旅游城市,迎接“双创”验收,反映汉滨自然存在的美丽景色,充分展现汉滨的山水风光,人文风俗,城市建设,农村风貌,节庆文化,让更多的人们走进汉滨、了解汉滨、熟悉汉滨,特举办“影像汉滨”摄影大赛。
一、创作主题:
    参赛作品主题应集中反映汉滨区境内良好的自然与人文环境。展现汉滨区境内自然风光、人文风俗、城市风貌及各景点自然景观。应富有时代精神和地域文化特征,格调高雅,健康向上。
二、参赛细则:
1、省内外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参赛作品均在汉滨区政府网上进行展示,接受网上投票,并在评选中占一定分值。
2、时间安排
从2010年正式开启至2010年12月20日 结束,历时10个月。
初    评:12月20日-12月25日
展出时间:12月30日
终    评:2011年元月10日
作品颁奖:2011年元月15日
 2、参赛作品在表现手法上应勇于创新,风格鲜明。题材、体裁与风格、流派不限,彩色、黑白不限,数码胶片均可。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照片一律为10英寸(长边尺寸),方片要求8×8英寸,不装裱。数字文件的格式为JPG,文件量大小在800K至4MB之间。底片、参赛作品和光盘一律不退。
3、参赛作品可经过暗房技术处理,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但不得经过专业的图象处理软件(如Photoshop等)处理,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经过专业软件处理的作品将被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4、参赛作品须填写一份参赛表。参赛的照片:黑白、彩色均可;组照、单幅不限,每一组照不得超过十张,填写参赛表时,每一组照可算作一幅作品;谢绝装裱;参赛照片规格要求在8-10英寸。每位参赛者投稿的份数不限。
5、已在全国或国际摄影艺术、新闻影赛及影展中获奖的作品,或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刊登过的作品谢绝参赛。
6、参赛作品为胶片的须在照片反面贴上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的标签,其内容应与参赛表所填内容一致。参赛作品除标明技术参数外,还应附上作品的说明文字,讲述创作体会以及作品的意境,若参赛摄影作品不附相关文字说明,将影响参赛作品评奖。
7、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期间,凭组委会发放的参赛证进入汉滨境内各景点进行创作,免收门票。
8、评委会成员作品不参加评奖。
9、本次大赛征集作品一律不退还。
三、奖项设置
奖项按山水风光,人文风俗,汉滨新貌三类设奖。
1、奖项:
金奖3名
银奖6名
铜奖9名
优秀奖30名
入围奖60名
2、奖酬:
金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5000元;
银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3000元;;
铜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证书一件,人民币300元;
入围奖,证书一件,人民币100元;
(铜奖以上不重复获奖)
四、赛事机构
1、主办单位:汉滨区人民政府
2、支持单位:安康市摄影家协会 安康日报社 安康电视报
             瀛湖管理局 香溪洞管理局 汉滨区信息中心
    3、承办单位:汉滨区文联 汉滨区旅游局 汉滨区摄影家协会
3、评委会组成
评委会顾问:
袁子顺 汉滨区政府区长
王孝成 汉滨区委副书记
薛同新 区委常委 宣传部长
徐明金 汉滨区瀛湖管理局局长
评委会主任:
任黎华:安康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评委会委员:
马玉龙 安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秘书长
罗先余 汉滨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文联主席
阮岗侠 汉滨区旅游局局长
李成宝 汉滨区摄影家协会主席
评委会秘书:
晁 起 汉滨区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秘书长
五、其它事项
1、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画册、展览、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包装、网站、影视片,不再另附稿酬),获奖及参赛选手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2、获奖的参赛选手即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将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免费转让给本次活动的主办方,但获奖参赛选手仍享有对作品的署名权。
3、凡参加本次活动征稿的作者,主办单位均应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之规定。
4、作品涉及名誉权、肖像权和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大赛规则解释权归汉滨区摄影家协会。
5、此次大赛成立由专家组成的专门评选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大赛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摄影作品主题突出、创意独特、摄影技术功底深厚、具有个性化摄影风格等。
六、作品寄送地址:
725000 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38号区委宣传部(汉滨区文联)收
电子信箱:aksyjxh@163.com
联系电话:0915-3219183   0915-3216211  
联 系 人:罗先余 晁 起
 
“影像汉滨”摄影大赛参赛规则
 
    一、分类
1、自然景观。图片主要记录汉滨山水风光,用光影再现美丽的汉滨旅游风光。
2、人文风俗。图片主要记录汉滨境内的人文、生产、生活、饮食、起居,文化风采等。
3、汉滨新貌。图片主要记录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旅游设施建设等。
二、评选标准:
  内容真实,着力体现“美丽的汉滨”主题;
  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标题与图片说明准确、简明。
  三、参赛规则
  (一)参赛者
  1、接受省内外摄影师摄影作品参赛。
  2、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表,在表中填明个人资料和对参赛摄影作品的详细说明,
  3、参赛表可通过邮递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4、比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和展览,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
  5、部分获奖者所提供的照片如有质量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出版和展览,组委会有权向其本人索要高质量的底片复制件,或幻灯片的复制件。这些复制底片将由组委会认真保管。
  6、参赛者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作品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
  7、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所反映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8、不遵守参赛规则或不能满足参赛表格中条件的参赛者将被视为不合格的参赛者。
  9、在参赛规则和申请表上阐述的条款具有约束力。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单张照片必须是在近年拍摄的。
  2、系列可以包括最多不超过10张照片。系列照片中,每张都需要标记分类代码和顺序标志。
  3、比赛接受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幻灯片和数码照片。数字文件的格式为JPG,文件量大小在800K至4MB之间。
  4、参赛照片必须写有题目和文字说明。
  5、来源于数码拍摄的照片或幻灯片必须注明是由数码相机拍摄。要求拍摄未对画面加工,是JPG格式,像素限制在1200万以上。
  6、比赛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
  7、作为系列照片参赛的作品可以拆开单独以单幅照片比赛。
  8、照片和正片上不能标有参赛人的姓名或身份特征,但要写清在参赛表格上使用的照片名字和编号。每张参赛照片将被“影像汉滨”摄影比赛组织委会注册和编号。
  9、参赛图片必须与填好并签名的参赛表格一同寄出。
  10、所有图片必须写清拍摄的地点和时间。
  11、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12、参赛作品将在汉滨区政府网上进行首发,并参加网上投票。参赛表格可在汉滨区政府网上下载(http://www.hanbin.gov.cn/zf_article.jsp?xw=10740)。
  13、获奖作品一旦发现有违背参赛要求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上公示。
  四、奖项与奖酬:
  1、奖项:
金奖3名
银奖6名
铜奖9名
优秀奖30名
  入围奖60名
  2、奖酬:
  金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5000元;
银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3000元;;
铜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证书一件,人民币300元;
入围奖,证书一件,人民币100元;
  五、获奖通知方式
  评选委员会的最后裁定将于2011年元月15日在汉滨区进行,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比赛结果,同时在汉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获奖人将被单独用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比赛结果公示后,所有参赛者将收到对他们参赛的答谢,以及完整的获奖者名单表。
    六、参赛照片请寄至:
 725000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38号区委宣传部(汉滨区文联)收
 电子信箱:aksyjxh@163.com
 联系电话:0915-3219183   0915-3216211  
 联系人:罗先余  晁  起
http://www.hanbin.gov.cn/zf_article.jsp?xw=10739
“影像汉滨”有奖摄影大赛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0-12-20

更新时间:2023-12-07 07:29:2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aksyjxh@163.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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