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校歌征集活动

湖南工学院校歌征集活动

歌曲音乐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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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31 18:03:5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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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学理念、校园精神和学校特色的集中体现,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激励师生开拓创新、奋发图强的精神旗帜,对于增强校园文化氛围、传承与弘扬大学文化精神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湖南工学院历经四十年多年的光辉办学历程,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和共同努力,各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四化两型”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了进一步展示学校优良办学传统、先进办学理念和全校师生顽强拼搏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湖南工学院校歌。 
一、征集时间  
从2016年3月29日起至2016年5月9日止(以提交发送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 
校内外音乐爱好者、音乐制作机构、作曲家、作词家(组织和个人名义不限)。
三、征集要求 
1、歌词简洁精练,朴实易懂,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能反映学校历史、现状与未来,体现我校的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要与“勤学、务实、圆融、卓越”的校训精神一致,激励师生员工爱岗敬业,刻苦学习,热爱校园。
2、歌词曲谱长度控制在3-5分钟,节奏明快,旋律优美,催人奋进。
3、应征者可参加完整作品的征集,也可单独参加歌词、曲谱的单项征集。校歌的曲谱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4、应征者须对校歌的文字提供简要说明(500字以内),如有典故请注明出处。
  四、投稿方式 
应征稿件请注明“校歌征集方案”字样,如实填写投稿人的单位、姓名和详细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1、文字稿件:请交至或寄至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湖南工学院酃湖校区综合教学楼1207室,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2、电子文档:请发送至hngxyb@163.com。 
联系人:廖红娟;联系电话(传真):(0734)3452050。
五、评选程序和奖励办法 
1、成立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湖南工学院校歌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征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2、征集审定程序
(1)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类作品进行分类整理并通过投票方式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若干。
(2)入围作品在校内外公示,同时通过校园网、广播、宣传栏、校报和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
(3)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总结各类意见确定获选作品向学校汇报,由校党委审定并经学校教代会最终予以认定后使用。
3、奖励办法
(1)中选的校歌歌词和曲谱作者分别给予3000元和5000元奖励,并颁发奖励证书;     
(2)如校歌歌词最终属整合而成,给予入围作品中采用其元素的作者(视采用情况)1000-2000元奖励; 
(3)凡入围作品的作者均给予500元奖励; 
(4)以上三项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六、有关说明 
1、学校背景资料,如学校概况、历史沿革等可登陆学校网站进行了解。
2、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不得抄袭。
3、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4、投稿人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5、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送交作品概不退还。凡入围者的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湖南工学院所有。
湖南工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6年3月28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Q2Nzg4Ng==&mid=405107696&idx=3&sn=23f6e04050612d584aa8fcc22945dd3f&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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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学理念、校园精神和学校特色的集中体现,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激励师生开拓创新、奋发图强的精神旗帜,对于增强校园文化氛围、传承与弘扬大学文化精神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湖南工学院历经四十年多年的光辉办学历程,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和共同努力,各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四化两型”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了进一步展示学校优良办学传统、先进办学理念和全校师生顽强拼搏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湖南工学院校歌。 
一、征集时间  
从2016年3月29日起至2016年5月9日止(以提交发送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 
校内外音乐爱好者、音乐制作机构、作曲家、作词家(组织和个人名义不限)。
三、征集要求 
1、歌词简洁精练,朴实易懂,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能反映学校历史、现状与未来,体现我校的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要与“勤学、务实、圆融、卓越”的校训精神一致,激励师生员工爱岗敬业,刻苦学习,热爱校园。
2、歌词曲谱长度控制在3-5分钟,节奏明快,旋律优美,催人奋进。
3、应征者可参加完整作品的征集,也可单独参加歌词、曲谱的单项征集。校歌的曲谱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4、应征者须对校歌的文字提供简要说明(500字以内),如有典故请注明出处。
  四、投稿方式 
应征稿件请注明“校歌征集方案”字样,如实填写投稿人的单位、姓名和详细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1、文字稿件:请交至或寄至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湖南工学院酃湖校区综合教学楼1207室,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2、电子文档:请发送至hngxyb@163.com。 
联系人:廖红娟;联系电话(传真):(0734)3452050。
五、评选程序和奖励办法 
1、成立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湖南工学院校歌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征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2、征集审定程序
(1)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类作品进行分类整理并通过投票方式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若干。
(2)入围作品在校内外公示,同时通过校园网、广播、宣传栏、校报和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
(3)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总结各类意见确定获选作品向学校汇报,由校党委审定并经学校教代会最终予以认定后使用。
3、奖励办法
(1)中选的校歌歌词和曲谱作者分别给予3000元和5000元奖励,并颁发奖励证书;     
(2)如校歌歌词最终属整合而成,给予入围作品中采用其元素的作者(视采用情况)1000-2000元奖励; 
(3)凡入围作品的作者均给予500元奖励; 
(4)以上三项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六、有关说明 
1、学校背景资料,如学校概况、历史沿革等可登陆学校网站进行了解。
2、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不得抄袭。
3、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4、投稿人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5、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送交作品概不退还。凡入围者的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湖南工学院所有。
湖南工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6年3月28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Q2Nzg4Ng==&mid=405107696&idx=3&sn=23f6e04050612d584aa8fcc22945dd3f&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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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5000

截稿时间:2016-05-09

更新时间:2022-03-31 18: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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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hngxy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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