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不断丰富廉洁文化载体和途径,为廉洁绥阳建设赋彩、赋能、赋魂。 一、征稿时间 2023年8月31日至9月10日 二、主办单位 绥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征集内容 面向全县范围内征集以“廉韵润人心·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诗歌、散文、书法类作品。作品内容紧紧围绕加强廉政教育、宣传廉洁文化、弘扬良好家风、褒扬勤政风范等,主题鲜明、创意新颖,传播正能量,弘扬清风正气。 四、作品要求 (一)所有参赛作品均应围绕“廉韵润人心·奋进新征程”主题,与主题无关的作品将不予参评。 (二)作品必须弘扬清风正气,传播正能量。 (三)征集作品数量不限。诗歌类作品可以是组诗也可以是单首(单首不超过50行)、散文类作品每篇不得超过3000字。 (四)书法类作品要求竖幅4—6尺宣之间,字体不限,除楷书外,其他字体均需附释文。 (五)所有参赛作品要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内容简要说明(100字以内)。 (六)征集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涉及敏感言论、商业广告、个人隐私等信息,且从未在纸媒体、电子刊及网络发表过的作品。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名誉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七)本次征集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所有报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报送作品均视为获得报送和制作单位或个人的同意,主办单位对所有征集作品享有使用权和版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改编或演出,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凡报送作品的单位及作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参赛要求。 五、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前组织专业人士进行评审,诗歌类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和优秀奖10名,给予获奖者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奖励;散文和书法类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优秀奖5名,给予获奖者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奖励;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本次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名单将在“绥阳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文字作品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书法作品报送不经装裱的原件,并附作品内容简要说明(一律用Word文档)。 (二)报送、邮寄或快递地址:绥阳县行政中心六楼县文艺创作中心, 收件人:谭红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314527346@qq.com 或直接上门报送,邮件请注明“廉洁文艺作品”征集。 (三)征集到某一类参赛作品数量少于10件的,取消该类作品的评比及奖项设置。 绥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8月30日 主办:中共绥阳县委宣传部 承办:绥阳县融媒体中心 监制:石芝谋|总编辑:卢永贤 副总编辑:彭坤煜李珊珊https://mp.weixin.qq.com/s/baDETbEJuTB4D8zAR0t7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