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公文化主题品牌口号、主题标志(LOGO)与胡公之歌歌词歌词征集
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胡公“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爱国爱乡、勤廉担当,重情重义、包容开放”的文化精神,推进两美永康建设,现向全社会公开
征集胡公文化主题品牌口号、主题标志(LOGO)和胡公之歌歌词。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胡公文化主题品牌口号、主题标志(LOGO)、胡公之歌歌词。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5日止。
三、征集要求
1.充分体现“敬重胡公文化,践行胡公文化,建设两美永康,培育时代新人”的总体要求。
2.主题品牌口号:要求体现胡公的历史文化和对当代的鼓舞感召,主题突出,文字精练,韵味传神,朗朗上口。品牌口号字数在16字以内,需附50-200字的创意说明。
3.主题标志(LOGO):要求既含历史风貌,又具发展特征;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稿件需提交A4规格彩色图稿和电子稿(用JPG格式上传,分辨率在300DPI以上,由作者保留设计原图,进入获奖名单后需送交原文件),图形尺寸20CM×20CM,附100-1000字的创意说明。
4.胡公之歌歌词:要求充分体现鲜明的胡公精神和强烈的时代感召;词句简明易懂,内容奋发向上;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易于传播传承。
四、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均可通过直接投递、邮寄方式报送,投稿需注明“胡公文化主题品牌口号”、“胡公文化LOGO”、“胡公之歌歌词” 征集字样。投稿作品请注明作者、身份证号码、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投稿地址:
浙江省永康市花园大道585号3楼328室,
邮政编码:321300
电子邮箱:2019257982 @qq.com
联系电话:0579- 87127707
联系人:朱丹
五、评选方式
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入围奖作品各5个,再交由大众与专家评出其中1个为入选奖。作品评奖结果通过《永康日报》等媒体公示。
六、奖励标准
1.主题品牌口号:入选奖作品稿酬3000元;其余四个入围奖作品每个稿酬500元。
2.主题标志(LOGO):入选奖作品稿酬10000元;其余四个入围奖作品每个稿酬1000元。
3.胡公之歌歌词:入选奖作品稿酬10000元,其余四个入围奖作品每个稿酬1000元。
4.所有稿酬以作品为单位发放,并列作品共分一个奖项稿酬,且均为税前金额,税金由作者自理。
七、特别声明
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本人最新原创、从未发表过、拥有完全著作权;本次获奖后,主办方(永康市胡公文化研究会)即拥有该作品完全的所有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等,不再另付稿酬。
本活动解释权归永康市胡公文化研究会。
永康市胡公文化研究会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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